摒弃上帝的美国
巴尔敦(David Barton)
政教分离始作俑者
一丶政教分离走错方向
一九四七年发生一案(Everson vs. Board of Education),法院首次断章取义,引用杰弗逊信中半句话,说:“第一人权修正案已立起了‘政教分离之墙’。我们必须守护这墙,使墙坚固高大。”
这是美国首次将墙的方向倾倒。以往第一人权修正案是保护教会,免政府干涉;现在法院倒转过来,说是保护政府不受教会薰陶。这是个崭新的理论!
大法官们为何这样判案呢?
原来他们是深受现代心理学之父雅各威廉博士(Dr. William James)影响。雅各威廉强烈反对政府及教育尊崇基督教。他的名言是∶“无论甚麽谬论,讲得多了,众人都会信以为真。”
这就是法院紧接一九四七年,上述判决后所使用的技俩。他们开始频频提到“政教分离”,解释说∶“开国元勋们要政教分离。”他们说不出开国先贤们实际上说过甚麽话,却一口咬定,先贤们要政教分离。
法院不断强调政教分离,一九五八年,在审讯Baer vs. Kolmorgen案件中,一位法官终于忍无可忍,写了一份精辟的异议书,说∶如果法院再不停地提到政教分离,往后人民都会以为“政教分离”出自宪法。
二丶禁止在学校祷告
但法院仍讲个不休,一直到一九六二年六月廿五日,他们终于在Engel vs. Vitale一案中,发布了美国历史上空前的判决∶将基督教和教育完全分割,禁止在学校祷告。他们引用的历史判案先例是“零”,“零”个判案先例,但却宣判∶“我们禁止在学校里祈祷,因为违反宪法。”他们这一判决,领导了美国走上了全新的路。世界百科全书一九六三年的年报(World Book Encyclopedia 1963 Yearbook)记载此事,说∶此乃美国头一次在教育界中,实施政教分离。
读者看准了没有?政教分离的论调,是全新的,不是开国元勋们的意见。连外人也看出来了,这是近人的论调。稍后我们会讨论这新方向对美国造成多大伤害。
三丶将上帝从学校中全面逐出
接下去的十二个月,到了一九六三年六月十七日,法院在Abingdon vs. Schempp 和Murray vs. Curlett两案中,宣判校园之内,禁止祷告丶诵读圣经丶教授宗教课和讲解基督教道理。
理由居然是∶“如果让孩子读到一部分新约,没人给他们解释,会对孩子构成心理伤害。”
这又是一件史无前例的判案方式,没有历史判案先例。
法院全面在学校对抗神的诱因,是一篇很短的祷文∶“全能的神,我们要投靠祢,求祢施恩给我们和我们的父母丶师长和国家。”
这祷文只称呼神一次,法院就说违宪!读者知否,独立宣言里一共提到神四次呢!
法院不厌其烦做了一个调查,看看全国人口多少人信神。一九六三年,法院在Abingdon vs. Schempp案件中透露结果,全国只有百分之三的人不信神,百分之九十七信神。现在法院竟然罔顾百分之九十七的人的意愿,站在百分之三的无神者那边。
有神与无神的美国
现在我们且照上述祷文中的分类,看看美国不要神之后的情况。
一丶家庭
廿世纪初,法院批准离婚的理由寥寥无几,原因是∶圣经批准离婚的理由很少。法院说,家庭是上帝设立的,不是法庭设立的。因此不应由法庭立法管理。法院只宜引用上帝的法则,处理家庭问题。法院甚至引用圣经,说,起初上帝创造亚当丶夏娃,设立了第一个家庭。第二,神引领挪亚一家八口,即挪亚夫妇丶三个儿子,并三个儿媳,一共是四个家庭,进入方舟。然后洪水灭世。洪水退去后,上帝又引领这四个家庭出方舟。家是神所设立的,所以法院必须根据神的法则。
可是到了一九六二丶六三年,法院说∶“不行,我们不能再用这些法律,这会造成心理伤害。”这决定对美国的家庭有何影响?
我们先回顾六二年前的十五年(一九四八至六二年),十五年内,离婚率连年下降。但到了一九六三年,法院说,不行,我们不要上帝的法则。就在一九六三年至八一年之间,离婚率年年冒升三倍!有儿女的单亲家庭数目上升百分之一百四十至一百六十,未婚同居者数字上升百分之三百五十三。
二丶学生
从前公校教授圣经,且是必修课程。举例说,多拉斯高中有一课本,是教育局一九四六年核准的,名为《新约读本》,第一课开宗明义就解说基督的先存性。
到了一九六二丶六三年,法院全面禁止在校园祈祷丶读圣经和教圣经课。一九六七年,法院在Dekalb vs. DeSpain一案,取缔一首幼稚园押韵诗,原因是它虽然没明文提到神,却令人联想到神。
一九八零至八一年,法院又剥夺学生在学校看到十诫的权利。在Stone v. Graham一案中,法院审讯坎塔基一学校,在走廊和通道上悬挂十诫是否恰当。法院判决结果∶十诫挂在那里,会引起学生阅读,然后思想丶遵行,那就违宪了!
真不可思议!居然怕孩子看到“不可杀人”丶“不可偷盗”等等教训又去遵行!
读者看到吗?如果十诫是柏拉图写的,亚里士多德写的,那就可以悬挂在学校的墙上。只因为十诫出自圣经,就连悬挂起来也遭禁制!
我们且看开国先贤们怎麽说。麦迪逊(James Madison)被誉为“宪法的总建筑师”,他说∶“美国整个文明的存亡,不系于政府的权力(不在一纸宪法之上)。我们政府的架构,系于各人依据上帝的十诫管理自己∶约束自己∶维系自己。”如果连十诫这麽简单的法则也不能守,有宪法也是枉然。
华盛顿曾告诫说∶“如果我们抛弃基督教,全国就会道德沦亡。”他说得对吗?图一显示尚在求学的未婚妈妈统计数字。我们真的看到美国不要神诫命后的堕落景况。至于十至十四岁少女怀孕数字,自六二丶六三年至今,已上升百分之五百五十三。
图二是学童感染性病统计。抛弃了基督教后,美国道德丧亡可见一斑。
三丶学校
现在我们再看学童的成绩。美国自一九二六年起,就举行SAT(Scholastic Aptitude Test)中学程度试。从一九四一年起,计分方法沿用至今。学生的程度一直相当平稳。但自摒弃神的法则后,连续十八年内,成绩年年下降,惨况空前。现在中学生程度之差,令教育部为之慨叹,说∶“这是美国史上首次出现的情况,我们培养出来的新一代,竟不如上代。”
图三显示,一九七四至七五年,成绩下降的趋势缓慢过来,八一年起,有回升现象。原来七四至七五年间,教会学校(私立学校)纷纷在全国各地兴起。一九六五年,全美仅有一千间基督教学校(那时需要不大,好些公校就如教会学校)。一九七四年起,教会学校如雨后春笋,到了一九八四年,全国共有三万二千间基督教学校,学生计八百五十万人。
这就是学生成绩回升的原因。根据负责中学程度试的机关提供资料,教会学校学生的成绩,高出公校学生的成绩一百分。那就是说,和一九六三年的成绩差不多。而公校学生的成绩,还有直走下坡的趋势 。
另一个指标,说明基督教对教育具有优良的影响是“菁英试”(这只是美国百分之零点五学生才有资格参加的试)。根据教育部统计,公校学生人数占全美学生百分之八十八,私校仅占百分之十二。但在菁英试中,百分之三十九点二的菁英出自教会学校。
美国一位议员还不以为然,说∶“这有何希奇?私校收费昂贵,开销庞大,当然成绩应该优秀。”但是根据教育部资料揭示,同一年里,私校每个学生的费用是美金一千一百元,公校每个学生是美金三千七百五十二元。私校只用了三分之一的费用,培养出三倍的菁英。
公校和私校的分别何在?课程基本上大同小异。最重要的差异乃是教会学校运用基督教教学原则,这就是成绩相差一百分的理由。
四丶国家
美国不要上帝,连十诫也不容学童看到,对国家有何影响?当然很大影响。自不要上帝以后,暴力罪案上升百分之五百四十四。
杰弗逊不是基督徒,但他有一句警句∶“基督教是政府的良伴,因为她要人对付的是心。”法律说∶“不可杀人。”但主耶稣在马太福音第五章,要我们不可恨人。律法说∶“不可奸淫。”耶稣说∶“不要动淫念。”开国先贤说∶“只有基督教能于事先遏止罪恶。恶由心生,不对付心,就无法对付罪。”这就是基督教信仰弥足珍贵之处。
亚当斯总统曾说∶“世上没有一个政府,权力可大至令人行善。行善必须出自内心。当政府派警员到现场时,枪制已经扳了,刀已重新入鞘。政府制止不了罪恶。制止罪恶必须从心里制止。”亚当斯又说∶“人的心若不被道德和基督驾驭,政府就无能为力。”“我们的宪法,是为有道德丶有宗教信仰的人而写的。”宪法是为内心受约束丶以上帝的话为准绳的人而设立的。抛弃了神的法则,宪法就失去预期的功效。”
我们以为,世界各国以美国为马首是瞻。不错,美国仍然是世界领袖,自一九六二丶六三年起,美国遥遥领先各国的,是暴力罪行丶离婚丶少女怀孕(为西方国家之冠)丶自愿堕胎丶非法吸食毒品丶文盲(为工业国首位)。
白宫曾发表一项消息,三年前,中学毕业生有七十万人看不懂自己的毕业文凭。读了十二年书,连自己的文凭也看不懂!耶利米书六章16节说得真对,美国人要有平安,就得回到古道。
(“美国政法两制的原始灵魂”之三。冯文庄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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