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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面來了這樣一個人……

方華

那天走在街上,迎面來了一個男人,黑色的圓領T恤上有白色的一行英文字,是一句粗話,還帶有受詞「你」。

狹路相逢,那句粗話好像冷不防的一個巴掌,摑得我臉頰火辣辣的。看他大搖大擺擦身而過,心中不由懊怒。這明明是一場莫名其妙的羞辱,可我又不認識這個人,他憑甚麼到處隨便侮辱人!

心中不暢快好一段時間,這個城市癒來癒有暴戾傾向:語言的暴力、身體的暴力、一種向無辜者發洩情緒的暴力態度,四方八面都在,逃也逃不了。那個人穿這樣一件衣服比不穿衣服還可惡,穿一件侮辱他人的衣服,招搖過市,完全不把其他人當作值得尊敬和友善相待的人類同胞,這種行為,說明他自己也不重視自己的人格。這個可惡的人也是一個可憐的人,他竟不知道你不尊重人,人家也不尊重你,你不把對方當人看待,對方也不把你當人看待。他還為自己可以隨便侮辱他人、被他侮辱的女子毫無招架之力而沾沾自喜。

這種衣服有商人制造出來,有顧客買了去穿在身上,說明我們身處的社會的病態。人心裡充斥著苦毒,要發泄要傷害他人,又或者隻憑自己喜歡,不會考慮自己以外的人的反應和感受,那種自大自私正是罪性的表現。

罪可以理解為人不把神當作神,不遵從他的旨意,偏行己路,甚或以草木泥沙金銀銅鐵來取代神。罪除了使神和人關系破裂,也使人和人關系破裂。人類的互相殺害傷害,就是罪的後果。人類社會各層各面都看見罪的污染,不公義的事固然是,人與人之間的冷漠仇視攻擊亦是,舉世滔滔,怎可能有不受罪污染的人。

對於前面提及的那個人,我的初步反應是:「如果我是一個魁梧大漢,你可有好瞧的!」這當然是一種暴力反應,巴不得以暴易暴。再三思量以後,我雖仍不以他的行徑為然,但我也想到這個人也隻是一個罪人,被罪污染捆綁,做了不好的事還洋洋自得,正是罪人的可憐態。他需要的,不是一頓好揍,而是得著從罪惡中釋放出來。在反覆思想中,我也更認清了罪惡的勢力,並不單在於人外在的行為,而是內心的腐朽。我祝願那個可惡可憐人,能夠早日得聞福音,到時他必要為自己的魯莽自大而認罪悔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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