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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之旅(網上免費閱讀版)       何天擇編著
 
(七)生命見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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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給我們自由

天天

我生長在廣州,父母在共產政權下雖自稱是無神論者,卻在家裡燒香拜祖先和菩薩。祖輩們逢初一、十五都吃齋唸經。我從小也跟著大人這樣做,還背熟了幾段佛經,每逢心有所求,總會不斷反覆背誦那些不知所以然的經文,以求心安。

1990年我來美國,偶爾收看電視節目「天人之間」,覺得滿有道理,才知道有基督教。但我想,宗教都是導人向善,不同的人拜不同的神,人可以用各種方法去修行,所以信佛如故。

1995年8月我開始不吃肉,逢初一、十五吃全齋,目的為了積德,期望死後能上天堂。當時我覺得自己比別人更能吃苦,更能忍耐,積德更多,應該可以上天堂。至於能否上得了天堂,心裡倒沒有底,只能盡量而為,相信多做善事總比不做好。如此堅持吃齋一年多,直到懷孕三個月,因營養不良,不得不再吃肉;但心情非常矛盾,也頗猶疑:為了胎兒吃肉,會否毀盡一年多的修行?到底人要吃多久齋才能抵銷以前的罪過?若真不殺生,恐怕連蔬菜、水果也不能吃了吧!因為植物也有生命。那麼人吃甚麼維生呢?看來吃齋修行這方法不很適合人。到底人怎樣做方能上天堂?我從哪裡得知真理呢?我感到很茫然無奈。

全能上帝知道我的需要,鄰居楊媽媽是基督徒,常拿《中信》、《海外校園》給我看。每次碰面,都與我談信仰,作見證說她以前脾氣很壞,自己怎麼也控制不了,但信耶穌後,求上帝幫助,結果改掉了壞脾氣。她說,人靠自己的力量辦不到,靠上帝就能。我對「人靠自己無能為力」這句話,很有共鳴;但想自己是信佛的,就對基督教很抗拒。每次與基督徒談及信仰時,總搬出大堆理由來和他們爭辯。我覺得改變不了他們,他們也無法改變我,還說:「我鐵定不會信耶穌的。」但上帝沒放棄我。1998年7月,另一基督徒鄰居邀請我帶大女兒參加教會的暑期活動。當時女兒快到上學年齡,個性非常內向,為了讓她多接觸外界,便帶她參加教會活動。在那裡認識了何姊妹。她很友善熱情,和我談到耶穌,談及她的丈夫如何靠上帝幫助處理與同事的關係,和克服工作困難;他們又怎樣靠上帝的力量面對兒子的白血病。我覺得很奇怪,怎麼從她臉上一點看不出憂慮來,倒看到平安喜樂呢?她在整個暑期活動中對我們關懷得無微不至,我深被她的愛心、喜樂和平安感動。聽她談話時常引用聖經,不禁好奇問她能否借聖經一讀。

當時我想看看耶穌和佛祖有甚麼不同。次日,何姊妹即送來聖經。回家後一口氣看了廿三章,讀到創世記寫上帝怎樣創造天地萬物,人類怎樣犯罪……,我想:「若聖經所寫屬真,創造天地宇宙萬物的上帝多麼偉大,我願意敬拜祂。」但再想:「我信的佛也不能不要呀!不如兩個一起信吧。」於是打電話向何姊妹請教,她說:「世上只有一位真神,祂是創造宇宙萬爱的主宰,別的都是人手所造的偶像。要信真神,就須放棄偶像。」這我不能接受,信佛這麼多年,怎能說放棄就放棄呢?

只是我仍很渴望尋到真理。後來在教會活動中認識了陳傳道,正如上帝所說:「你們尋求我,若專心尋求我,就必尋見。」(耶利米書廿九13)我將心裡的疑惑告訴她,她為我一一解答,又給我很多材料。上帝開了我的心竅,我漸漸明白,主耶穌是唯一的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若不藉著祂,沒有人能到天父那裡去(約翰福音十四6)。

我終於明白,上帝賜百物給人,吃肉並不是罪,人最大的罪是不認天上的父。儘管「自從造天地以來,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,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」但是人因「眼中不怕上帝」(羅馬書一20,三18),偏行己路,遠離真神。他們「雖然知道上帝,卻不當作上帝榮耀祂,也不感謝祂」,卻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,不敬奉造物的主,「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,彷彿必朽壞的人……的樣式。」(羅馬書一21-23)人若不回歸上帝,不管如何行善、積德、吃齋拜佛,也不能稱義。因為人不能靠自己的善行去天堂,人的善行在上帝眼中,只像「污穢的衣服」(以賽亞書六十四6)。況且人不論怎樣行善,也洗刷不掉心裡的自私、詭詐和仇恨。人非聖潔就不能見上帝的面,只有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和救恩,我們才能從罪中得贖。因為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上帝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」(以弗所書二8至9)。上帝的救恩多麼奇妙完備!我看到自己的無知,看到自己的罪孽,看到上帝的愛。深深感到我需要耶穌拯救。

1998年8月我決志信耶穌。當天就把家裡一切佛像、佛經、安宅符等全丟進垃圾桶,當下就得到釋放。讀完馬太福音,我被上帝的愛感動,再跪下祈禱,向上帝懺悔,求主赦免,願意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和我生命的主。聖經說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翰壹書一9)我感謝上帝,赦免我一切的罪,賜我永生,從此我有了得救的確據。陳傳道用聖經教導我,幫助我將信心建立在上帝的話而非在感覺上。教會弟兄姊妹給我很大幫助。遇試探軟弱時,我求告主名,每次祂都為我開路。

以前拜偶像,偶像的擺放很有講究,不能放在房裡,免它看到不高興的事,也不能在廁所裡提它的名或唸經,怕褻瀆它;現在信了耶穌,知道上帝無處不在、無所不知、無所不能,祂看透人心,就是在暗中我們也不能做壞事,但卻可以隨時隨地,有聲無聲地向祂禱告。

我越來越發覺上帝又真又活。我有了很大改變,以前行善只想自己修行積福,彰顯自己;現在行善是為報答主恩,彰顯基督。以前我不能饒恕別人的過犯;但現在為著主的緣故饒恕別人。我學習凡事靠上帝,不靠自己的聰明,學習常存感恩的心。越感恩,便越看到上帝賜福,內心更平安、喜樂。自己已成為真神的兒女,有主同在,有主看顧,有永生盼望,我多盼望親友也能蒙福!上帝賜我勇氣,我與家人分享上帝的救恩,也得到眾多基督徒的幫助,丈夫和父母先後信了耶穌。真的,「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」(使徒行傳十六31)上帝能藉我們賜福家人,我會為我尚未蒙恩的親朋繼續禱告,但願他們早日信耶穌,領受永生。阿們!

(此文刊登於《中信》月刊第 508 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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