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光照耀
使你們無可指摘,誠實無偽,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。你們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,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。(腓2:15-16)
歷世歷代的教會都有重要的使命,就是要像明光照耀。我用四個英文字講甚麼叫明光照耀。
第一是有好品格與行為(Good Character),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,就將榮耀歸給神。我們是世上的光,光就是基督徒的生命見證。
第二是向世人傳福音(Good News),教會要在本地傳福音,也要參與普世宣教。
第三是祝福社區、社會與世界(Goodies)。若是今天主耶穌來了,把教會提走了,社區裡的人都不知不覺,表明那個教會在那個社區可有可無,已經失去了應有的見證。我們有沒有祝福社區,使社區看見基督的見證,感受到基督的愛?
第四是勇敢發出正義的聲音(Good Voice),為弱勢群體、受逼迫的人和不公義的事發聲。我們知道這個世界不會變好,但我們的身份在這地上既是明光,就要按神的真理講公義的話,為被忽略的群體發聲。
教會應該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,如明光照耀這世代!
~林祥源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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