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領受到施予
又要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。(來十24)
有一位母親,兒子去參軍不久,跟她分享他的經歷:一日他身穿軍裝去餐館用餐,有位老太太特意走過來感謝他保國衛民,更為他付了餐費。兒子為他的新身分興奮自豪不已,母親卻沉著地回應他:「兒子,你也要把愛傳出去。」這是多麼有激發性的提醒!
本來我們是領受者,但如今可以轉換為施予者。這全在乎我們對「領受」的看法。領受不該助長我們的優越感或「應得」的心態,而是為了讓我們可以有能力也去施予,去分享;不只提供資源,更激發源源不絕感恩分享的動力。如果今天你是領受者,明天就該是施予者了。
當你領受了救恩,或經歷到有人陪伴你渡過人生的風暴;如果在你有口難辯時,有人為你仗義執言;如果你投訴無門時,有人願意聆聽;如果你離家在外,竟有肢體關愛接待你;如果有人真誠地讚賞你,今天你也應該照樣做在他人身上。
~張吉莉(作者是美國一位女傳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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