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罪斷絕新的開始
基督既在肉身受苦,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,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,就已經與罪斷絕了。你們存這樣的心,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,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。(彼前4:1-2)
基督在肉身受苦,祂是神的兒子,是聖潔的生命,本沒有罪,卻在十字架上擔負我們的罪;基督是為義受苦,為了遵行神的旨意而死,所以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就替我們還清了罪債,成全了救恩。
「與罪斷絕」是說對罪的審判,已經還清了。罪的工價就是死,而耶穌已經為我們死了。我們藉著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、倚靠、順服、接受,耶穌的死成了我的死,罪就不能在我身上有任何的要求。我可以說,我因所犯的罪是應該死的,對!但是基督已經代替我死了,讓我可以還清罪債,以致我可以與罪斷絕。
下面就說到重新開始——我不再跟從肉體的情慾而活,乃要遵行神的旨意,因為神已經給我一個新的開始。我的罪已經一筆勾銷,我已經與罪斷絕了,因此,從今以後我可以敬虔愛主,在世度餘下的光陰。
~林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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