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政法兩制原始的靈魂(一)
巴爾敦(David Barton)
槍彈不入的華盛頓將軍
美國是不是一個基督教國家?你大概不知道,起草美國憲法的五十五位開國先賢,有五十二位是敬虔的基督徒。
美國國父華盛頓將軍有一段歷史,曾被編入全美中學歷史教科書中,故事是︰
美國獨立戰爭爆發前廿年,英國和法國為了爭奪俄亥俄州及密西西比河,起了爭執。談判破裂,兩國正式宣戰。印地安人倒向法國,美國人支持英國。
那年華盛頓廿三歲,他率領一百人的鹿皮兵團,與英軍會合,向北推進,直逼匹茲堡。在距離目標只有七里的峽谷森林區,中了敵人埋伏。法印軍隊從峽谷兩邊,從樹頂上,從大石後,突然冒出,開槍掃射。戰爭持續了兩小時,英美聯軍的一千三百名士兵,有七百一十四人傷亡,幾乎全軍覆沒。八十六名參戰的英美軍官,只有華盛頓一人沒有中彈墜馬。
戰役結束後,華盛頓寫信向家人報告戰事。他說,戰後他脫下皮外套,赫然發現上面有四個彈孔;但奇怪,他竟絲毫無損!他頭髮上有彈碎,卻沒擦傷。當時他曾稱,好些子彈從他跨下射過,卻沒射中他。他說是上帝特別保守了他。
戰爭結束後十五年,華盛頓偕同好友科雷克博士(Dr. Craik)回到昔日的費城森林。一位印第安人酋長聞訊,特地長途跋涉,從老遠趕來,只為會上一面。酋長對華盛頓說︰「我是多族之長,今不辭勞苦千里而來,為要看看昔日大戰之青年軍官。當日你率軍在峽谷出現,我馬上吩咐手下精壯部隊,把目標瞄準,務要將你置之死地。我們的槍架好,子彈上膛,射得精準,竟然不能把你射倒。我意識到有一位比我們能力更大的神靈在庇佑你,只得下令轉移目標……今日我特來,朝見你這位蒙上天眷佑、槍彈無法射殺的人物。」
這故事令人不可思議,但這是美國歷史教科書中的史實。
亨利派屈克(Patrick Henry)︰「不自由毋寧死。」
現代有不少人,把美國開國先賢說成是無神論者。其實這是毫無根據的。事實剛好相反。
那位因一句「不自由毋寧死」而聞名於世的亨利派屈克,早年也說過一句名言︰「我們必須毋時或忘,美國這偉大的國家不是由眾多宗教人士建立的,而是由基督徒根據耶穌基督的福音,不是根據各宗教而建立的。」
「美國福音單張協會」於一八零零年成立,至今仍出版福音單張和小冊子,但你知道當初為協會寫福音傳單的是誰?就是在美國獨立宣言上簽署的開國先賢!
再看一下協會的執行董事名單,原來單張協會是他們創立的。他們同時還創立了美國聖經協會、費城聖經協會等等眾多基督徒團體。
亞當斯(John Quincy Adams)總統
亞當斯是美國第六任總統,曾任國會議員和國務卿。他十四歲那年,獲國會委派擔任美國駐蘇聯大使的秘書。
亞當斯說︰「美國獨立戰爭的最大成果,是把聖經原則與民選政府緊緊結合,牢不可破。」今日我們老聽人說,開國元勛們主張政教分離,這並不是他們的意願。
傑爾約翰(John Jay)──美首任首席大法官
傑爾約翰是美國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大法官,是寫憲法的三人小組成員,他說︰「造物主賜予我們權力選舉自己國家的元首,我們基督徒國民就有責任、權利和福分,去選舉基督徒來擔任國家元首。」
今日我們幾曾聽過最高法院說︰「下次選舉,切記要選基督徒。」
華盛頓總統的告別演辭
華盛頓總統畢生為國,鞠躬盡瘁,足足有四十五年擔任公職。他曾任三軍總司令、兩任總統,親自監督制定美國憲法,主持並監督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與人權法案,從起草直至完成。
他第二任總統期滿,向全國人民發表告別演說,指出美國建國成功的因素,提醒國人前面應當努力的方向。這篇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政治演說,被教育局編入教科書中︰「要國富家強,必須有宗教和道德支撐,若有人想除去這兩根棟樑,卻誆言自己愛國,這人不過是口惠而無實際。」
很可惜,這段重要演辭,近卅年又被人從美國教科書上刪掉了!
美國民主與法治的源頭
開國先賢們給美國留下一個極為優良、完善的政治制度。美國建國兩百年來,憲法與政制不變,成就在當世可說聞所未聞。且看法國,在過去兩百年中,先後出現七種絶然不同形式的政制。而意大利,則已經改了第四十八次。只有美國,仍然沿用當初的制度。到底美國的開國先賢從哪裡得到靈感,建立完善、健全的政制?
德州休士頓大學政治系的教授們有同一疑問。他們希望從開國元勛的著作中找出線索,因此搜集了一萬五千本開國先賢們的著作,仔細研究,看看先賢們到底受誰影響。他們足足花了十年工夫,尋出先賢們直接引經據典的話凡三千一百五十四處。
開國先賢們最常引用三個人的著作,他們是︰布拉克斯頓(Blackstone),孟德斯鳩(Montesquieu)和洛克(John Locke)。
研究人員沒有想到的是,先賢們直接引用聖經的話更多,是孟德斯鳩的四倍,布拉克斯頓的十二倍,洛克的十六倍。開國先賢們的著作,百分之卅四的引證出自聖經,另外還有百分之六十引用別人從聖經得出來的結論。
先賢們常引用布拉克斯頓的話,布氏的著作︰《布拉克斯頓法學註釋》(Blackstone's Commentaries on the Law)於一七五八年傳入美國,此後成為美國最權威的法律教科書,達一百六十年之久。美國法庭經常引用此書裁決案件、解釋法律名詞及決定裁判程序。
布拉克斯頓從哪裡得到靈感?
我且先告訴你一個小故事,美國十九世紀大復興時代,有一位著名的傳道人、奮興佈道家,名叫芬尼(Charles Finney)。芬尼當初想當律師,因此去讀法學。
讀法律就非讀《布拉克斯頓法學註釋》不可,此書不光是講法律,它還講聖經──就是他的理論基礎。由於布氏講聖經甚多,芬尼居然因為讀了布氏著作,而相信了耶穌基督!
這就是布氏名著的靈感來處。
美國開國元勛的著作,百分之九十四的引證,直接或間接出自聖經。
(李發祥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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