嬌縱是愛嗎?

錢志群

人間感情沒有比得上父母之愛,但是只有愛,不見得就能教育出好孩子來。父母嬌慣出的敗子,歷來屢見不鮮,如今一胎化政策後的中國,嬌縱孩子更成了沉重的話題。

去年河北某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的兒子,在大學校區內開車撞倒兩名女生,卻沒停車,後來被其他學生和保安攔下,仍不關心傷者,甚至冷漠囂張地高喊:「有本事你們告去,我爸是李剛!」結果被撞者一死一傷。無獨有偶,中國著名歌唱家李雙江的十五歲兒子無照駕駛寶馬車,且打傷前方拐彎減速的車主夫婦後,也狂言「誰敢報警」。

做父母的該自問,是否自己溺愛了孩子?也許你並不承認,就像上述「雙李」,當初只知道愛孩子,卻意識不到這是溺愛。獨生子女成了家中的「小皇帝」、「小公主」,一雙父母、兩對祖輩,對孩子寵愛得無微不至。專家們提醒,愛裡若存在以下表現就當警惕:放任自流(想怎樣就怎樣)、有求必應(想甚麼有甚麼)、越俎代庖(孩子能做的事父母全包)、小題大作(孩子小疼痛大人當是大事)、大事化了(孩子有錯也袒護)、有令不行(有規矩但不執行)、怕髒怕累(不讓孩子勞動)等。

有個七歲的男孩,有天放學回家嚷著要正在廚房裡忙碌的奶奶,幫他去拿香蕉並剝好皮。老人正大火烹飪,脫不開身,就要他自己拿。小男孩大耍脾氣,又叫又嚷,拿了香蕉,將剝下的皮扔在地上。奶奶撿起果皮,卻不責備,教育。再看李雙江,當新華網主持人問他平時教育孩子會不會打時,他當即否認:「不打,捨不得,有時真想打,還沒有打,自己的眼淚先掉下來了。」不管不教,不責不打,是溺愛的表現。「孩子還小,等他(她)長大了再說」是溺愛的口頭禪。

溺愛其害無窮,古今中外多少名人哲士都有勸勉。中國古人說:「肥田出癟稻。」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說:「假如你將所有困難都關在門外,那麼成功也將被你關在門外。」法國教育家盧梭說:「你知道運用甚麼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為不幸的人嗎?這方法就是對他百依百順。」溺愛下,三、四歲的孩子還要餵飯,不會穿衣;五、六歲的孩子還不會做任何事。更不好的是,很多孩子變得心態嬌貴、品行畸形,將來必食苦果。

伊索寓言裡有這樣一個故事, 一個偷竊的少年犯被當場捉住,綁縛雙手牽到劊子手那裡。疼愛孩子的母親跟在後面,捶胸慟哭。兒子轉身說,要對她說句心裡話。母親走近,想不到卻被兒子一口把耳朵咬了下來。母親罵兒子大不孝,那少年犯說:「假如我初次偷了同學的寫字本拿去給妳的時候,妳打了我,那我何至於膽子越來越大,被牽去處死呢?」

上帝對我們的愛卻不是這樣, 祂的愛裡有誡命、律例,即便人是祂所寵愛,是按祂自己的形像所造,破了規矩也必兌現懲罰。始祖吃了不該吃的禁果,上帝便兌現了人的死罪。哪怕是後來,上帝甚至將自己的獨生子送到世上,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祂也不因此免去對人的懲罰。祂從不以慈愛代替公義。祂愛最大的罪人,卻恨惡最小的罪。我們必須在祂面前悔改,使罪先得赦免,才能得到祂所賜永生的生命。

上帝不僅管教我們,也要我們管教好祂賜給我們的產業─兒女:「不可不管教孩童;你用杖打他,他必不至於死。你要用杖打他,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。」(箴言廿三13至14)聖經中有許多管教兒女的教導。玉不琢,不成器,真愛孩子,就要苦其心志,隨時管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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