妄用神的名
你们到了那里,必看见安居无虑的民,地也宽阔。神已将那地交在你们手中;那地百物俱全,一无所缺。(士18:10)
神的名字两次被提到(参6, 10节),用来支持攻打那“安居无虑的民”。这是否说神真的在他们当中,显出祂的心意与赞同呢?
首先,那位所谓的“祭司”不单事奉耶和华,他在米迦的家里同时也供奉其他偶像,神岂会喜悦、向他说话?当探子要他求问神,他根本没有求问就立刻用神的名来作答:“你们所行的道路是在耶和华面前的。”探子受到鼓励,在回报时,同样引用神的名说:“神已将那地交在你们手中”,他们的焦点似乎是放在那地的居民全无防御的上面。
寻求神的旨意往往是一件非常个人性的事情,但圣经已清楚将神的属灵和道德的原则列明。凡不合圣经原则的,一定不是神的旨意,因神和祂的话语是永不改变的。在与神话语没有冲突的事上,我们也需小心,不要妄用神的名,除非我们清楚圣灵的指引和感动。否则,不单受亏损的是我们,更使神的名被亵渎!
~陈明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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