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與不配
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於是起來,往他父親那裡去。(路15:19-20a)
真正的基督徒對罪敏感,也常常在神面前認罪悔改。聖經說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壹1:9)認罪悔改的基督徒對神的赦免之恩也有深刻的體驗,能經歷到赦罪的平安和喜樂。
約翰•牛頓曾勸解他的朋友:「你說你受不了罪疚感,深深覺得自己不配神的恩典。你不斷控訴罪惡,但當我細查你的控訴,卻發現裡面都是自以為義的思想、不信、驕傲和急躁——這些東西也不比你所控訴的罪惡好很多。」
人對自己的罪沒有感覺,是心中無神或者大大遠離神的標記;而人若試圖用控訴罪惡來對付罪疚感,也是無濟於事的。人認罪悔改卻還是沒有平安喜樂,那就是輕看主耶穌寶血的大能,不信神在基督十字架上所彰顯的信實和公義。當我們看見自己的罪,感到不配稱為神的兒子,就起來認罪,基督的寶血能洗淨一切的不義,讓我們重新與父親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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