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意義的自由
耶和華神吩咐他說:「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吃,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!」(創2:16-17)
2016年總統競選時,有一女子抗議川普「禁止任意墮胎政策」。她赤祼地站在街上,身上寫著「自由就是選擇」。然而,試想想,人類真正的自由從何而來?選擇的權利又是誰賦予的呢?
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,為所愛的人預備一切,讓人享受。祂對人說:「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吃。」隨意是甚麼意思?就是今天人們所說的「隨心所欲」和「事事如意」,這也是「自由」的一種意義。然而,神同時要人遵守一個原則,「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!」然而,人結果運用自己的自由作出選擇,違背神的吩咐,罪便進入世界,帶來痛苦和死亡……。
沒錯,真自由是有所選擇的。但選擇「任意墮胎」正是背棄了神對生命的旨意!其實,人在神的誡命保護下,才會有真自由,並且能運用這自由來選擇崇高的目的,這種自由才有意義呢!
~文文(作者是宣教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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