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罪
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(約壹1:9)
撒馬利亞打水的婦人一次又一次尋找愛情,但她內心得不到滿足。人必須認識到,只有神能滿足靈魂的乾渴。當那婦人求耶穌把活水賜給她時,主耶穌突然把話題轉到她的丈夫,讓她不得不面對自己的罪。
要得救恩,人必須向神認罪。那婦人的同居生活不合神的真理。有人認為同居等同於結婚,不需要一張紙來證明。有一個年輕人和女友同居,他向父親辯稱婚姻只是一張紙。父親走到桌前拿出遺囑,告訴兒子自己已將全部財產都留給了他。然後,父親撕毀了遺囑。年輕人驚叫道:「爸,你在做甚麼?」父親聳聳肩:「一張紙而已。」聖經指出婚姻是夫妻在神面前所立的盟約,見證彼此忠貞至死(參瑪2:14)。同居不是婚姻,同居是罪。
罪人必須向神認罪。基督死在十字架上,不是提供建議讓人過上幸福的生活。祂死在十字架上,是為你我的罪付上代價。要到神面前尋求救恩,我們必須先認罪悔改。
~鄺偉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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