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重看罪孽
你要謹慎,不可重看罪孽,因你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。(伯36:21)
儘管約伯的朋友對約伯的指責是錯誤的,但這句話對我們卻是一個重要的提醒。「不可重看罪孽」又譯為「不可偏向罪孽」。我們天天都面對選擇:意念、話語、所看的畫面、所作的決定,我們的生活就是由這些具體的選擇編織而成。
罪人的傾向是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。當我們順從肉體的情慾,不順著聖靈的引領去選擇時,就容易偏向罪孽:別人得罪我們一下,我們就長期心懷苦毒;別人罵我們一句,我們就還他十句;遇到發財的機會就起貪心;看見別人的大房子、豪車,就心生嫉妒。只要機會一來,我們就偏向罪孽。
每次作選擇時,我們都需要格外謹慎。求神賜智慧和恩典,讓我們可以有選擇苦難的能力,這樣,我們就走在捨己的十架窄路上,寧願選擇苦難也不偏向罪孽了。求主幫助我們謹慎,不偏向罪孽,讓我們的生命有分於基督的十字架,在凡事上總可以效法主耶穌,說:「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祢的意思。」(太26:39b)
~龔明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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