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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造成的傷害

黃家麟

現在社會離婚的情況十分普遍,這和今天的人放縱情慾有關。

離婚的原因

法利賽人曾問耶穌:「人無論甚麼緣故,都可以休妻嗎?」他引用的經文是在申命記第廿四章1至4節:「人若娶妻以後,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,不喜悅她,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。婦人離開夫家以後,可以去嫁別人。後夫若恨惡她,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,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,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;不可使耶和華─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。」

從字面上看,摩西律法似乎容許人對妻子不滿就可以離婚,但耶穌答,這是:「因為你們的心硬。」

昔日寫休書不像今日,那時是男性社會,女子沒有謀生技能,男婚女嫁好像做買賣一樣,妻子好像貨物,男方一不喜歡,就被遺棄。離婚後,女方生活毫無保障。所以神要摩西禁止這種情況,起碼要寫休書,還女方自由之身,使她可另嫁別人,不致生活無依。

耶穌說摩西這樣寫:「是因為你們的心硬。」離婚並不是神的心意。這裡指的離婚,不是說女人犯了罪而導致被休,而是男方無良,隨意拋棄妻子。

法利賽人以為引用摩西律法有無上權威,耶穌卻告訴他們一個更高的權威,就是上帝對婚姻的看法:「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(創二24)「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,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(太十九6)神的旨意是夫妻不要分開。

今天離婚普遍,因為人要反傳統,隨從己意,不要神的標準。人自我為中心,追求自由,追求及時行樂。大家都看重物質的享受和報酬,任意妄為。

離婚普遍的另一個原因是,女士的收入和學識都比以前高,有些女士收入超越男士,不須再像過去要在經濟上依賴男性。加上女權主義等等思潮的衝擊,愛情現在已變成過渡性的「曾經擁有」,不在乎天長地久。

可悲的是,好些基督徒也隨波逐流,失去立場,離婚率居然追上了非基督徒。婚姻沒有委身,遇到逆境和困難,無法彼此諒解,加上自私自利的心態和社會風氣的渲染,又在原生家庭背景裡沒學到如何解決問題,因而動不動就想到離婚。

對社會的傷害

現在離婚更是年輕化,沒有孩子就要離婚,覺得越早解決有問題的婚姻越好。美國通過「無過錯離婚」(no fault divorce),美其名說可減少傷害、節省金錢和時間。婚姻變成合則來,不合則分,離婚不需要具體理由,甚至可以自行辦理。美國有些州30天就可辦妥離婚手續。有人說,美國離婚率49%不算太差,在世界20個國家中排第12名,蘇聯、瑞典高至65-68%(中國未算在內,數字是驚人的躍升)。這種風氣為各國帶來了很多問題,影響整個社會,離婚的雪球越滾越大。首次離婚的比率是49%,再婚的離婚率卻是60%,第三次結婚的則上升到70%。這些數據還未包含同居的。很多人輕視婚姻,選擇同居,因更方便換伴侶,所以根本沒法統計。這種情況在中西方都不斷泛濫。

據統計,離婚者絕大多數出自父母離異的家庭。離婚是破碎家庭的後遺症。孩子們在破碎家庭中受了傷害,也影響他們日後的婚姻。這些問題不斷侵蝕今天的家庭和婚姻制度。

對靈命的傷害

主耶穌說:「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,所以許你們休妻,但起初並不是這樣。」(太十九18)心硬是冥頑不靈,不悔不悟,自我中心,一意孤行,這是今日人類的普遍心態。

耶穌說:「凡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姦淫,辜負他的妻子;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(可十11至12)

婚姻包含了性關係,如有第三者、婚外情,或婚前性行為,就破壞了神設立的兩性婚姻關係。神原本的意思是二人成為一體,現在變成三人、四人、多人。這是罪。

保羅更特別提到召妓是罪。這不是說婚外情的罪不得赦免,不能復和。能復和當然好,但耶穌也承認不容易復和。為了舒緩罪惡,神容許離婚,比維持病態婚姻稍微好一點。如果一方破壞了神聖婚約中的性關係時,只有兩個可能,一是饒恕對方;二是沒法饒恕對方,不願復和。電影〈The Vow 〉中,失憶的女兒後來發現父親有外遇的事情,十分生氣,質問母親:「為何妳向我們隱瞞此事?妳怎能饒恕他?」母親對她說:「妳父親做了很多對的事,當他做了這件錯事後向我求饒時,我不可以因他的一件錯事而不饒恕他呢!為了兒女們,為了家庭,我不願意捨棄這個婚約,所以我選擇接納他。」這種情況在今天社會十分罕見,但這真實發生在一個基督徒家庭裡,值得深思。

對當事人的傷害

在新約裡保羅說:「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,她就不要離棄丈夫。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,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(原文是弟兄)成了聖潔;不然,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,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。」(林前七13至14)夫婦一方後來信了主,也不能因信仰的緣故而離開丈夫(妻子)。她(他)要相信神能拯救對方。不過,如果對方因你信主而拋棄你,你就要站在上帝那方,由他離去。

至於被遺棄和被虐待的妻子,離婚是無奈的,重點是為了保護婦女。如果是基督徒,離婚後就不應再娶再嫁。這是聖經的原則。

不過,以上經文都不是鼓勵人離婚。我們應該正視離婚帶來的傷害,縱然你願意離婚後不再婚,這是否唯一最好的解決辦法呢?從聖經可以了解:第一,這不合神的心意,神說:「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!」(瑪二16)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和好,相親相愛。當我們覺得不愛對方時,是否已中了魔鬼的詭計呢?

離婚的人很容易因自卑而選擇離開教會,停止聚會,連兒女也受影響,不想去教會。統計顯示,有宗教信仰的人壽命較長,活得快樂些,身體健康些,生活穩定些,收入也較高,因離婚而離開信仰實在是很大的損失,也對家人造成重大傷害。統計也顯示,很多的兇殺、犯罪都與問題家庭有關,甚至導致家庭倫理慘案。

一般人誤以為離婚是解決婚姻問題最便捷的方法,誰知離婚帶來的惡果往往令人更加痛苦,後患無窮,造成不斷的糾紛和鬥爭,如贍養費、兒女撫養權等。

對兒女的傷害

離婚對子女的影響更無法估計,進而影響整個社會,整個國家的經濟、教育、疾病、毒品、治安、罪案增加等等問題。離婚家庭的孩子都是受害者,他們被虐待比正常家庭高出10至12倍。今天18歲以下的青少年有一半人經歷了父母的離婚,即現今有過百萬的兒童活在離婚的家庭中,這些數字令人感到恐懼。青少年犯罪的比率是正常家庭的12倍,絕大部分是生在破碎家庭中的。可見離婚對孩子的打擊是何等厲害!心理學家和社會學家都會告訴我們,這些孩童心中充滿仇恨和惱怒;要不,就是自暴自棄,學習成績退步,因他們感到無可奈何,不能控制。父母離異的孩子會感到被遺棄,沒安全感。如果父母的教法不一,或互相攻擊,對孩子的傷害就更大。

絕大部分破碎家庭的孩童會覺得,如果父母沒有離婚,他的人生就會不一樣,生活素質也不一樣,如今法庭大多會判處孩子歸母親撫養;他們的童年被中斷,懷疑父親是否愛他們;女對男的形象產生問題,擔心自己將來會否有同樣遭遇。孩子長大後,一些場合如:畢業典禮,或結婚的日子,會擔心雙親一起參加會否造成尷尬的場面。總之有很多苦惱。

教會當如何面對?

教會也應正視現實,接納離了婚的人。神滿有恩典,離了婚的人也要接納自己目前的身份和景況,可以經歷神的恩典和赦免,請求專業的輔導,使創傷的心靈得醫治,要自我檢討,不要將所有罪過歸給對方。心態不對會影響寬恕的心態,不能寬恕反映出來的就是在孩子面前終日歸罪於另一方。我們要在主裡得主的饒恕,學習饒恕自己和對方的過去,幫助孩子更正確地認識父母雙方的問題。

離婚後不能逃避經濟的責任,不要在金錢上太過計較;更不要很快再婚,這是大忌。真需要花時間在神面前省思,痛定思痛,悔改求饒恕,不要很快思想再婚。教會可設立小組幫助有需要的信徒建立健全的婚姻。

離婚破壞了神設立婚姻的原意,整個人類社會也受到破壞。基督徒要好好在基督裡學習培植婚姻,看重與配偶的心靈溝通,一同讀聖經,一同與神建立深入的關係,不要因固執一些小事而破壞了雙方的愛情,學習接納與饒恕,體諒對方肉體的需要,維持良好的夫妻關係。這是神的心意。保羅提醒,若不是特別原因,不是為了專心禱告,夫妻不要分房,不要虧待對方。如果有人真的落在離婚的景況裡,求主憐憫,到教會尋求牧者輔導和幫助。教會弟兄姊妹對來到教會的這些人,給予愛心的支持和幫助;心靈受創傷者要在神面前重新學習信任,接納愛心的幫助。盼望每對夫妻都能「執子之手與子偕老」。

(黃家麟牧師是三藩市華人宣道教會的主任牧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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