貧窮卻不絕望

蔡悅香

我祖父是潮陽人,民國初年以務農為生。叔父大約八、九歲時跌傷了腿,屢醫不好,祖母聽說在汕頭有一間福音醫院贈醫施藥,便攜幼子前去求診。醫生看見孩子瘦骨嶙峋,營養不良,就留他住院調理好身子後才替他動手術,因此祖母與叔父在醫院住了幾個月。期間飲食充足,常有機會聽到福音,因而認識了耶穌基督,後來母子二人雙雙決志相信並跟從耶穌。痊癒以後,祖母帶叔父回家,並將相信耶穌的經過告訴丈夫。全家感恩,而且願意一同相信這位慈愛的救主。

這事傳開後村民極力反對,他們不容許村裡有人信耶穌;但是祖父全家信心堅定,絕不妥協,最終被逐出村子,祖父帶著家眷到汕頭教會求助。當時我父親12歲,頭上還留了一條長辮子,到汕頭後才剪掉。教會很照顧祖父全家,讓他們在教堂背後搭建木屋暫住,又借錢給他們做點小生意,後來發展成為米糧雜貨店。父親在教會成長,為人誠實、勤奮,愛主愛人,稍有能力時便把欠款歸還教會。上帝賜福給他,他後來還與人合資開建築公司。

無辜受苦

當時社會普遍生活艱難,父親體恤窮人,容許他們賒賬。他不忘記上帝,每禮拜天必守主日,不做生意,一家同去教會敬拜上帝。父親積極參與服事,曾經擔任教會執事,後來被按立為長老,經常出外探訪,幫助教會的弟兄姊妹解決生活上的困難,家裡一切都由母親打點。母親生了15個孩子,其中5個幼年夭折。我排行第五,1923年出生。遺憾的是,母親只是個掛名基督徒,不認識真理。常藉故不上教會,而且脾氣不好,更迷信說我是她的剋星而故意苦待我。所以我從小就要做家裡的粗活,天天揹著弟弟,每頓飯先餵飽所有弟妹,完成家務後方可吃他們的剩菜。如果我難過哭泣就不准吃飯,駁嘴更會挨打。父親知道後勸母親善待我,但她不聽。弟弟七歲入學,當時我九歲,母親要我照顧弟弟,做他的書僮,這時我才有機會上學。後來因為抗日戰爭爆發,我讀到小學五年級被迫輟學。

靈命更新

當時汕頭有七間教會,我們的教會錫安堂是戴德生牧師在華宣教時建立的。此外還有伯特利、浸信會、普益社、客家禮拜堂等。我十歲那年,聽宋尚節博士講道,很受感動,明白做人不應求一己的安逸,應當尋求上帝的旨意,完成上帝交託我們的使命。

我不知道上帝給我甚麼使命,只知道主耶穌要我們為祂作見證(參馬太福音24:14),於是就以為主耶穌作見證為我的人生目標,遇到甚麼事情都以喜樂積極的態度面對,不怨天尤人。記得我有一個同學脾氣暴躁,經常駡人打人。有一次她用水潑我,我不生氣,反笑著說:「妳這淘氣包,把我弄濕透了!」她覺得奇怪,問:「妳為甚麼不罵我?為甚麼還滿臉笑容?」我說:「妳跟我上教會就知道。」於是我帶她去教會聽道。她聽了兩次就深受感動,但又怕母親禁止她信耶穌,我和教會弟兄姊妹就迫切為她禱告。很奇妙,每次她要去做禮拜,她母親總是有事出門,這樣她便能常常聽道。上帝改變她的生命,她由脾氣暴躁變得乖巧樂助,讓家人對基督徒刮目相看。後來她家有五、六個人相繼信了耶穌,正如聖經上所說:「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」(使徒行傳16:31)

堅心信靠

抗日戰爭期間父親的生意停頓了,為幫補家計,我隨大姊做接生工作,當她的助手。每次有人分娩,我們就要出動,不分晝夜,非常忙碌。遺憾的是無法按時去教會了,所以我到22歲才受洗。1947年我24歲,父母透過教友替我介紹一門親事,跟一個素未謀面的香港男子結婚。我隻身從汕頭來香港結婚,婚後才知道丈夫為人不負責任,很少給我家用。我要自己維持生計,在家裡做車衣工作。家婆待我如同傭人,動輒斥責;然而我仍心存感恩,因我比家人早一步來香港,後來他們有困難,物資短缺,我可以寄食物、藥物和日用品給他們。我相信這是上帝預先安排的,好幫助他們。

婚後第十年,丈夫要娶一個富家女(當時香港接受大清律例,可以合法納妾),她不甘心做妾,更不肯與我同住,家婆和丈夫便合力把我趕出家門。當時九歲的女兒要跟我走,兩個兒子七歲和五歲,被家婆鎖在櫃內,不許他們跟我離去。我求丈夫給我們一個居所,他斷然拒絕,還說我們昔日沒有註冊(註:舊式婚禮不用註冊,只要有兩個見證人便是正式夫妻),不能得到甚麼。所以我是身無分文地帶著女兒離家;然而我相信此處不留人,自有留人處,上帝必為我們預備棲身的地方。

有一位朋友暫時收留我們,總算安頓下來,但是我常常牽掛兩個兒子。有一天偷偷回去看他們,發現兒子生病無人過問,便把他們都帶走了。從此三個孩子跟著我顛沛流離,居無定所,前後共住過17個地方。雖然如此,我仍體會上帝的看顧和供應。後來我們搬進博愛村居住,那是由教會團體興建的屋村,街道的名稱都來自聖經,如公義巷、真理巷等,居民九成是基督徒,彼此守望相助。鄰舍們得知我的困境後,不時送東西來給我們吃。如果不是後來獲分配公屋,我們真捨不得遷出。

丈夫和二房要搬新居,家婆以為可安享晚年,豈料媳婦拒絕與她同住,要她進老人院。家婆方才如夢初醒,後悔當初不該把我趕走。我得悉她進老人院後,便帶兒子去看望她,她感慨地說我才是好人,更囑咐二房的孩子們要孝敬大媽。所以兩房的孩子沒有隔閡,一起相約去教會。二房的孩子稱我大媽,說我比親媽媽更疼他們,並為我慶祝生日和母親節。

主信實供應

1957年表姊帶我去尖沙咀潮人生命堂聚會,轉眼已59年,我一直留在這個教會。我在教會裡靈命受到栽培,牧師和弟兄姊妹們都有愛心,幫助我解決生活上一個又一個的難關。記得初到教會時,有一位太太把縫紉機借給我,我就利用這部縫紉機養活了自己和三個兒女。雖然我們長期捉襟見肘,但是天父上帝看顧,每次只剩幾毛錢的時候,教會同工就會送來資助解我燃眉之急。上帝是信實的,祂供應我的需要。牧師待我很好,不時資助我們;師母常領我到教會的天台跪下一同禱告,讓我向上帝盡情傾訴。我沒錢參加夏令會,牧者就不動聲色為我交了費用。我在夏令會中不但享受豐富的靈糧,而且因為我平日營養不良,在夏令會中有豐富的飲食,可以為我補充營養。感謝天父,藉著牧師和教會的弟兄姊妹,對我有很大幫助。

孩子小的時候,常問我:「為甚麼不煮飯吃?」我說:「家中無米。」有一次,我經過街巿,雜貨店的老闆娘問我為甚麼許久不來光顧?我說沒錢,她便慷慨地送我一包米。多年來,上帝透過不同的人供養我們。我大半生都是穿別人的舊衣服,但我心裡滿有喜樂,因為只要修改一下,再釘上一顆小裝飾,舊衣也會變成獨一無二屬於我自己的衣服了。如果款式年輕的,我就改給女兒穿。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。

上帝對每個人都有計劃

大女兒愉潔經教友介紹,1974年遠赴紐約結婚,丈夫是基督徒,兩口子生活美滿,一年後誕下兒子。可惜愉潔同時被確診為腦癌復發,我在1976年到紐約照顧她,直至1982年她安息主懷。女兒的病痛造就了她的翁姑信主,愉潔住院期間,常有教友去探望她,親家因此有機會聽福音,終願接受耶穌,蒙恩得救。我在美國除了照顧女兒,還替教會打掃衛生。我的想法是,既然上帝安排我來到這裡居住,這裡的教會就是我的家,我要盡心服事。

大兒子旭昇是個孝順的孩子,他在教會成長,沒有學壞。很感謝上帝,旭昇謙卑受教,非常愛主,殷勤事奉。有段日子更兼幾份工作以減輕我的負擔,後來他有了家室,移民加拿大。

小兒子旭輝曾誤入歧途,為了脫貧,竟然鋌而走險,加入黑社會幫派,當歌星的保鏢。我不能做甚麼,只有不斷為他祈禱。有一次,他帶了一個負傷纍纍的朋友回家,差不多全身都用布包裹著,我立刻跑到樓下的藥房,賒了一些跌打丸回家燉給他服用,又讓他在我家安心療傷。他痊癒後感動地說:「信耶穌的家庭與不信的真是不同。在我有難時,你們不但收容我,還悉心照顧,供應膳食;反觀我的父母,卻不接納我,即使我想回家,也會被們用掃帚打。」他願意悔改信耶穌,重新做人。旭輝最終也回頭,接受救恩,後來成為出色的藝術家,蒙上帝使用,為教會培訓福音繪畫導師,又策劃興建聖經主題公園。他的小兒子願意服事主,後來蒙召去新加坡讀神學。

知足常樂

我來香港時108磅,現在年老,只有79磅。但感謝上帝,賜我健康,不必看醫生,生活費有兩個兒子供給。我把省下來的生果金(政府給老人的津貼)買禮物送給兒孫和幫助有需要的人。因過去的經歷,我向人傳福音時,特別留意他們是否有經濟需要。記得多年前遇到一位太太,被丈夫拋棄,她帶著一個孩子,與我同病相憐,我很同情她。那時我們仍是三餐不繼,靠車衣為生;為了幫助他們,我把車恤衫的工作分一半給她。感謝上帝,她願意跟我去教會,後來信了耶穌。

有時認識一些比我更窮困的人,我會買飯盒給他們吃,自己省吃儉用。除了傳福音以外,我樂意服侍有需要的人。有一位師母,年紀老邁,行動不便而且失禁,我給她抹身、擦地板、洗衣服……,悉心服侍她七年。自從我再無經濟負擔後,便四處做義工,為的是報答上帝的恩典。當年宋尚節博士說:「上帝是不會錯的。人第一要緊的是信靠(耶穌),第二要等候,第三要順服。」我將之銘記於心,竭力遵行。在我的人生中,我切切實實體會到上帝的真實。每次山窮水盡時,總看到上帝為我開一條新路,真是「柳暗花明又一村」。所以我不為明天憂慮,只管專心信靠,儆醒等候,順服上帝的帶領,因為上帝的道路是最美好的。

(何在凡採訪、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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