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孩子,還是阿Q?
周子台
辦移民身份
1981年6月,在我拿到碩士學位,工作九個月後,公司的人事主任找我談話:「很抱歉,以前沒幫人辦過移民,我把你的移民申請搞砸了。你所申請的台灣第三優先移民配額大概還要等一年才能排到;但因我們已經幫你遞件申請了綠卡,表示有移民企圖,就不可再申請暫時工作的H1簽證。到9月底,為期一年的Practical Training到期,你就不可以工作,必需離開公司。」
當時,美國失業率接近10%,辦移民手續中最難的是辦勞工卡,公司必須刊登求才廣告,並向美國勞工局證明,所有來應徵的美國公民都不合格,非得雇用這個沒有身份的外國人不可。拿到工卡以後,才可向移民局遞件申請綠卡。我好不容易盼到工卡,眼看就要成為「有卡階」,怎麼突然竟面臨失業?且將灰頭土臉的被趕回台灣。在單身女士眼中原本也許被視為「有身價」的,現在大概只好讓人看低了。我想:我怎麼回去面對親人呢?
在辦理離職手續時,人事主任再次跟我道歉。我陷入這麼大的困境,她一句道歉就打發了?我真能接受她的道歉麼?我們基督徒的命運若是因著別人或自己的一個不小心,就被扭轉摧殘,那麼神在我們身上的主權、看顧與保守,豈不全都枉費了嗎?天上地下任何事的發生豈是意外巧合;而不是在神的掌管之中?若非神的旨意,人豈可隨便操縱或改變我的命運?我不能接受她的道歉,我不能承認她在我身上有這麼大的權柄。一個小小的疏忽,就導致我人生命運這樣巨大的轉變嗎?我平淡地對她說:「妳不用道歉,這件事不在我們手中!」
一位從台灣來的同事對我說:「周子台,你怎麼這麼倒楣,這樣的事也會輪到你?你可以花點錢,想想辦法打通關係試試。」我心想:「我真是沒用,工作能力差,老闆正高興不用付遣散費讓我走路,否則公司或許還可以請參議員寫封信……。」突然心中一句話對我說:「為甚麼這麼沒志氣,你是神的孩子!」幾位不信主台灣來的朋友都順利辦上綠卡,我信耶穌,是神的孩子,為甚麼就該倒楣?我真的是神的孩子麼?
魯迅的《阿Q正傳》裡面提到:「我並不知道阿Q姓甚麼。有一回,他似乎是姓趙。那是趙太爺的兒子中了秀才時,鑼聲鏜鏜的報到村裡來,阿Q正喝了兩碗黃酒,便手舞足蹈地說,這於他也很光彩,因為他和趙太爺原來是本家……哪知道第二天,地保便叫阿Q到趙太爺家裡去。太爺一見他,滿臉濺朱,喝道:『阿Q,你這渾小子!你說我是你的本家麼?』阿Q不開口。趙太爺越看越生氣了,搶進幾步說:『你敢胡說!我怎麼會有你這樣的本家?你姓趙麼?』阿Q不開口,想往後退了;趙太爺跳過去,給了他一個嘴巴。『你怎麼會姓趙!你哪裡配姓趙!』」
我是不是阿Q加十級,精神得勝自欺欺人?被人掃出門,卻說:「我跟耶和華上帝不只是本家,我還是上帝的孩子!美國綠卡?暫時居留權?有甚麼了不起,我已經拿到天國公民權(參腓三20),而且是天堂真正的永久居留權!」上帝會不會一掌劈下來把我打爛:「你這渾小子!我哪裡會有你這不成材的兒子?」
信主一年多,向來深信自己是基督徒,是永生上帝的孩子。在這孤單困境中,我從心裡的最深處發出呼喊,向神禱告:「上帝啊!我到底是不是袮的孩子?如果不是的話,我高攀不上,就不用叫袮爸爸,袮也不用叫我兒子,袮在天上做袮的上帝,我繼續在地上過我苦哈哈的日子,我們互不相干。如果我真是袮的孩子,求袮垂聽我的禱告。」
同事們為我辦了歡送午餐會,簽了慰問卡,送了小禮物,還夾了五元、十元鈔票。1981年9月30日,Practical Training的最後一天,帶著老闆給我為期一個月留職停薪的條子,我離開了公司。在美國申請回台灣工作,算作歸國學人報效祖國;被美國趕出門,回到台灣以後再找工作,那時就不大有人問津。在這事幾星期前,我已經寫求職信給台灣青年就業輔導委員會,需要等回音;同時我剛貸款買了新車,賣車需要一些時間。隔天10月1日我去見移民律師,想知道可在美國留多久,他給我看當天華盛頓移民局總部向各地移民局發出的電報,台灣區第三優先10月份移民配額日期往前推進了一年又三個星期。他說:「你的遞件日期已經涵蓋在配額日期之內,你可以去移民局面談了。」過去兩個月報紙登載,台灣第三優先配額日期每個月都只推進三個星期,這個月推進一年又三個星期,很明顯是個錯誤的電報,年份打錯了;否則一年裡幾千位台灣第三優先移民申請人要求面談,移民局哪招架得住。
我一點也不興奮,冷靜的對律師說:「這個電報是錯的!」他回答說:「華盛頓司法部移民局總部發出的電報,你怎麼知道是錯的;即使是錯的,也是他們的錯,與你無關,明天我帶你去移民局面談。」我沒跟他爭辯,隔天10月2日跟著他進了移民局,移民官批給我工作許可,叫我放心回去上班等綠卡。
晚上參加團契聚會,我跟弟兄姊妹們分享:「神行了神蹟,這個月配額日期推進一年又三個星期,讓我可以留下來了。」10月5日星期一,帶著移民局發的工作許可,老闆讓我回公司上班。才上班兩個多鐘頭,律師打電話告訴我說,移民官非常生氣罵他說:「你明明知道這是個錯誤的電報,為甚麼還帶他來面談?」總部發出的電報,幾十個移民分局,幾百個移民律師都看見了,偏等到我面談之後才發現錯誤,真是奇怪!律師叫我帶護照跟他上移民局。前次律師來的時候,似乎人頭很熟,跟人熱情打招呼,這次卻低頭灰臉沒人理他,帶我到一位移民局檢察官跟前,就倉皇的推說有事先離開了。
緊接著兩位神色困窘的墨西哥裔犯人之後,警察給我照相按指紋,帶我到檢察官面前。檢察官很不客氣的說:「我們要沒收你的護照,控告你非法居留!」他打字寫起訴狀的同時,嚴厲的跟我說:「我跟你保證,你的案子絕對辦不成,你最好識相一點,不要浪費我們的時間和功夫,去買機票拿來給我看,我就把護照還給你。你回台灣去,以後永遠不要來美國!」原來移民局發現電報錯了,老羞成怒,就怪罪到律師和我頭上,恐嚇我一番,要我離開美國從此消失,這筆爛帳就再也不會有人追究了。
我面帶笑容,心裡不住的說著:「哈利路亞,感謝讚美主耶穌!」不見我的哭相,他似乎不開心,以為我白癡聽不懂英語:「你搞清楚沒有,你的案子絕對辦不成,你要是敢回去上班,我們立刻派人去把你抓起來,給你上手銬。你如果不死心,要等移民局法官判你出境,就必須等法官過兩個月巡迴到鳳凰城的時候才能出庭,不過你只是浪費時間,白費功夫。」我繼續滿臉笑容,心裡禱告讚美主!
回家後,我思想,為甚麼移民局檢察官跟我保證辦不成,我心裡卻一點也不難過?聖靈似乎引導我,當被敵對的人逼迫到走頭無路,甚至不知怎麼禱告求突圍之計時,就只管感謝讚美主。後來我從聖經裡找到類似的例子,才明白這一個禱告爭戰的原則。歷代志下二十章說到耶路撒冷被三國聯軍圍攻,以色列百姓求告神:「我們無力抵擋這來攻擊我們的大軍。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,我們的眼目單仰望袮。」(代下二十12)神就引導他們,「設立歌唱的人,頌讚耶和華,使他們穿上聖潔的禮服,走在軍前讚美耶和華說:『當稱謝耶和華,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!』眾人方唱歌讚美的時候,耶和華就派伏兵擊殺那來攻擊猶大人的亞捫人、摩押人,和西珥山人,他們就被打敗了。」(代下二十21至22)
另一方面是因為我看見移民局的錯誤電報及奇妙巧合,深信是神的作為,強烈感受到神的同在,甚至感覺上就像自己是孤兒被神抱起來摟在懷中一樣。檢察官對我兇的時候,我覺得神就在我身邊,所以不但沒被他唬住,甚至還覺得他是輸家,虛張聲勢。我跟神禱告,心中最在意的一件事是甚麼呢?是為綠卡的事求麼?不!過去幾個月裡綠卡的事我沒提一個字。教會弟兄姊妹們都為我禱告,希望我能留下來。當我自己以為主的旨意是要我放棄在美國的一切回台灣時,我跟主禱告的時候就再也沒提綠卡的事。
不求綠卡求甚麼?
我禱告:「主啊!如果我真是袮的孩子,求袮讓我知道袮愛我。」其他我還禱告求主鑑察我的心,除掉我心中隱藏的罪,及是否以為快要拿到綠卡,身價提高,就心高氣傲。我禱告求主讓我能樂意順從祂的旨意。神拿走我的綠卡,的確會帶給我和家人很大的困難,認命、不得不接受,與從心裡甘心樂意順服是兩碼子事。從聖經客觀真理來說,唯有耶穌基督一人能在生命裡真正順從神,所以我就求父神豐富加給我主的生命,好讓我在生命的最深處順服祂。「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」(羅五19)
從主觀生命經歷來說,我願意順從神是因為相信神愛我比我自己還多,所以祂在我生命裡一切的安排都是為著我的益處。神看得遠,我只看眼前,即使我眼前看來盡是壞處,我也願意相信那是為著將來甚至永恆更大的益處。綠卡對我固然重要;然而,世界上沒有一樣東西是好到我不配得到,或者是神捨不得給我的。神若拿去,必然是不夠好或者是我不需要,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?」(羅八32)我也禱告說:「若這是出於惡者的攻擊,求主讓我所遭遇的轉成我的福氣,和撒但的羞辱!」
或許也是因為我求主改變我的心思,已經不再讓綠卡的事煩擾我心,神行神蹟給我綠卡,我感謝主;神立刻又收回,我照樣感謝讚美主: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(伯一21)雖然如此,我仍然心中納悶:「主啊!綠卡的事我沒跟袮提一個字,袮不給也就罷了,何必讓移民局打錯電報,叫我安心回去等綠卡,現在又跟我保證絕對辦不成,這不是吊我胃口,尋我開心嗎?」
一時走不了,就乾脆等出庭。近一個月的時間沒上班,除了參加聚會,多半時間就在神面前靜默等候。一個月留職停薪期滿的前一天,律師打電話通知我移民局准我回去上班,我去律師樓拿了工作許可,原來只是我入境證(I-94)的影印紙上蓋了橡皮圖章說准許工作(employment authorized)。我拿給老闆看,他問:「為何上邊沒有簽名、日期,或移民局的印章?」他大概以為我偽造文書,當著我的面打電話給移民官,證實了我的確得到移民局批准。幾天之後,移民局寫信通知我出庭日期延期。再一個月之後,移民局寫信說控告我非法居留是不明智的(imprudent),因此決定撤銷對我的控訴,幾星期之後就把綠卡寄給我了。我想付錢給律師,或許他臨陣逃脫不好意思收我的錢,經我再三催促,他才以跑移民局拿護照為由加收我50元,前後我只付了律師費235元。
隔了20年我才突然想通,原來我被告非法居留並不是神吊我胃口,尋我開心;乃是神藉著人對我的惡意攻擊來幫助我。若是移民局發現電報打錯了,只要跟我說配額日期尚未排到,收回工作許可叫我回家等日期排到再來。我沒身份在美國待八、九個月,到時必然因非法居留被遞解出境;只待一天就控告我非法居留,我就有合法理由留在美國「等出庭」。等到檢察官面對法官時,難免挨罵:「這個人只多留一天你就控告他非法居留,害他乾等了兩個月,要我來審這樣的烏龍案,你嫌我吃飽飯沒事做太無聊?」因此檢察官想通了,只好將錯就錯吃個悶虧,送我一張綠卡息事寧人。
我想我當時若只是禱告向神求綠卡,別的都不放在心上,那麼即使神也照樣行神蹟讓我得到綠卡,我就永遠不知道留在美國到底是不是神的旨意,也無法確知我跟主到底有怎樣的關係。我發現在我人生面臨重大困境時,心裡最在意的不再是解決現實的困難;而是我與主耶穌的關係,我只想要確知主沒有離棄我,仍然愛我。
多年後的另一次經歷是,妻子生老三,進產房的前兩天流血去見醫生,醫生正妝扮好準備去應酬,不想耗在醫院,隨便看了一眼就說這是很普通的現象,不用緊張。等兩天後進產房要催生時,醫生才發現羊水已完全流乾,她立刻緊急找了小兒科醫生準備急救,同時使勁把水壓進子宮。我曾聽過醫學常識,知道缺羊水24小時,胎兒會眼瞎,當我意識到胎兒很可能殘廢,就急切禱告:「主啊,若是這孩子殘廢,求袮讓妻子知道袮愛她!」結果孩子生出來全身皮膚因缺羊水保護,都被侵蝕成深褐色,其他都還好。
有一次主耶穌行神蹟醫治了十個長大痲瘋的,只有一個人回來見主,主問:「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?那九個在哪裡呢?」(路十七17)若是只為今生的事向神硬求,即使主行神蹟讓我們得到所渴求的,或許能解決眼前困境;但未必有永恆的益處或在生命裡與主耶穌有任何關係。所以與其向神為自己的需要求,不如先禱告求神先改變自己的心意來信靠順從祂。未婚前我先求主:「除非是主要我結婚,我才考慮結婚;除非是神為我預備,對將來兩人的事奉與主裡生命的成長都更有益處,否則無論女子如何美貌動人,都求主保守我不要動心,也不要讓對方被自己吸引。」未有孩子以前就求主:「除非孩子是得救歸屬基督;否則就不要讓我有孩子!另外就是不要讓孩子像我一樣,又笨又沒出息!」目前看來,神似乎聽了我的禱告,四個孩子都沒有像我這麼笨,感謝主!妻子老盼著生女兒,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,卻生了四個都是兒子。我對四個孩子都只有同樣一個禱告:「主啊,若生出來是兒子,求袮使用他們,收納他們成為啟示錄十四章第3節裡天國14萬4千人大詩班裡的班員,永遠跟隨主耶穌,唱感謝讚美的詩歌!」他們將來成財主或乞丐倒是次要。
神是否垂聽禱告,天國見分曉
每當我用人的眼光來評價自己,就覺得我活得真窩囊;但是想到主實在收納我看為寶貴,就實在無法謙虛,不介意別人嘲笑我阿Q一個。「我是天國公民,創造並掌管宇宙天地的全能上帝是我爸爸!主耶穌基督是我的救主,也是我最親密的朋友!」「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;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。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未曾認識祂。」(約壹三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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