污穢
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,且能污穢人。(可7:23)
主耶穌教導門徒,人的內心是污穢之源。食物不會污穢人的內心及道德,從人內心產生的罪惡才污穢不潔,能夠害人。主耶穌指出人內心發出的惡念有12種:苟合、偷盜、凶殺、姦淫、貪婪、邪惡、詭詐、淫蕩、嫉妒、謗讟、驕傲、狂妄,這真是一張可怕的罪惡清單。
法利賽人和文士注重外在的禮儀,卻不關心內心的潔淨。神不看人的外貌,神看人的內心。人若想脫離污穢,必須先潔淨內心。如何得潔淨呢?答案只有一個——重生。唯有悔改信主,求主耶穌的寶血洗淨,我們才能得著神所應許的新心和新靈(參結36:26),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,過一個清潔、喜樂的人生。
對基督徒而言,我們罪性仍未除去,必須靠神的恩典時時警醒,治服己心,把神的話語藏在心裡,讓聖靈不斷更新、掌管我們的生命。
人一生的幸福在於心靈被神的真理所保守。當不屬新生命的罪惡出現時,求神幫助我們勝過罪,藉著聖靈的能力治死私慾,作一個敬畏神的清潔人!
~張西平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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