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無比的降卑
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。(腓2:5)
在吩咐信徒要以基督的心為心時,保羅從五方面講論基督降卑之舉:
一、祂本有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:「本」是指基督耶穌的本質就是神,祂放棄的是與神的「同等」,這包括了祂的地位、身份、權柄與神能。
二、成為人的樣式:「成為」可譯為降生,基督耶穌不是搖身一變成了人,乃是要與每一個人相同,十月懷胎誕下,成為沒有人照顧就不能行動、穿衣、進食的嬰孩——這是何等的降卑!
三、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:奴僕是沒有任何權利和擁有權的。
四、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:基督的死是一個煎熬的過程,藉著「順服」二字來表明。這是祂降生時所委身的、在受洗時所肯定的、在客西馬尼所實踐的。
五、死在十字架上:被釘十字架對猶太人而言,是人罪大惡極,被神所咒詛的明證(參申21:23)。基督耶穌的死確與罪大惡極有關,但不是祂的罪,乃是世人你和我的罪!
我只能用「無比」來形容基督這樣的降卑!
~陳明斌牧師(本會前總幹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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