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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與社交

薪火

人活在世上,免不了要與周圍的人接觸。基督徒和世人的社交是不是應該有不同的地方?主耶穌說:「你們是世上的鹽。鹽若失了味,怎能叫它再鹹呢?以後無用,不過丟在外面,被人踐踏了。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。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(太五13至16)

據上述經文,基督徒是世上的鹽和光,無論置身哪一個環境,哪一種群體,都不該失基督徒的身份才是。比如說,世人的社交多半是宴樂、狂歡、嬉戲,和放縱情慾的事;基督徒就不當與他們同流,更不當隨他們犯罪。神不喜悅的事,我們不應贊同,不可默認,更不可參與。無論甚麼社交場合,我們都當記得主耶穌就在我們旁邊。

如果我們誠心以神為主,參加社交是為分享神的話,或是研討聖工,思考怎樣造福人群,這樣的社交當然有益,聖靈也會在我們當中。我們在這些場合所說的話、所做的事,也不致叫聖靈擔憂。

但現在大多數的社交集會,都不外是嬉戲、宴樂、狂歡,人們沉醉於虛浮的事上,而忘了神。社交場合中所發生的事,往往足以叫天使落淚。人們受了撒但的蠱惑,順從肉體的情慾,眼睛昏暗,那震天價響的笑聲與興奮熱情並不是來自天上。人們忙於取悅自己,取悅他人,忘記了為他們捨命贖罪的基督。及至有一天,疾病和死亡忽然臨到,人們才訝然發覺,自己的燈裡沒有油,像愚蠢的童女,對人生的終結竟全無準備。可惜,那時已經太晚!

在社交的場合上,很多人所講的都是輕浮的話,以及愚妄的戲謔,有時只為引人發笑,並不能彰顯主耶穌基督的生命。我相信講這些話的人一定不願看到天使把這些話記錄下來的本子。所以在社交場合上我們要格外謹慎言行;「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,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。」(太十二37)無論說甚麼,無論我們在哪裡,主耶穌都看見。試問,我們所講的一大堆廢話,在日後見到主面時會不會感到慚愧?

有些基督徒表面熱心,但對世俗的娛樂卻積極參與,這是危險的,因為等於把自己投入世俗的迷霧中。有些基督徒不甘被人視為孤僻,常與未受聖靈感化的人結伴,受他們的影響,不知不覺隨流合污,並且絆倒他人。

有些信徒常與世人來往,受世界洗腦,甚至對不屬神的人產生了感情,進而與他們聯合,那就影響深遠,等於將自己賣給罪,做罪的奴隸。所以,凡心裡尊主為大的信徒,決不會選擇沒有基督生命的人做知己密友,因為一定會受其影響。有一天也許會為了對方,降低了自己的道德水平。忠於神的人必站在神那一邊。

基督徒如果心裡渴慕神,常常思想神的話,就不會渴求從情慾而來的興奮。專心默想基督,心裡就充滿喜樂平安。基督的愛也在我們心裡,成為「泉源,直湧到永生」。這樣的人,必歡喜談論神為愛祂之人所預備的事物。

順從情慾,不會沒有危險,故我們應該逃避少年人的私慾。當雅各受感,看到他眾子的某些行為時,曾驚恐地感歎:「我的靈啊,不要與他們同謀;我的心哪,不要與他們聯絡。」(創四十九6)與罪聯合的,必受連累。我們應該看到危險的信號,不要與犯罪抵擋神的人為伍,免得受他們邪惡的感染。聖靈曾藉著使徒保羅發出同樣的警告:「那暗昧無益的事,不要與人同行,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。」(弗五11)

今生是一所學校,神要我們在這裡鍛鍛鍊我們的思想和行為,變得更純潔。但願我們因著真理成聖,活出基督的生命,在這黑暗世代的社交場合裡作光作鹽,為神作美好的見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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