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新觀
無論做甚麼,都要從心裡做,像是給主做的,不是給人做的,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;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。(西3:23-24)
基督徒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無論做甚麼,都要從心裡做。人生三分之一的時間用在工作上,基督徒應該怎樣看待工作呢?
首先,人為甚麼要工作?有人說工作為要吃飯,有人認為工作是亞當犯罪之後神給人的懲罰,讓人汗流滿面才得餬口。其實工作不是犯罪的結果。神把亞當夏娃安置在伊甸園,要人修理看守,使伊甸園更加榮美、茂盛。所以人墮落犯罪之前,工作是愉快、喜樂的,神把工作交給人類,讓人能以親近神、榮耀神。
信主之後,基督徒對工作的觀念要更新,如果還認為工作只為賺錢求溫飽,就跟動物差不多了。神提醒我們:「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」(太4:4b)如果我們工作、生活的目標搞錯了,只為享美福、好宴樂,就變成一隻和牛,等待被宰殺。
我們工作的目的不是為了溫飽、享樂,而是為主做工,要活出神的旨意。
~林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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