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教不是一道選擇題

羅妮麗

父母對孩子的愛,一定要分清自由與規矩,沒有規矩的無原則、無限制的愛就是溺愛。

在中國,十字路口紅綠燈出故障時,很多車子就會搶道,搶的過程中就會擠、罵、按喇叭,導致誰的車子都過不去,甚至在路口發生矛盾。如果沒有紅綠燈,開車人就不知道自己的責任、界限、順序等,交通秩序就會亂套,甚至發生事故,家教也是同樣的道理。所以,聖經上非常強調父母對孩子的管教:「愚蒙迷住孩童的心,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。」(箴言22:15)「不可不管教孩童;你用杖打他,他必不至於死。你要用杖打他,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。」(箴言23:13-14)「管教你的兒子,他就使你得安息,也必使你心裡喜樂。」(箴言29:17)遺憾的是,不少孩子很多壞的品性、毛病,很多時候都是父母或祖父母順著他們的性子嬌縱出來的。

給孩子定規矩,在孩子成長的早期非常重要。孩子自一歲開始,就應該定一些正常的規矩,並訓練他(她)遵守。隨著孩子年齡的成長,規矩也要適時調整。

有位美國朋友告訴我,他告訴過每個孩子:你們是家裡的客人,如果住在我家裡,首先要尊重我的規矩。他給孩子的規矩是:第一是安全。每個孩子從小就要學會保護自己、保護他人,比如玩具是用來玩的,不是用來打人的;手是用來幫助人的,不是用來傷人的。孩子有了安全、愛人的規則意識,玩起來就會有安全感。第二是尊重。兄弟姊妹之間沒有經過對方允許,不能碰別人的東西。第三是相愛。手是用來幫助他人,嘴巴用來說正面的話,眼睛用來看美好的事情等。第四是整潔。客廳是公用場所,不能放自己的東西,每個孩子的東西要放自己房間。

父母不光要立家規,還要為孩子定下犯規的後果。在美國大多數家庭和學校都會有規矩,並附有犯規的結果。從兩歲的幼兒班到成人的工作場所,一切按規矩而行事。例如:一個六歲剛上一年級的小學生,在樓內走廊上跑,被老師抓到的話,第一次是警告,第二次是到校長辦公室,第三次是吃午飯不允許和同學坐,只能坐在老師桌邊,第四次是請家長接回家,停課一天。在家中,比如吃飯後收各人的盤子、盡可能參與招待客人等。家長的處罰,從拿掉孩子平時一些被允許的特權,包括禁止看電視,到朋友家玩等,直到體罰。在我的大學教育學課堂上,學生們曾就管教孩子的話題做過討論。其中有兩位基督徒學生還現身說法,分享了管教對她們的人生意義。

Judy和她的兩個哥哥只要到上高中的年齡,父母都會給8,000美元購買舊車。當她得到這筆錢時非常興奮,立刻買了一輛名牌舊車。那年放暑假,她起早貪黑打工,掙了一大筆錢,把舊車徹底修了一通。車子舊貌換新顏,開起來頓有兜風之感;但是風光不多日,車子因自己粗心而撞了,十分沮喪。她只好犧牲週末時間再打工,將車子修好了。

又不久,她犯了父母給她定的一條家規,父親便真的兌現懲罰,嚴禁她一個月內開車,每天上學也只好安步當車。她父親是當地教育局長,熟人很多,所以他對一些熟人打了招呼,如果見到他女兒步行上學,請不要停車載她。就這樣,她每天早上不得不提前出門,步行半小時上學。每次來回還要小心過一個高速路口。從此,她再也不敢對父母的家規怠慢了。現在想來,很多家規對自己如今的待人處事都非常有益。

聽完她的分享,另一位同學說,她上小學時很羨慕班上兩個同學,他們好像做甚麼都不擔心父母管教。她有時想,要是他們的父母是自己的父母有多好。可是到高中才意識到,她的父母對她的批評限制越來越少了,因為很多規矩已成好的習慣;而那兩位她羨慕的同學到高中時,卻是在學校裡麻煩不斷,常受處罰。她現在更加體會到聖經上的教導:「教養孩童,使他走當行的道,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。」(箴言22:6)

當然,執行家規要有一定的技巧性:

1. 學會把自己的情感而不是情緒向孩子表達。有個家長問我,她有一個四歲的兒子,興奮起來,哪怕一個人玩也會鬧翻天,沙發上蹦跳,在家拍球,還會亂扔東西。叫他停,他仍然嘻嘻哈哈,覺得很好玩,甚至看著他媽媽,像是挑戰她的底線。這位家長常是忍不住扯起嗓子發火,甚至掄起巴掌就打屁股。兒子傷心地哭起來時她又會後悔,覺得他還是個孩子,畢竟不太懂事。家長問我有沒有一些建議?我告訴她方法之一就是要先安靜自己,然後認真告訴孩子,你做這事讓我很傷心,再明確表達自己期望孩子如何做。不管孩子一時是不是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對錯,但至少要引起他對母親感情傷心的情感注意,而不是對父母怒氣的注意。不懂事的孩子,在潛意識裡也有關注和尊重父母情感的意識。

2. 管教不等於嘮叨。父母的管教中要有規矩,並知道對錯及犯錯後兌現懲罰,從而訓練孩子養成有規矩的好習慣。不需要婆婆媽媽,天天對孩子重複類似的話。有的家長對孩子從早到晚就是催,早上是:「鬧鐘都響了,還不快起來?上學來不及了。」孩子起床後是:「你去看看你的房間,像豬窩。」吃早飯時是:「快點吃,來不及了。多吃一點,你正在長個子。」吃完飯後是:「快點,磨磨蹭蹭的,上學要遲到了。」放學回來是:「你快去做作業,把作業做完要練一個小時琴,然後就吃晚飯。」晚飯後是:「抓緊把學校作業做完,然後去洗澡。」洗完澡後是:「怎麼還不睡?」等等。我們誰都不喜歡天天聽一樣的人說一樣的話,耳朵能生繭。於是,明知父母是對的話也逆反不聽,甚至把關係弄得很僵。

3. 管教不等於棍棒。管教中雖免不了打,但是應在萬不得已時才打,且不能簡單地一打了之,打也要有學問。父母說,我為了你才這樣做,可有些孩子並不認為父母愛自己。孩子會說,那還是為了你。在管教中,如果孩子不覺得你愛他,管教就不起作用,或者是打折扣,或者是起負作用,產生逆反心理,要用智慧的愛來管教。

4. 管教需要耐心。孩子長大是一個過程,每一個階段、每一個方面都有不同的問題需要對付,而且同樣的問題也不是一次教育就不再犯了。有些父母嫌麻煩,以大人的智商和自律來要求孩子,如不斷出現「麻煩」時就不理解而失去耐心。這些父母常常恨不得把孩子放在時間隧道裡,讓他一眨眼就長大,這樣一切麻煩都過去了。如果真的是如此,我們會失去作父母很寶貴的東西,失去了和他們一起成長的機會。教育孩子從來就不是一個簡單機械的套路工作,而是全面育人的長期系統的過程,在育人中育己。父母哪怕曾經為孩子哭過,以後也是一種財富。

5. 管教需要訓練。訓練是將道理變為行動,從而成為一種思維和行為習慣,一件事訓練他反覆做多少遍就成為習慣。教導一大堆道理,孩子都懂了,就是不做或做不出來。叫他把房間不要搞那麼亂,一直還是那麼亂。管教而不訓練,管得再嚴孩子都不聽、不服,甚至陽奉陰違。所以要一點點訓練,不僅在方法上教他們,而且在他的心思意念和態度上幫他們,不能半途而廢。零至六歲是訓練可塑性最好的黃金時期,也是父母在孩子心裡影響力最大的時候,這個時間訓練得好,將影響孩子的一生,就是到老也不偏離。在這個階段,很多道理,你再怎麼和他們說,他們也懂不了多少,要訓練怎麼做,還要做給他們看。

對的事用愛的方式鼓勵,錯的事用愛的方式阻止。要觀察孩子有哪些弱點、哪些毛病正在養成,要製定一個有針對性的計劃,而不是等到他不好的習慣養成後才來糾正他。等養成了再糾正很難,還會形成衝突。訓練的目的,是當孩子做了一件你不希望他做的事時,你會表現出不喜歡的反應,他以後就對這件事也不喜歡,就會少做了。

6. 管教需要一致性。父母之間要有一致性,比如爸爸要孩子自己睡,媽媽忍不住又將孩子抱到自己床上。有時候,爺爺奶奶和父母的管法又不一樣,所以,家裡大人要在管孩子上同心一致。有時候,即使父親或母親在管孩子上也會前後不一致。今天這樣,明天那樣,或好或歹,看自己心情和情緒來定,或者孩子一哭一鬧,心又軟了。

7. 管教需要父母的榜樣。孩子真正的品格不僅僅是說教和打罵出來的,很大程度上也是靠自己的榜樣力量感染出來的。夫妻都應該以身作則,一起虛心用心來學習如何管教孩子,且與孩子一起成長。

總之,管教不是父母的一道選擇題,正如聖經所言:「……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」(箴言13:24)當然,管教也不是憑血性和自我聰明。聖經教導我們:「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」(以弗所書6:4)讓我們在主裡一同與孩子學習成長的功課。

(羅妮麗博士是美國某大學終身教授,博士生導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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