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益处
从前偷窃的,不要再偷;总要劳力,亲手做正经事,就可有(余)分给那缺少的人。(弗4:28)
腓利门书讲到奴隶阿尼西谋,他偷了主人腓利门的东西逃跑了,保罗在罗马带他信主,又写信告诉腓利门,这阿尼西谋(此名意思是“有益处”)曾让你受损失,“但如今与你我都有益处。”(门1:11)
偷窃使人受损,分享与人有益。保罗做了美好的见证,他常亲手做工,织帐篷供应弟兄姐妹的需要。我们不仅不要让别人受损失,反而应该关心照顾他人,要爱弟兄姐妹,分给缺乏的人,让人得帮补。
从前偷窃的,现在要劳力做正经事(原文是善事),因我们得救是为了行各样的善事。然而我们习惯了利己,以为自己赚钱自己用,买房买车享受人生——这是世人的工作观。基督徒的工作观不一样,工作是为要荣耀神,也使别人得益处。
经文原文没有“有余”这个字,所以我们不要误解说等到有余才给,而是一有就要给,分给那缺少的人。这些动词都是继续进行时,我们要继续认真做善事,继续分享,与人有益处。
~吕沛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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