憑信心說誠實話

龍喜玲

我信主兩年多,起初遇到困難不懂求神幫助,後來上了門徒訓練,學習凡事倚靠和順服神;只是這功課並不容易學,尤其是順服神,不靠自己的聰明和方法,更難上加難。但是感謝主!當我願意學習,將自己獻上,任主塑造,就經歷到上帝的同在。

2010年10月初,我在公司拿了兩個頗大的樣品,當我離開時,保安部要檢查手袋。那天我買了一件衫和一支唇膏,我給她看購物收據,也給她看那兩個樣品。保安小姐說這樣品頗大,我說以前同事也拿過,她想了想,就讓我走了。

但我上車後,心裡不安,便折返回公司,把兩個樣品交給她,說:「我不希望妳以為我私拿公司的東西回家。」她說:「好,等我請示經理後再還給妳。」我以為這件事已告一段落,那晚回家靈修時,看到一段經文:「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,無論是淫亂的,是污穢的,是有貪心的,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。有貪心的,就與拜偶像的一樣。」(弗五5)當我看到聖經這樣說,令我非常震驚,再往下看13至15節:「凡事受了責備,就被光顯明出來,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。所以主說: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,從死裡復活!基督就要光照你了。你們要謹慎行事,不要像愚昧人,當像智慧人。」看完這段經文後,我立刻向主認罪悔改,求祂赦免,因我犯了貪婪罪。

過了三天,保安經理要見我,我心知不妙。當我進入保安室,一個保安的同事正等著我。我們坐下,保安經理說,我拿了兩個頗大的樣品,說我盜取了公司的財物,雖然我已交回,但她兩眼盯著我說:「除了這些以外,妳有否做過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情,是公司不知情的?公司有很多攝影機,妳老實對我說。」當她這樣問我,我感覺到自己是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正接受審判,馬上想起2007年當我尚未信主時,我拿了一個公司不再生產的測試產品。那時我還不是基督徒,聖經在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說: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我不講出來,並沒有人知道;但想到上帝是聖潔的,是公義的,我騙得過人,騙不過祂。面對著會被炒魷魚的可能,我仍決定將這件事說出來。他們將所有我說的話用電腦打了出來,要我在下面簽名,承認我所說的不是因為受到恫嚇而說的,還叫我在下面寫下,請求公司原諒我;但我在下面寫上:「上帝呀,這件事發生,我感到遺憾,我向上帝 保證,這件事情不會在我人生中再發生。」

公司決定暫停了我的工作。當我離開公司,第一個要去的地方是到教會找牧師,將整件事情跟牧師訴說。牧師叫我要安靜下來,禱告請主帶領。感謝主,給我一個屬靈的家。離開教會後,我去找K姊妹,同樣將這事情與她訴說。感謝主安排有弟兄姊妹們與我同行,這件事令我好羞愧,不能榮耀上帝,還令上帝蒙羞,我哭了好幾天。

一個星期後,人事部經理要見我,她對我表白,她不想解僱我,無奈公司的規條必須這樣。她叫我不用擔心,可去另一間公司求職,並且這件事公司會為我保密。

我於是放開胸懷去玩,回來後向另一間公司求職。在上帝的安排下,那間公司的行政部門打電話聯絡我,叫我去面試。當時我又開心,又擔心,開心是有機會面試,擔心的是當我面試時,他們若問我為何不繼續在以前的公司做了,我應說真話還是說謊話呢?我心想,沒有人會請一個盜取公司財物的員工。我掙扎,好掙扎,整晚也睡不著。

次日清早起來打電話給牧師,我說:「別人不知整件事,是否有必要告訴他們呢?可以用別的藉口嗎?」感謝主,李牧師說:「聖經說:『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。』(太五37)妳有否為此事禱告?」我說有,禱告中主告訴我,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三次禱告,求天父將那苦杯離開祂;但最後耶穌說:「我父啊,這杯若不能離開我,必要我喝,就願袮的意旨成全。」(太廿六42)我告訴牧師我知道如何去做了。感謝主,我真的信靠主,將這件不願意公開的事講給那位行政人員知道,她聽後並沒有因此而不僱用我。

當我投入這份新工作,發覺這工作不是我的能力可以勝任的,令我每天都想離開這份工作;但記起曾經在《塑造主生命門徒訓練》裡看過的一段,上帝如何用啟示的真理幫助了我,當我遇到困難時,應該如何去面對──就是建基於真理的信心,憑信心依靠上帝,相信上帝能幫助我,賜福我過於我所想所求,並藉著這件事來培養我的信心、愛心和忍耐,建立我有基督的性情。

感謝主,主的恩典和帶領真是滿滿的,領我走入光明,我漸漸適應工作,而這工作令我得到好大的滿足。前兩天因公司要整理貨倉,所有不再生產的產品Tester全部要清理,全新的共有18件。我的經理給我任意挑選,我喜歡哪一件就拿哪一件,令我當時好驚恐。我告訴她以前那間公司是不容許我們帶這些樣品、試用品回家的;但她解釋說,每一間公司都有不同的制度,我們公司只要經過保安驗查,公司的同意,是可以帶這些貨品回家的,妳現在在這間公司打工,不是在以前的公司。

感謝主,主的恩典真的多過我所想所求!我們所信的主是一位可以令你改變一生的主,令你有豐盛生命的主。只要我們憑著信,將問題帶到主的面前,懇切禱告,主必垂聽,並且成就祂的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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