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性的顺服
听命胜于献祭;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。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;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…… 。 (撒上十五22至23)
圣经从旧约到新约,都强调信徒要顺服神,到底怎样才叫顺服?部分的顺服算得上顺服吗?又是否可以“选择性”的顺服呢?
扫罗虽然最初是神所拣选、膏立的王,但撒母耳记上十五章记载,当神吩咐他灭尽敌人──亚玛力人及其一切财物时,扫罗却“选择性的顺服”,这在神眼中实在是违命之举,因为他只灭绝不好的,就是他们不想要的;却随己意保留了上好的,也就是他们想要的。
扫罗这次的行动令神后悔立他为王,虽然撒母耳终夜哀求耶和华,也未能挽回他被废的下场。原来在神眼中,部分的、选择性的顺服就是违命(参11节),是自义的行为;以己意来挑战神,是内心弃绝神的外在表达(参23节)。
因此,当我们固执己见,任意而行,或只选择性的做些表面功夫时,我们得小心,也要细心反省;因为,不顺服所呈现的不只是一个举动,可能是内心弃绝神的写照。
~张吉莉(作者是美国一位女传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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