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悔改能饶恕吗?
文文
两位饶恕的母亲
2016年,在美国密西根安阿伯市有位17岁的少年,与他的同伴一起抢夺了他们同学的衣物,并且杀害了他。法庭上,被害人的母亲悲痛万分泣不成声,由她的表妹谴责了杀人嫌疑犯的暴行,但是她们表示愿意原谅这位少年人,给他的人生再一次机会。在受害人声泪俱下的陈述期间,17岁的少年犯笑嘻嘻地环顾四周,以傲慢的态度嘲笑受害者,完全无视法庭和受害人的痛苦。法官追问少年犯是否有话要讲,少年犯居然说,我很快就会回家了,我爱我的家人。法官问,这就是你要说的全部吗?他回答是的。法官被激怒,辩护人无言以对,庭中众人哗然。最后,法官取消杀人犯和受害人的和解,并判决少年犯有罪入狱。众人为审判官的公义判决喝彩,不悔改的下场超乎想像。
很久以前,我听到另一个案例,至今记忆犹新。北韩一个间谍在南朝鲜杀了一个士兵,南朝鲜士兵的母亲为失去唯一的儿子痛不欲生。在牢中,这个间谍丝毫没有悔改,他为自己的“英勇杀敌”而无比自豪。南朝鲜士兵的母亲听说之后开始行动起来,去监狱探望并送食物给间谍,坚持传讲耶稣基督的大爱。日复一日,在这位母亲数不清的含泪祷告和福音的大能中,那位间谍终于痛哭失声,跪求这位母亲的原谅,最终被这位母亲收为养子,后成为一名牧师。
两位母亲对杀害自己儿子的犯人都有饶恕的心,但饶恕有没有最终实现其意义,取决于犯人是否有悔改之心。
一位饶恕的上帝
第一位母亲是不是基督徒不得而知,但第二位母亲在饶恕中将福音传给仇敌。饶恕的真正力量来自于她所信仰的上帝,因为上帝是真正饶恕人的上帝,祂也教导门徒们要学祂的样式:“你们饶恕人的过犯,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(的过犯);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,你们的(天)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。”(马太福音6:14-15)
人类本为上帝所造,且得上帝赐福,但亚当和夏娃犯罪后,人类“一出母胎就与上帝疏远”(诗篇58:3)。如果没有上帝的恩典和怜悯,人类是无法正常生活的,将时刻生活在上帝的“震怒之下”(诗篇90:9)。人,需要上帝的恩典、怜悯和饶恕。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,为人的罪死而复活,赐下恩典与真理。当我们真心认罪悔改,上帝就赦免我们的罪,主耶稣的宝血就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“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。”(约翰福音1:12)必须强调的是,我们被圣洁的上帝饶恕接纳,从受咒诅到被赐福是建立在“认罪悔改”之上。任何人,如果没有向上帝认罪悔改便得饶恕,那饶恕便毫无意义。我们自以为得救,事实上却是一个挂名的基督徒,就是没有真心接受上帝的救恩,也就不可能最终得到上帝的饶恕,最后的结局仍是灭亡。那个少年犯在法庭上看着一个失去孩子、如此痛苦的母亲,仍然笑逐颜开,满不在乎,冷酷无情至极,法官的判决显示出法律公义审判罪恶的尊严和权威。
饶恕固然是恩典,但悔改又何其宝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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