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過天堂地獄

何天擇

一千九百多年前,使徒保羅記述一次他「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,或在身內,我不知道;或在身外,我也不知道」,他「被提到樂園裡,聽見隱密的言語,是人不可說的」(哥林多後書十二2至4 )。不只保羅有這經歷,其他先知使徒也有同樣經歷;不只聖經中有這些見證,在聖經完成後直到今日近二千年的歷史中,也有不少類同見證。以下僅從公開的見證記錄中擷取數例而已。讀者若在大型圖書館或電子網絡上搜尋,必能找得許多類似個案。

一、何漱芳牧師

首先,筆者先父漱芳牧師,浙江省永嘉縣人,二十多歲信主耶穌,後傳道數十年。一九三四年六月日晚睡在床上,天使向他顯現。他將此事告訴家人。次晨,家人進房喚他不醒,但他面貌光紅,氣息如常。數小時後他自己醒來,述說在昏睡狀態中,天使將他得救後有關道德的言語行為或善或惡,都似有聲電影般放映出來,讓他自察等等。關於天堂,他說:「天使又領我到一大平原,一望無際,雪白明亮,如太平洋風平浪靜的光景。前面隔一小河,河中左為火,右為水,水上有橋與地成水平,兩旁欄杆白色。我立於左邊欄杆,看見河的彼岸光亮極大,周圍有穿白衣孩子,又有白衣會眾,在那裡作樂跳舞,口唱「哈利路亞」,種種歡呼讚美聲音,那美麗的光景,殊非世界的榮華可比。我問這些孩童從哪裡來,天使回答說都是信徒的子女。又問這些白衣會眾從哪裡來的,他說是主的寶血買來的。我打算走過橋去;但橋旁有二位少年阻攔住,不讓我過去。我問他們為什麼有橋而不准人通行,他們說:『從前曾有人過去,將來也有人過去,現在卻不許你過去。』我就仍舊退回原地觀望,羨慕不已。」 我們子女八人(時下尚有五人在世),及教會中多位當時知情者仍活者,都可證明此事。

二、黎氏(George Ritchie)

一九四三年十二月的一天,黎氏因肺炎死亡;但九分鐘後起死回生。他的故事導致「瀕死經驗」先鋒慕迪醫生(Raymond A. Moody)開始著手調查探究。以後他本人也寫了兩本書:"Return From Tomorrow" 從明日回來),及 "My Life After Dying" 我死後的生命)。他在靈魂出竅時,經歷許多。又遇見全身發光的形體,知道是主耶穌來與他同行。以下摘譯少許:「這時我們似乎已離開地面…我見一個極遠的城市,遠超視覺可估計的距離。城市發著光輝,好似無窮大。雖然那麼遙遠,仍能看見它的每面牆壁與地面。它的行人都發光。城內的一切好似都由光組成,正似在我旁的「形體」(基督)一樣……有兩個人迎面而來,我感覺他倆向我們流露的愛。顯然他們因看見基督而滿心歡喜。「看著這些人,感覺從他們心裡滿溢出來的喜樂、平安與幸福,令我相信這是最佳美的地方,沒有一處能與它相比。這裡的居民都充滿了愛。我覺得這便是天堂… 「我又看見一個地方,起先還以為是個大戰場。這裡的生靈全都好似陷於垂死爭鬥。他們扭曲著,用拳擊打著,又挖又刮,但沒有武器。再仔細看,他們都是赤手空拳,用牙齒啃嚙,可是卻沒傷口,沒有流血,也沒陳屍地面!本來他們一記重拳大可消滅對手;但是那些對手竟仍活著。我猜這就是地獄了吧?我看見了地獄!這些生靈好似被囚在莫名苦惱和情慾之中,充滿了仇恨和衝動,好像要破壞一切。」 目前黎氏年邁,仍生活人間。

三、蔗梅(J. Mitchell-Meadows)

蔗梅女士的故事記述在"The Final Frontier"(至終邊疆)書中,今略摘譯:

「一九九七年是凶年。在兩個月零十一天中,我的背骨破裂了,女兒與我最好的朋友相繼死去。我被診斷患上青光眼,狗被人偷走…。醫生決定用背骨融合治療,我接受了九個小時的手術。手術當中,靈魂突然離開身體,去到天堂,天堂的光輝出奇地寧靜,無比光亮(若在平常,我絕無法抵受得住這樣強烈的光)。我看見耶穌,我無法猜祂有多高,祂的頭髮棕黑,最叫我感動不已的,是祂渾身上下瀰漫出來的愛。這愛與安寧令我陶醉。雖然,我答應了回到人間,卻仍留連忘返。「我看見天堂的門,由十二顆極大的珍珠造成。街道似純金。牆壁用寶石砌成的,顏色鮮豔,滿了生氣。此外還有無法形容的莊嚴神聖和雄宏優美純潔的音樂,用來敬拜上帝,表示對祂的愛慕。我不能用人間的聲音和歌曲來唱和,許多音調,我從未聽過。聲音是那麼的清澈、無瑕,音調也極為美麗。真是絕唱絕境,非人間所能比。「後來我看見(死去的)女兒。我們來到一個花園,綠草是那麼青翠茂盛,花朵美得難以置信。有許多果樹。有人從樹上摘下一個蘋果,另一蘋果立刻長回去。那裡每個人都健康活潑,我的女兒也非常美。我們彼此互訴衷情,她說見到我很是欣喜。這些感受是我們共同的,但高於在地上的境界。「耶穌告訴我祂愛我。我們談了許多事後,祂叫我回去……途中不覺得痛,但一回到軀體時,感到劇痛(因她仍在手術室)……」

四、莫女士(Betty Malz)

一九五九年七月凌晨五時,27歲在醫院重病多時的莫女士,被宣佈死亡,一張被單蓋了她的頭。她的父親與丈夫都接獲通知。但28分鐘後,她竟醒過來,完全康復!醫護人員及家屬大為吃驚。事後她寫了一部 頁的書,名"My Glimpse of Eternity" 我的永恆一瞥)。以下是一些摘譯: 「該是早晨五時,我身體的功能全都停止……過程十分寧靜安祥。我在一個綠油油的美麗山坡向上爬,山坡陡峭,可我的腳步輕快異常,整個人滿了喜樂。我雖曾動過三次手術;可是可以站起來,無拘無束地行動自如。我俯下頭,發現我好像是赤足的,身體的外形模糊無色。草地是極鮮明的綠色,像絲絨般細膩,每顆小草都生意盎然,充滿活力…… 「這就是死亡嗎?我想。若是,那我不必懼怕;沒有黑暗,沒有變幻無常,只改變了位置,並且有完全健康的感覺。「壯麗深藍色的天空包圍著我,沒有雲阻隔。我左顧右盼,看不見路,但我好像自知往哪裡去。

「頓時,我發覺不是獨自在走。在我的左後方有一位穿著袍子的高個子男人也正闊步前行。我想也許他是天使。想看他有無翅膀,但他正面向我,看不到他的背後。我感覺他可以很迅速地去任何要去的地方。「我們一起前行。我看不見日頭,但到處光亮。左邊繁花正茂,萬紫千紅,還有大小樹木…… 這裡好似沒有季節,但我感覺好像在早春時光。我感覺自己也年輕了,心裡安詳而滿足,人也健康了,又變得機警,心情平和,彷彿一生人所夢寐以求的,現在全都得著了。 「右邊的牆,是用色彩繽紛的石頭層層疊疊砌成。高我頭上數尺處,光從牆的另一邊透射過一排琥珀色的寶石。我心想是『黃寶石』……

「這天使往前,將他的手掌按在我前未發覺的門上,約十二尺高,門由一顆珍珠造成,沒有把手,在哥德式建築物上有渦形裝飾,珍珠是半透明的,我幾乎可以看見裡面。城中的氣氛不知如何竟透濾出來,想到進入其中時,我心不勝狂喜。」

五、麥氏(Simon Mackrell)

麥氏住在紐西蘭。一九九○年一月的一個早晨因嚴重車禍,導致全身燒傷。醫護人員花了兩整天急救。此時他經歷「瀕死經驗」。故事寫在 "Beyond the Final Frontier" 超越至終邊疆)書中。

「我好似進入了攝影師的暗房,只有微弱的紅外線光。發覺這光時,我覺得恐怖,心驚膽戰,向深坑下降。下降愈深則愈黑暗,並有壓迫、苦楚、疼痛、難堪與孤獨的感覺,好似身體內外都受折磨。恐懼與寒冷刺透了我。我用兩手捧頭安慰自己,手卻穿過我的身體。因為當時我的靈魂有形無體。那時聽見目的地傳來的尖叫、哭號與狂呼。氣味也極難聞。這時我覺得自己說:『我走錯了方向,這是地獄,我該向上,我是屬耶穌基督的。主啊!求你救我!』當我提到耶穌的名時,這裡爆出了污言,反對我開口。

「可當我說出『我是屬耶穌基督』時,有光來包圍我整個人,驅走黑暗,便滿有愛、和平、喜樂並有真正的安全感。在光中我聞到奇異的芬芳…我面朝一大城的城牆…… 這些牆十色繽紛,在光中閃爍。各層寶石發出不同顏色的光輝,比彩虹或地上任何東西都美麗。

「我沿路走到白色的大門,即聖經啟示錄廿一章所說的珍珠門與用寶石造成的牆。我所在的光乃由城中放散來的,有同樣的愛、和平、喜樂與溫暖。我站在門口,聽見從城中傳出的歌唱 ── 美麗和諧的曲調,獻與上主。

「我不知這天使此時從門中出來或早已站在這裡;但當他向我說話時,我才發覺他。他說:『你回去吧!』我伸出手臂指著城說:『我到家了,我要去與我主耶穌與阿爸父在一起。』他回答說:『主再來的日子臨近了,你有工作要做,你要回去。』……」

「瀕死經驗」或「魂遊體外」自七十年代由兩位醫生,柯氏(Kubler-Ross)及慕氏(Moody) 率先探究,今日頗為醫學界承認。人由物質的軀體與非物質的靈魂所結合是不能否認的,因為靈魂出竅時的經驗無法有其他解釋(例如藥物作用或神經系統發生故障等),許多瀕死經驗是在無藥物作用下發生的,神經故障也不會知道一些主觀所無法知道的事。柯氏之前,雖也有瀕死經驗;但多羞於告人,以免被人抗拒排斥。

死是人生大事,人人必須面對。軀體沒有靈魂便是死屍。人死後,軀體化學分子腐化分解,靈魂永存無法消滅。探究靈界事實,現代科學方法並不適用,因它只適用於探究三次元的物質系統。

天堂或地獄是靈界的實際;在靈魂出竅,不受物質的軀體錮禁時,不但可以看見,且會與自身感情連結,感同身受。天堂範圍極大,並有不同區域,一般人「瀕死經驗」所經歷的只是天堂的外圍而已,真正到達天堂內,或地獄中,便不能起死回生而進入永恆了。

對天堂與地獄的確實情況以聖經為最終依據,個人或多人的經驗無能取代,因為這些經驗是極有限的,只能證明靈魂、天堂、地獄的實際存在而已。

筆者與人談及天堂時,常有人問:「你看見過天堂嗎?」「確實從未看見。」我誠實回答。但不因我未看見,我便不知。我雖未到過澳洲,也未見過祖父(因我出生時他已去世),難道我不知有澳洲存在或祖父曾生活在世嗎?雖然自己未曾見過;但可因信而知,切不可因不信而致誤了天堂的無窮幸福 ── 是上帝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!

天堂是完全純潔的,有罪的人無法進入。聖經說: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(羅馬書三23)只有信靠耶穌基督,罪得赦免,才獲資格有份。主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約翰福音十四6)

(歡迎免費索取何漱芳牧師「異象與異夢」見證單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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