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真有自由選擇信或不信嗎?
王家智/張宇理

王家智

甚麼是真正的自由?基督徒口口聲聲說神賦予人自由意志,可以自己去選擇聽從神或不聽從神,因神不是要造一些木偶、傀儡出來讓祂控制、玩弄,祂是要人心甘情願揀選相信祂,而不是出於勉強。想深一層,若我們用神給我們的「自由意志」去揀選相信祂,那我們就得著「永生」,可以進「天堂」,享受無盡的福樂;反過來說,若我們用我們的「自由意志」來揀選不信祂,則帶來的後果是下地獄,遭受永火的刑罰,永永遠遠在痛苦中度過。這叫做「自由」嗎?這是「選擇」嗎?這好比一個獨裁者對他的子民說,你們可以選擇服從我的統治抑或不服從我的統治,這個你們有絕對的自由。只是,你們若揀選不在我的管轄下,必將受到最嚴厲的處分,永不超生。

不要說神給我們自由意志,有選擇權利。對,我是可以選擇信祂,也可以選擇不信祂,只是兩者所引致的後果差得太遠了。神為甚麼要造人出來,有「自由」去「選擇」信祂;然而那些用「自由」選擇不信祂的,就要永永遠遠被丟在火湖裡。這叫「自由」嗎?若我也有「自由」去「選擇」的話,我就選擇永遠沒有出生成人。太不公平了。

張宇理

我們常將自己放在一個中立的地位上,上可上天堂,下可下地獄,這種想法與事實不符。

事實是我們已經「死在過犯罪惡之中」(以弗所書二1)。耶穌基督降世,為拯救我們,賜我們永生。(參約翰福音三16)當然,神不勉強人。人有自由接受或拒絕救恩。

人選擇「拒絕救恩」,便留在死中。要留在死中,又要永生天堂,不很矛盾?試想一人選擇不吃不喝,不肯呼吸,又要不死,不獨違反自然規律,而且霸道,不講道理──「甚麼?我選擇不吃不喝,就要死嗎?!怎麼不給我自由?!為甚麼我不可以選擇不吃不喝,外加壯健如牛?!」「我選擇不要救恩,留在死中,就要死嗎?!那算甚麼自由?怎麼祂不給我永生?真是獨裁!」

真是矛盾!給他永生不要,自己選擇留在死中,卻又硬要人給他永生!怎不想想,如果無論他怎麼抉擇,結局都非去天堂,得永生不可,這才真正沒有自由──「難道要選擇去地獄也不行嗎?」

上述思想,反映人們常見的錯謬心態;不肯承受自決行為的後果──只管去做,後果不要。所以現今流行墮胎,大家認為合法合理──「性慾放緃可以,後果可勿要我負責。若要我負責任,就是不公,侵犯自由人權,非抗議不可!」

其實,問題的癥結是:人們是否真的「死在過犯罪惡之中」,耶穌基督是否真正「拯救我們」。如果否定這兩個觀點,等於否定基督教信仰,「自由意志」及「永生」等等觀念無從立足,推演不出神獨裁專制的結論來。若接受上述觀點,耶穌是人類救主,將人從死中救回,祂便根本不能是「逆我者亡」的暴君。

基督教道理犯駁的重要原因,是人們常執著道理一端,以為抓到辮子,卻忘了「上文下理」及「前因後果」。

本文鏈結:http://ccmusa.org/viewpoint/viewpoint.aspx?id=trvp335
轉載請註明「原載《中信》月刊第335期(中國信徒佈道會)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