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越求与得
所以,你们祷告要这样说:我们在天上的父:愿人都尊祢的名为圣。(太6:9)
很多教会用主祷文开始或结束敬拜,太熟了反而忘记主祷文的含意。祷告这件事好像很平常,却是很多基督徒的挑战,我们在祷告生活上常常有亏欠。
有些弟兄姐妹以为祷告就是求与得,有就不必求,也就不需要祷告了。神既然知道我的需要,神已经预定了,我为什么还要祷告求神赐给我呢?我什么都有,再求岂不是贪心?
其实祷告是超越求与得,涉及四个方面,有人用英文ACTS来总结:敬拜(Adoration)、认罪(Confession)、感恩(Thanksgiving)、代求(Supplication)。我们祷告应该有这四个层面:为了神的所是和神的作为奇妙伟大来敬拜祂;为着自己的罪(得罪神或得罪人)向神认罪;数算神的恩典感谢祂;为弟兄姐妹和教会的需要代祷。
祷告也应该以爱为基础。有人说爱的英文不是Love,而是Time,意思是如果爱某人,就会愿意花时间聆听、交流,专注在那人身上。爱神就是愿意花时间在神面前,因神就是爱,祂爱我,我也爱祂,就喜欢与神同在,向祂祷告。
~林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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