聞詐色變

──詐騙產業對緬甸的影響

王恩遂

緬甸詐騙產業崛起

緬甸詐騙產業的崛起,不外乎有幾個原因。其一,緬甸長期處於戰亂之中,民族武裝與政府軍的戰事,使多地治安與執法權失控,行政架構難以建立,導致部分區域成為犯罪溫床。如撣邦東部金三角地區,上世紀以出口海洛因聞名;進入本世紀後,毒品產業因各國制裁而式微,許多農民改種茶葉、咖啡等經濟作物。然而,原靠毒品致富的犯罪分子失去財源後另尋出路,詐騙業便趁勢進入這些地區。最氾濫者為撣邦東北部的木姐、果敢,東部的大其力,以及東南部的妙瓦底、水溝谷等地。這些區域的詐騙園區林立,甚至帶動地方經濟發展,大量本地與外來人口湧入,圍繞詐騙園區衍生出餐飲、貿易、酒店、KTV等產業。

其二,2020年政變後,為制裁緬甸,許多國家紛紛撤資,原本失業率已高的緬甸更加艱難。許多當地人為求生計,在高薪誘惑下轉而投身詐騙產業,有人直接參與詐騙,也有人從事人事、總務、翻譯等間接職務,藉此在經濟低迷中求生。

其三,政府與民族武裝對詐騙產業的默許,也是其壯大的原因。由於詐騙園區多在邊境,詐騙分子為「合法」開設園區,往往繳納「保護費」給民族武裝或政府軍,換取默許。在軍方庇護下,詐騙活動更加猖狂。由於其帶來龐大利益(特別是地方經濟效益),無論軍方或當地民眾多採取姑息態度,對其造成他人的傷害漠視不聞。

在以上因素交互作用下,緬甸詐騙產業日益猖獗,並向外大量招募人員。在台灣、中國等地,詐騙集團以高薪廣告誘騙,提供機票簽證,待人入境後隨即沒收護照,強迫從事詐騙,若反抗或逃跑則遭毆打、虐待,甚至被轉賣至其他園區,淪為人口販賣與器官買賣的犧牲品。可見緬甸詐騙產業所涉及的罪行早已不限於詐騙,更囊括各種令人髮指的犯罪行業,成為對國際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犯罪集團。

詐騙產業對於緬甸華人的影響

身處緬甸的華人,原本因語言優勢,可在仰光、瓦城等大城市找到比一般平民高三至五倍工資的工作,但隨著外資撤出,許多華僑失業;再者,由於詐騙產業薪資極高(皆以美金計算,據筆者所知,每月約一千至三千美金不等),許多華僑即使有正常工作機會也不願從事,因薪資差距過大(原本翻譯工作月薪約三百至四百美金)。除華僑外,曾受華語教育的少數民族,即會中文者,不論學歷如何,也能在詐騙產業中領取高薪,甚至不少基督徒也投入其中。想來慚愧,筆者於緬甸時期所教導的學生中,就有數位因失業而進入詐騙產業,深陷其中(與其說無法自拔,不如說是被利益矇蔽,樂不思蜀)。

因詐騙帶來的高額薪資,這些從事詐騙的華僑領薪後紛紛買地蓋房、購車,對村莊或城市的人產生更大影響;許多人看到他們出外工作半年、一年即可買車買房,便向其詢問,繼而加入詐騙產業。如此一來,詐騙對華僑與受華語教育者的影響,如同精神毒品,一旦投入,因高回報極難回到正常工作。

而在詐騙園區周圍,充斥灰色產業,販毒、賣淫等皆在其中,使參與詐騙者在紙醉金迷中走上一條不歸路。

詐騙產業對於華人教會的影響

緬甸的華人教會,對於詐騙產業的崛起,起初有些後知後覺,或是不以為意;特別是在仰光、瓦城等大城市的華人教會,認為這只是在邊境地區發生的特例,與教會無關;或是嘴上批評一下那些經營詐騙的人。疫情前整體而言,教會似乎與詐騙產業毫無關聯。

然而,2020年政變後,許多華人基督徒失去工作,生活陷入困境。在這樣的處境下,一些基督徒開始受到朋友影響,被招募進詐騙集團工作;他們有些並非直接參與詐騙行為,而是在集團下的人事、總務、翻譯、採購等部門就職。部分城市的華人教會因此發生10至15%的會友流失,主要原因是來城市打工的鄉村青年失業後返回家鄉,另謀出路,或轉往其他城市從事詐騙產業。

面對這些參與詐騙的基督徒,華人教會的態度並不顯得積極抗詐。筆者認為,或許是受「要有愛心與憐憫」的教導所影響。由於參與詐騙的華人基督徒大多來自山區,家境貧困,他們家中的長輩或晚輩都是仰賴其薪資維持生活。教會在了解他們困境的前提下,除了口頭提醒不可參與詐騙工作外,實際上並無反詐的具體做法。一方面體諒生活困難,另一方面也因教會難以在社會中發揮影響力而感到無能為力。面對因政變失業的會友,教會並無資源來幫助他們;即便教會中有從商的基督徒,也很少聘僱,畢竟華人工資是普通緬甸人的三至五倍,對僱主而言是額外負擔。更何況政變導致通膨與邊關貿易受限,營商成本大幅增加,使得幾乎沒有華人企業僱主願意再聘僱華人。教會更是如此,除了代禱、教訓和小部分奉獻之外,對面臨困境的會友可說是束手無策。

政變造成的經濟倒退,讓緬幣大幅貶值,從2019年疫情前的1美元兌1,300緬幣,跌至3,500緬幣。緬甸除農產品外高度仰賴進口,物價飆升,薪資卻未跟上,傳道人與基督徒工人亦然。在此情況下,唯一不受影響的竟是詐騙產業,甚至因大量失業反而壯大其規模,吸收更多人力,其中也有基督徒,甚至讀過神學、按立的傳道人,實在令人唏噓。

然而從人的角度看,筆者也從他們身上看見對生活的無奈與掙扎。是的,若有正常工作的機會,誰願意從事詐騙?他們中有人甚至將從事詐騙業所得的薪資,部分奉獻給認識的教會或傳道人。筆者也曾從學生手上收到這樣一筆「奉獻」。當下心想:「這金錢不可收下,我雖是老師,也是傳道,若收了,豈不是變相支持他繼續從事詐騙?」於是我拒絕了,甚至準備要好好責備他幾句;但當我知道他的困境後,卻對是否該責備產生猶豫。我問自己:「我的責備有用嗎?能改善他的處境嗎?他沒了工作,他的家人還能生活嗎?」這些問題充斥心頭,最後我只說:「謝謝你的好意,老師生活還可以,不需要這筆金錢。」

至今撰寫此文時,筆者仍在思索:我這樣的做法,是不是錯的?那些收了金錢的傳道人與教會,又是怎麼想的?若是主耶穌面對這樣的事,祂會怎麼做?

結語

詐騙,剝奪了許多家庭的幸福、殘害了無數人的生命,也加劇了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。這樣一個百害而無一利的產業,是勢必要被除滅的!筆者相信,行這大惡從來不該成為養家餬口的藉口。神頒給摩西的十誡中,清楚寫明:「不可貪戀人的房屋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(參出20:17)因此,詐騙不該成為緬甸人或緬甸華人為求生計而妥協的方案;但無奈,在環境壓力之下,這已經成為事實。

筆者衷心希望,緬甸的華人教會不只是牧養、宣教上服事主,更應關注社會時局的變遷,站在刀口浪尖上,挽救那些從事詐騙的華人同胞。因教會是地上的光、是地上的鹽,若所作與世人無異,那我們的見證又在哪裡呢?

期盼國內外的同工們能更多為緬甸華人教會代禱,在這末後的世代,持守主的教導,拯救主的羊群於水火,挽回更多靈魂。

(作者是中信資助的神學畢業生,曾在緬甸宣教工場實習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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