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僕人的重責
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。我將這兩樣賜給他,使他存敬畏的心,他就敬畏我,懼怕我的名。(瑪2:5)
神責備祭司時提到與利未所立的約,揀選他的後裔在聖所事奉祂。神論到利未人的權利與責任,也提醒今日作神僕的,我們的職責是何等可畏和神聖。神說祂與神僕所立的是生命和平安的約。是的,哪裡還有比帶領人到神面前與祂和好、承受永生更重要的職事!
因此,事奉神的人須敬畏與懼怕,因為不但是在聖潔的神面前事奉,也是靠著祂聖潔的靈才能事奉。事奉的人更須言行一致,以平安和正直與神同行,才能引導別人離開罪孽。我們要活在與神無阻隔的關係中,按神的話語行得正直,免得失去聖靈的能力。更要謹慎自己口中所出的教訓。
作傳道這麼多年,我仍記得初站講台,在一大群會眾面前,我發覺自己的雙膝在發抖。不是因為怯場,乃是感覺到作神話語的使者那可畏的位分。現在自己以為在事奉各方面都老練了,漸漸失去了當初的畏懼感。求主幫助我重拾這神僕當有的敬畏與懼怕!
~陳明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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