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間有人死後變鬼這事嗎?
懷德/張宇理
懷德:
日前和幾個朋友閒聊,不知不覺扯到鬼的事上。有人說她的鄰人見過回魂的事,繪影繪聲,言之鑿鑿,不知你們怎麼看法?是不是真有其事?人死後都變鬼嗎?
張宇理:
認識自己
我們先來分析一下自己,究竟人死後變鬼這觀念,是從哪兒來的呢?是親眼見過已死去的親友回魂嗎?是道聽途說嗎?抑或受到中國深厚的傳統文化、迷信,和古典文學如《聊齋》、《紅樓夢》、《牡丹亭驚夢》等薰陶?
一、歷史淵源
人死變鬼之說,淵源久遠,地區廣泛,已不可考。中華民族早在商朝,便有敬天祭祖的觀念,神鬼之說十分濃厚。春秋魯昭公七年,晉趙景子聽說鄭國常鬧鬼魂出現的事,問子產是否有這可能。子產答:可能。「人生始化曰魄,既生魄,陽曰魂。用物精多,則魂魄強,是以有精爽,至於神明。匹夫匹婦強死,其魂魄猶能憑依於人,以為淫厲……而強死,能為鬼,不亦宜乎?」這是中國人對生死鬼魂的傳統看法。
到了東漢末年,道教興起,佛教輸入,煉丹服藥成仙的傳說盛行,結合佛教「三世流轉,六道輪迴」的印度神話和中國人的祭祖觀念,人死後變鬼之說,在民間更廣為流傳。普遍的程度,可見於民間傳說和古典文學。而反過來說,這些佛道色彩濃厚的傳說和文學創作之在民間廣為流傳,亦加強國人對鬼魂的傳說深信不疑。
沒有人是在真空裡長成的。先祖留給我們的文化固然豐富,但這遺產,卻帶著濃厚的迷信色彩。我們自小便聽說「鬧鬼」、「回魂」、「索命」、「黑白無常」等傳說;很多人「怕鬼」;「陰風陣陣」、「鬼影幢幢」等詞,在我們的對話中隨手可拾。
即使在中國大陸長成的新生代,從小接受無神思想教育,但當寺廟開放後,趕到那兒燒香祈福的人,可說川流不息。這就奇怪了,這些寺廟並沒有傳教,請問那些善男信女是怎麼來的呢?可見人有先天的宗教意識,是革命也革不掉的。
可是,問題是:這些人為什麼趕到寺廟去,而不是尋找真理呢?很大的一個原因是,他們聽人提說過神鬼的事──這些是老祖宗們給我們留下的根深蒂固的文化遺產。許多人說,這是我們的根。於是,「龍的傳人」便整套文化,不論好的壞的,通通都接受過來,而沒思想去蕪存菁、尋索真理,或另闢蹊徑等等門路。
二、情感因素
鬼魂之說容易被接受的另一個原因,是它較合乎人情。試想,親友猝然辭世,他們在人間似乎還有許多未了之事,他們的音容仍留在我們腦際。我們很難相信從此他們就在人間永遠消失。有了這樣的心理,人死變鬼之說不獨較易被人接受,而且也較能安慰死別吞聲的沉痛心境。
三、直覺人有靈魂
此外,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確又能體會「心靈溝通」或「與古人神交」這些事。直覺告訴我們,在軀體以外,人還有些什麼抽象的東西存在。這抽象的存在是什麼?有稱之為氣,有稱之為精神,有人說是靈,有人說是魄。無論如何,我們直覺知道有一些什麼。聖經--上帝的啟示,為我們提供直截了當的答案:人有靈魂。創造主給人吹了一口氣,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;創造主將永恆放進人心裡。(創世記二7;傳道書三11;羅馬書一19)人先天有永遠的觀念,有永恆意識。雖然表現各不同,有的追求精神不滅,主張立德立功立言;有的追求長生不老,煉丹服藥;皇帝老爺除遣人尋不死藥外,還愛聽臣民多喊幾句「萬歲,萬萬歲」。平民百姓雖與「萬歲」無緣,卻也希望在生辰之時聽到「萬壽無疆」、「長命百歲」等話。可惜因為求之不得法(這些只是不切實際的賀詞),每一次都徒勞無功,每一次都「返魂」乏術。但是,從古往到今來,這麼龐大確鑿的死亡數據,都不能使人消除對永生的盼望。因為:我們心裡的確知道有永遠,這是創造主烙印在我們心裡的意念。我們知道人有靈魂,知道死了不是完了。因此相信鬼神的人,要他再進一步信人死變鬼,便不覺得有什麼困難。
認識真理
一、人死不變鬼
問題只是人死後是不是真變鬼?這是真理問題,不能用主觀願望左右。
我們先看上帝的啟示怎麼說。聖經從始祖亞當、夏娃說起,不停記錄人一代一代過去,可就從來沒有一次說這些人死後變鬼。每一次記錄都是一樣:死了就死了,就此打住,從此陰陽相隔,音訊斷絕,把篇幅留給活在世上的人──跟我們的現實生活一樣。個中的謎團,主耶穌在世的時候,用比喻說得很明白。
祂說:有一個財主,天天奢華宴樂。又有一個討飯的,名叫拉撒路,渾身生瘡,躺在財主的門口,等得吃剩的零碎充飢。
後來二人死了,乞丐被天使帶去,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。財主在陰間受痛苦。財主舉目遠遠望見亞伯拉罕,又望見拉撒路,就喊:我祖亞伯拉罕哪,可憐我吧!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,因為我在這火焰裡,極其痛苦。
亞伯拉罕說:兒啊,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,拉撒路受過苦;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,你倒受痛苦。不但這樣,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,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;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。
財主說:我祖啊!既是這樣,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,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,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,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。亞伯拉罕說: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。
財主說:我祖亞伯拉罕哪,不是的,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,到他們那裡去,他們必要悔改。
亞伯拉罕說: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,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,他們也是不聽勸。(路加福音十六19至31)
如此看來,人死後既不變鬼,也不能隨意回來人間。這豈不和我們現實生活裡所經歷的吻合嗎?如果人死變鬼,又能隨意回到人間,那麼歷來這麼多人死去,理應經常鬧鬼才對;也理應所有劊子手都早被鬼魂索命去了才對。可是事實並不如此。因為宇宙間的秩序並不是這樣。
而另一方面,我們又可從耶穌對在十字架上悔改的強盜所說的話得著啟迪。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(路加福音廿三43)保羅所得的啟示,也是一致,他說:「我……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,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。」(腓立比書一21至24)
二、信耶穌的,死後回天家
由此可見,屬耶穌基督的人死去,是「與基督同在……,好得無比。」這就是救恩的精義了。我們並不須變成孤魂野鬼。
主耶穌對門徒說:「你們心裡不要憂愁,你們信上帝,也當信我。在我父的家裡,有許多住處.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。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,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。我在那裡,叫你們也在那裡。」(約翰福音十四1至3)上帝是我們的父,天家是我們「更美的家鄉」(希伯來書十一16)。我們對永生的尋求和渴想,只能在耶穌基督裡得實現得滿足。
三、鬼是魔鬼
那麼,難道基督徒不信有鬼嗎?若不信,怎麼解釋鬧鬼、見鬼,及招魂等神怪現象呢?
這些怪事也不都是真的,有些只是捕風捉影,許多是以訛傳訛。不過,鬼是有的,聖經用了不少篇幅記載,不過那都是魔鬼。魔鬼能附在人身,能預測未來,有時給人一點甜頭,但是不懷好意,目的是傷人害物,誘人違背天理,違反上帝的法則(犯罪),直至滅亡。(參馬可福音一23至26,五2至13,九17至27;使徒行傳十六16至19;創世記三1至5)
所以,上帝嚴禁信祂的人交鬼(利未記十九31,廿6),因為祂知道,和魔鬼打交道必自招滅亡。
聖經上記載了一件招魂的事,掃羅王知道上帝嚴禁交鬼,他自己也下令不准交鬼。但是有一天他心緒煩亂極了,知法犯法,去找一個交鬼的婦人,要把撒母耳的魂招來。表面看來,那個巫婆好像真把撒母耳的魂招了上來,這段經文的記載如下:
交鬼的婦人說:『我看見有神從地裡上來。』
掃羅說:『他是怎樣的形狀?』
婦人說:『有一個老人上來,身穿長衣。』
掃羅知道是撒母耳,就屈身,臉伏於地下拜。
撒母耳對掃羅說:『你為甚麼攪擾我,招我上來呢?』
掃羅回答說:『我甚窘急,因為非利士人攻擊我,上帝也離開我,不再藉先知或夢回答我。因此請你上來,好指示我應當怎樣行。』
撒母耳說:『耶和華已經離開你,且與你為敵,你何必問我呢?耶和華照他藉我說的話,已經從你手裡奪去國權,賜與別人,就是大衛。因你沒有聽從耶和華的命令,祂惱怒亞瑪力人,你沒有滅絕他們,所以今日耶和華向你這樣行,並且耶和華必將你和以色列人交在非利士人的手裡。明日你和你眾子必與我在一處了;耶和華必將以色列的軍兵交在非利士人手裡。』
掃羅猛然仆倒,挺身在地,因撒母耳的話甚是懼怕。」(撒母耳記上廿八4至20)
這段話和我們聽過的傳聞很相似,都是說,偶然會有一兩個巫婆真能通陰冥,好像真能把死人喚來。但是,請記著,上帝明明說:這是交鬼──即和魔鬼打交道。也即是沒真的招死人回來。
那麼,這被招上來的是誰呢?怎可能不是那死人呢?你看,他的音容言談,無一不像,焉能有假?
你若這麼想,就太小瞧了魔鬼。如果魔鬼次次都以真面目示人,他還能迷惑眾生嗎?投其所好的道理,魔鬼能不知道嗎?魔鬼知道每一條魚兒愛吃什麼餌。他會按不同的情況或扮作蛇,或扮作光明的天使(創世記三1至5;哥林多後書十一14至15)。他也可以扮作財神,扮做大師或什麼神仙等。對不信神鬼的飽學之士,魔鬼可用學說,可用意識形態,使他們更遠離神;對於縱慾的人,魔鬼就用情慾。總之,魔鬼變化多端,是說謊人之父(約翰福音八44),全世界古往今來、大大小小、技高技低的中外騙子,都出自他門下。若祖師爺親身上陣,讓你一眼看穿,那他還能當這個祖師爺嗎?
其實只要想想,最樂於看到人迷信交鬼的是誰?當然是魔鬼和他的門人。上帝決不會和魔鬼的門人合作,助紂為虐。上帝早已嚴禁交鬼。聖經又說:義和不義不能相交,光明和黑暗不能相通,基督和魔鬼決不相和。(哥林多後書六14至15)這是上帝的一貫作風。耶穌在世時,就表現出這一點。當魔鬼誘惑耶穌,耶穌每一次都以一個斬釘截鐵的「不」來答覆。(馬太福音四1至10)即使魔鬼沒親自出馬,耶穌一看出這念頭來自魔鬼,便都一律說不。(馬可福音八33)例子是:有不信的人叫耶穌顯個神蹟看看,耶穌不顯;有人叫耶穌幫忙分家產反捱了一頓教訓;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時,有人說:你從十字架上下來,我們就信你。主耶穌不下去。總之,上帝絕不會和巫婆合作,還被他們指揮,把死人放回人間。
結語
因此,什麼碟仙、神打、占卜、算命、招魂、看掌、看相,看星座等,都碰不得。因為這些事若非騙人,便是交鬼。對於交鬼的事,上帝三申五令明說嚴禁,其中有一段說:「你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之地,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可學著行。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觀兆的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用迷術的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。凡行這些事的,都為耶和華所憎惡,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,所以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。你要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作完全人。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,都是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。至於你,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不許你這樣行。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,你們要聽從他。」(申命記十八9至16)
我們知道迷信有害無益,但上帝說的更嚴重,祂說,這些事不但會招禍,甚至可能引致亡國滅族。
我們常說,中華民族苦難深重,然而,當我們細看我們的文化傳統時,卻又發現,我們的傳統數千年來一直帶有這麼濃厚的迷信色彩。是不是這是肇禍的原因之一?是不是現在該是我們在上帝的真理光中反省的時候呢?
對於出自濃厚迷信色彩國家的人,上帝有這樣的呼召:「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,與他們分別,不要沾不潔淨的物,我就收納你們。我要作你們的父,你們要作我的兒女。」這是全能的主說的。(哥林多後書六17)我們不但不要迷信,也不應浪費寶貴的光陰談鬼。好好的把我們的精力用在追求認識和實踐真理上,聽上帝的話,使我們在「上帝面前作完全人」。這才是上帝對我們的心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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