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奇妙地使用我
游宏湘
2008年2月11日,我與師母從加州飛往溫哥華,探望大學時帶我信主的李乃光醫生。他患了胰臟癌,可能只有兩個星期就會返天家,所以迫切想去探望他,珍惜這也許是他在世的最後一面。這事使我感慨萬千,緬懷很多往事。
走進團契認識主
祖父有三個兒子,我爸排行第二,上有大伯,下有三叔。當時大伯的兒子已在工作,三叔的長子比我大兩歲,正在讀醫科。在此情況下,我們二房也很想要出個醫生。我在家排行第五,大哥中學畢業就出社會工作,二哥、大姊和二姊都留在中國大陸,沒機會上大學,到了我才有機會在1960年去加拿大溫尼柏(Winnipeg)讀大學。
李乃光比我長三歲,早我一年入大學。他當時已是基督徒,邀請我及另一位同學一起查經,這便是溫城查經班的開始。
1961年5月的一個早上,因受聖靈感動,我向主作決志禱告,信了耶穌。自此,我積極參與團契。1961年8月,在一間西人教會,我受了洗。我們的團契也逐漸擴大。
父神清楚呼召
信主一兩年後,我在一個冬令會上作了生命奉獻,將自己生命的主權交給主。之後幾個月,神呼召我,祂問我:「人生甚麼最重要?」我說:「信耶穌最重要。」神問:「人怎樣可以信耶穌呢?」我說:「有人傳,就有人信;沒人傳,就沒人信。」神說:「那麼,你願意奉獻嗎?」我說:「我願意!」心中很清楚自己的決定。神又說:「你有甚麼代價不願意付的?」我說:「我沒有甚麼代價不願意付。」我不知道為何有此信心和感動,只知道信主後,有很強烈的感恩之心──很感謝神的拯救!
在當時是沒有多少人奉獻做傳道的;但神感動我,實在奇妙!有些基督徒朋友、同學都勸我讀完書才奉獻,好讓自己有多點時間想清楚。王永信牧師也特別與我傾談,問我為何有此決定。他要我清楚自己奉獻的心志;其實我很清楚這是父神的呼召。
家中希望變失望
大學時,我讀的是醫科預修課程。1964年我大學畢業,暑假時去了維真拿(Regina)隨趙士昌牧師學習事奉,然後去達拉斯(Dallas)神學院進修。媽媽極其反對,寫了一封信給我,出言威脅,說:「如果你決定這樣做,以後我做出甚麼事,你要承擔後果。」我站在擁擠的巴士上看完這封信,忍不住流下淚來。媽媽的意思已說得很清楚,我是明白的。我對神說:「我如何是好?一方面要順從神的呼召,另方面又要孝順父母,很明顯二者只可擇其一。」面對如此大的掙扎,我為此思想了好幾個月。後來對神說:「神呀,我把一切交在祢手裡。我要順從祢,請祢照管一切吧!」
大哥比我大八歲,中學畢業就行船謀生(這行業在當時較易賺錢)。因父母都在汕頭,我在香港三叔家裡住(三嬸在汕頭,三叔一個人住),他每月要給三叔錢。大哥接著又資助我出國讀大學,當然希望我日後成為醫生。怎料我轉而做了傳道人,所以他覺得很丟臉。
媽媽病中信耶穌
1966年6、7月,我讀神學院第三年,得知媽媽患癌病,看了一年中醫,最終還是要開刀,因已是第三、四期了。我問教授應否回去看她?如果回去,就得暫時放棄讀神學。結果教授鼓勵我繼續完成學業,以信心為媽媽祈禱。1968年畢業,去賓州匹茲堡(Pittsburgh)牧會,1969年才回港看媽媽。當時家人都覺得我做了「和尚」,視為非常灰暗的事。老工人阿陳問我:「你做牧師,是因為失戀還是沒錢交學費?」媽媽見到我第一句也問:「你甚麼時候轉行的?是因失戀還是沒錢交學費?」
有一個晚上,親戚、朋友都坐在客廳聊天。大哥對我說:「你呀,有兩個頭銜(大學和神學),但我看你是沒出息的!」如果你是家裡第一個信主的,真會或多或少遇到像彼得前書第三章14節所說的「為基督的名受辱罵」。當時大哥這樣說,我只好默不作聲,沒回應甚麼,否則後果堪虞。
真沒想到,我從香港回來後不久,收到媽媽寄來一盒錄音帶。她在錄音帶中對我說:「你信了耶穌那麼多年,我一直反對你。現在,我知道這是錯的。我生病時,親友都不敢來見我;但你的岳母、牧師和教會的姊妹再三來探望。我知這些人不是有錢沒處花、有時間沒處用而來的。看見他們的愛心,我也願意信耶穌。」那是1970年的事。回想以前我全時間事奉主,媽媽非常反對,甚至以自殺威脅我;如今她有如此大的轉變,真是感謝主!
也想不到若干年後,大哥對大嫂說:「游家那麼多人,最快樂的,就是我這個做牧師的弟弟。」之後,我每逢去多倫多領會,都住在他們家,也去他的辦公室探訪。他把我介紹給同事說:「這是我的弟弟⋯⋯他是做牧師的。」
大哥心結終紓解
大哥在多倫多開了一間地產公司,僱用不少人,有些是教會的長執。他們對我說:「我們曾帶你哥哥去佈道會,可是一結束,他就獨自先走了。」大哥心中是否信耶穌,我真不知道。我知道他對我很好,只是他有個人的難處。
我爸爸有兩個太太,我媽是原配。我的童年沒有與爸爸一起吃飯的回憶,這給我造成相當嚴重的心理創傷。小時候,我根本沒機會與爸爸傾談,他也從沒叫過我的名字。所以,在我心目中,他好像不存在。大哥年輕時與爸爸的關係非常惡劣,彼此有很多誤會,甚至到一個地步,爸爸上的那部汽車,他就是不上去。我從沒見過他跟爸爸講話;但他可以依循媽媽的吩咐,照顧弟妹和爸爸。
我家只有我在加州,其他家人大多在1971年移民多倫多。我自1960年出國後,根本沒甚麼機會與他們在一起,轉眼近50年了。獨有弟弟在媽媽過世不久就出國,與我在匹茲堡住過一年,我帶他信主,替他施洗。爸爸也移民多倫多,之後再沒與姨太太來往,也許是懊悔吧。那年爸爸80大壽,我們為他慶祝。在大嫂建議下,大哥第一次握著爸爸的手祝賀他。場面感人!
爸爸高壽回天家
其實,大哥、大姊幾十年前已勸媽媽與爸爸離婚,所以他們與爸爸關係極惡劣。一個男人有兩個妻子,其中的難處真不少,實在會影響幾代的關係。大哥、大姊一直恨爸爸,而二姊則親爸爸,自然與大哥、大姊關係不好。大哥、大姊的孩子們從沒收過他們祖父送的禮物,但二姊的則收過不少。如果我未信耶穌,實在不會謙卑自己,去原諒別人,也不知如何積極去修補彼此的關係;那麼,影響就會延續著更壞下去。
爸爸曾去相命,說他有三件事會發生,其中兩件都應驗了。第三件則說他60歲或70歲就會過世;所以他常耿耿於懷。但那時他已70多歲,我對他說:「都過去了,為甚麼還要信相命呢?」感謝神,他70多歲終於信了耶穌。之後每星期三是他生活的高潮,因有長青團契聚會,會後又大夥兒去飲茶吃點心。他在2000年回天家,享年87歲,很感恩!
聖靈幫我排家憂
由於不少家人還未信主,辦起事來,往往有很多不便。家人中有信天主教,也有信佛教。爸爸過身後火葬,在墳場教堂舉行喪禮,儀式完了,要將棺木推到火葬房。有家人對我說:「你是屬龍的,會相衝,不宜與棺木同進那房間。」我說:「爸爸已經過世,他哪有甚麼可怕的呢?我是基督徒,不怕這些事的。」
家人的動機本是好的,是關心我才如此勸我。我不與她爭拗,也不聽從她的意思,場面實在尷尬!之後家人沒有一個願意按那推棺木進火爐的掣,而大哥又已過世,結果還是我去做了。
大哥生前患有血管栓塞症多年,但不肯開刀。後來由於肺癌進了醫院。出院後的一個下午,他在客廳的安樂椅上小睡,等著兩個孫女兒帶他外出,突然心臟病發離開世界。於是所有親人都趕去,我兩個姊姊也去了。當時二姊快將娶媳婦,雖然大哥的遺體尚在,家人已在家裡討論有關娶媳婦的事。大哥的子女本來在婚禮上有份參與;但結論是,因紅白相衝,他們都不可以參加婚禮。而二姊家辦喜事,也不可參加大哥的喪禮。二姊向我訴苦,因她不明白為甚麼大哥的喪禮,她不能參加。
在過程中由於紅、白二事相衝,弄至亂七八糟。結果又需要我這個基督徒在其中調解。
平日一般人未必那麼重視我們基督徒,但到了有事情發生,我們就要作中間人,以從神而來的諸般智慧去排難解紛。這就是為何我們在世上要為主作鹽作光的原因了。
(余黃國凱採訪、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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