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證人
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;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;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。(約3:11)
法庭上只採用真實的證據,假見證會面臨法律的制裁。主耶穌曾教導尼哥德慕,人要藉著水和聖靈重生,才得以見到並進到神的國。這信息對尼哥德慕來說簡直無法想像,但主耶穌就是神國的見證人——祂從神國而來,也知道那裡的真實情況,更知道人如何才能進神的國。主耶穌自己正是這條道路。
古往今來有多少哲學、宗教,透過推論、臆測、幻象,創立五花八門的「得救之法」,哪怕說得頭頭是道,但都有一個通病——倡導者沒有親自在場的實地見證。然而,主耶穌卻不同,祂以真實見證人的身份宣告神的國,並且以復活升天證實祂的宣告,就證實了這得救之路的可靠與有效。主說,人若要重生,就要相信並仰望主耶穌十字架的救贖大工,才能進入永恆的生命。
今天,我們身處充滿謊言和迷惑的世代,我們要選擇的,是煞似有理的推論,還是神兒子那真實可靠的見證?
~劉耀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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