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母亲送一束不凋谢的花
钱志群
有篇报导,说的是南京师范大学女学生吕达,带着双目失明的妈妈一起上学。在她出生前一个月,母亲因意外事故视网膜脱落,父亲离家出走,杳无音讯。襁褓中的吕达和失明的母亲风餐露宿,靠乞讨为生。六岁时,吕达靠“希望工程”资助迈进了学校门坎,母亲也被安排到一家福利工厂。福利工厂倒闭後,母女俩又进入福利院。她勤奋苦学,去年高考虽达到了北京大学的录取标准;但她选择了生活水平相对便宜的南京市。她说:“我就是妈妈的眼睛,再苦再累我也不离开她。”学校和社区因为她的孝心,用各种方法帮助她们,母女俩终於在南京安了家。
这样的感人故事在“百善孝为先”的中华民族,应该是不胜枚举。其实孝心也不是中国的专利,自一九一四年美国国会规定,每年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为母亲节以来,已有九十五个年头了,就是为表达对母亲辛勤付出的敬重和感谢之情。
然而,传统的美德也遇到了一些时代的难题。在中国,改革开放的政策将人们的事业空间拓展到天南地北,甚至国外。很多人成年後便如鸟离巢,远离故土丶远离鬓发渐白的父母。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下成长的新生代,他们置身於倒金字塔式的家庭结构中,一对父母上面还有四位祖父母。他们离开家门後,不仅自己的父母,甚至祖父母们都在孤寂度日。据估算,如今中国有四成多的家庭是由一对独居的老夫妇组成。这个数字属实的话,那就有很多问题留给社会丶政府,特别是作儿女的晚辈,如何来孝敬父母。
我们无法都像吕达那样搀着盲母去求学;但是在求学求业丶经营小家的时候,都不应该忘掉母爱。母爱是生命缔造者所特别赋予的一种造化丶一种本能。由於生理的特性,母体在孕育胎儿时,就开始孕育天性上的情感。母爱琐碎得事无巨细丶无微不至,伴随我们的成长,很多生活细节中都有母爱留给我们温馨的记忆。大多数时候,我们与母亲都是在平凡岁月里度过的。但是假设遇到大病大灾,母亲和父亲一样,都愿为我们替代承担,甚至献出生命。去年,中国四川大地震中,救援人员从废墟中找到了一位已经死亡的母亲,却惊奇地从她的身体下面发现她三至四个月大的宝宝,包在红色带黄花的小被子里,安然熟睡着。因为母亲身体的庇护,他毫发未伤。随行的医生解开被子为婴儿做身体检查时,发现一部手机塞在被子里,打开屏幕有一条已经写好的短信:“亲爱的宝贝,如果你能活着,一定要记住:我爱你。”这句可歌可泣的遗言难道不是对母爱的最好注解?!
生命的缔造者赋予母亲这种崇高的本能;但祂同时也十分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心,甚至把它纳入十诫中的第五诫,说:“当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,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,得以长久。”(出埃及记二十12)而且,这是一条带应许的诫命,命令中带有鼓励和奖赏。相反的,对於不孝之子,上帝反覆警告要处以重罚(参出埃及记廿一15丶17;利未记二十9;箴言二十20至21等),甚至治死。
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孝顺。我们不能计较母亲对我们经济扶持上的匮乏,不能计较母亲在时代观念上的落伍,不能计较母亲苦口婆心的唠叨。母亲毕竟是心有馀而力不足。母亲自己也会走向衰老,也会走向死亡,她愿望很多,但保佑不了你太多。因为母亲也是人,也是被造的有限者。只有缔造母亲和母爱的上帝,才是无所不能丶完美无缺,祂掌管着人的生老病死,支配和托住宇宙万有,祂才能解决母亲力所不及的所有美好愿望。所以,我们不应该去苛求母爱。哪怕是她老到痴呆丶健忘丶总做错事,也要尽心爱她。正如圣经所直言的:“你母亲老了,也不可藐视她。”(箴言廿三22)
话说回来,我们对父母亲的孝心也是有限的。无力照顾他们所有的难处,无力挽留他们青春和美丽的脚步,更丝毫不敢对他们的生命作任何承诺。但是,缔造生命的上帝,祂能赐心中的平安喜乐,减少他们对远居他乡儿女的担忧,更能赐给他们永生。如果我们已经成为主的儿女,就得换个方式来爱父母,要将福音传给他们,祈求上帝也拣选他们。这样,虽然在世上有分离,但是有一天,父母亲和我们都能在天堂再见,一起沐浴於属天的荣光中。
我们固然要像流行歌曲唱的那样:“常回家看看”。要尽可能“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,给爸爸捶捶後背揉揉肩”;但是,最最重要的是,如果你能帮助父母得到一份属天的永生大礼,那将是对母爱最好的回报,是母亲节送给母亲的一束永不凋谢的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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