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是否不保護祂的信徒
鄧瑞蘭/張宇理

鄧瑞蘭

看了貴刋355期「神為甚麼不保護祂的信徒」,我覺得沒有勇氣做人。難道只有死去,才能進入平安嗎?

基督徒靠神的話度過今生。聖經說,祂要吩咐祂的使者,在我們所行的一切路上保護我們,即使行過死蔭的幽谷,也不怕遭害,因為祂與我們同在,祂的保障是磐石的堅壘。我們不要害怕,水火不會傷害我們,祂不撇下我們,不丟棄我們。在急難的時候,不至於羞愧,我們雖然仆倒,也不至全身仆倒;因為耶和華用手扶持我們,沒有祂的應許,一根頭髮也不會損傷,無論何時,祂的恩典夠用。

難道神的應許不能用嗎?若是這樣,日子過得驚慌,神所賜的平安喜樂和做人的尊嚴何在?

張宇理

人的個性、感情、主觀願望、生活體驗、對真理的知識,常影響他對真理的看法。

樂觀、善良而單純的基督徒,每見別人遇難,常會翻出一大堆聖經經節,去安慰人、鼓勵人、告訴人神必會保守他們逢凶化吉,有驚無險。

這是不是聖經中對苦難的絕對性教導呢?是不是每一個信耶穌的人,因有天使「四圍安營搭救他們」,就會一生平安順利,如占士邦、如超人,雖遇患難,卻打不死?

在某些基督徒(不是所有的)圈裡,流行着幾個錯誤的看法:

一、基督徒在世遇難,必不怕遭害。

事實:耶穌被妒恨他的宗敎領袖釘死在十字架上,施洗約翰被希律王斬頭,司提反被人用石頭打死,門徒紛紛殉道。近代敎會史記載,無數宣敎士在中國、非洲等地殉道。

主耶穌臨上十字架前,對門徒說:世人「若逼迫了我,也要逼迫你們。」(約翰福音十五20)

我們的安全感、平安、喜樂、勇氣,並不是建基在出入平安、百毒不侵、刀槍不入。我的平安是建基在接受與信靠神和祂的話,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裏。主說:「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,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。在世上,你們有苦難;但你們可以放心,我已經勝了世界。」(約翰福音十六33)世上的苦難,不能殺害靈魂,不能剝奪永生。我們的主已勝過死亡,因此我們快樂,心裏有平安。

二、人受苦、患病是因為有罪受罰,禱告而不蒙醫治是因為沒有信心。人受苦難是因神恨惡那人。

事實:懲罰確是聖經中的重要真理。以色列人違背神的話,隨異邦人拜別神,行淫墮落,結果國破家亡。保羅對犯罪軟弱的哥林多敎會說:「因此,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,死的也不少。」(哥林多前書十一30)美國有不少難處來自離棄神。

但是,這決不是受苦的唯一原因。神稱讚約伯,在「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,敬畏神,遠離惡事。」(約伯記一8)但約伯受魔鬼攻擊,子女財產全失,自己全身長滿毒瘡。

神向人介紹耶穌時,說: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」(馬太福音三17)耶穌蒙神喜悅,卻非無災無難。

歷代多少聖徒為主殉道和受逼迫,他們的共同點是不因作惡受苦。這就是聖經所說的「為義受苦」,這些人是「有福的」。(參馬太福音五10至12)

苦難不一定叫人失去尊嚴。基督掛在最羞恥的木頭上,卻使十字架成了救恩的標記。

為主殉道更受人們尊敬愛戴。只有作惡多端、逼害良善的人,才應該無地自容。這些人縱使一時得勢。至終不免要受歷史和世人唾棄,末了受神的審判。

被神管教受苦,也不等於被神憎惡。反之,「主所愛的,祂必管教。」(希伯來書十二6)

三、信耶穌既然不是百毒不侵,逢凶化吉,那麼聖經上應允保護我們的話,豈不是要全部作廢?

事實:這些話確不是哄人的。彼得與保羅都為主殉道,照世人的看法是上帝沒保護他們了;但是,在他們一生中,確是經歷過上帝無數次神奇的保守。譬如天使救彼得出監(參使徒行傳五19),保羅在監中讚美上帝時,忽然地大震動,鎖鍊鬆開(參五19,十六25至26)。

我們不少人經歷過神的保守、幫助和拯救。我們不能因為神沒有叫我們次次大難不死,不遭遇難處,就否定祂的一切恩典。

至於神何時保守,在甚麼情況下為人化解艱難、為人醫治疾病,那就不是我們主宰得了。我們的態度應該是「不要怕,只要信!」(馬可福音五36)

四、神樂見人受苦受難,故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沒安全感。

事實:聖經告訴我們:「耶和華有憐憫,有恩典,不輕易發怒,且有豐盛的慈愛。祂不長久責備,也不永遠懷怒。」(詩篇一O三8至9)神說:「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,不是降災禍的意念,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。」(耶利米書廿九11)

耶穌解說天父的性情,說人間的父親縱或不好,也不會拿石頭當餅,拿蛇當魚給孩子,「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的給求祂的人麼?」(馬太福音七9至11)

五、神只看顧人的靈魂,只照顧人的永生,今生的事無關重要,祂不會理會和保護。

事實:神創造萬物,給人享用和維生;主耶穌在世治病,行神蹟使五千人吃飽,這都說明神照顧人的肉體、今生。主耶穌安慰為衣食憂慮的人:「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,也不種,也不收,也不積蓄在倉裏,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。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?」(馬太福音六26)

但靈魂確比肉身重要,這也是主耶穌明明白白的教訓。主說: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(或作靈魂),有甚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?」(馬可福音八36至37)「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,入那不滅的火裏去。」(馬可福音九44)

但是,我們又不能因神叫我們著重永生,就矯枉過正,說神不理會我們的今生需要。過猶不及,都沒射中箭靶。我們的態度應該是照主耶穌的教訓,「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」,我們日用的飲食,求主供給。無論今生、來世,靈魂與身體的需要,全仰望天父。(參馬太福音六33, 11)老幻想自己明日可能遭遇甚麼大難,終日惶惶,徒損害靈性、心理和身體健康,耗費生命,非智者所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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