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必怕死

何天擇

人生的大事是婚姻嗎?是事業嗎?財富嗎?地位嗎?名聲嗎?這些似乎都很重要,也是眾人迷戀爭取的;但與「死」比較,還算小事。所以有人說︰「人生除死無大事。」中國清朝的康熙皇帝也知道說︰「世間最大為生死,白玉黃金也枉然。」死能結束我們在世的日子,將我們從這短暫物質的世界,帶進永恆屬靈的世界,結局是禍是福,在這剎那便可分曉。

還未明白基督福音真理的人,不知死究竟是怎麼一回事,對它很覺恐怖,好似在黑夜裡要從五層樓的窗戶跳下去一樣,只存畏懼膽怯,甚至不敢談死,作精神逃避。但即使永不談死,死也必來到,不過那時在無準備中被帶走而已。死很現實,老幼都可隨時遇見。逃避無法逃避的事是愚蠢的。我們需要認識它,預備面對,才是正當途徑,才能有備無患。有些人認為論死是消極的事,但論死不只令人將生活導向正規,避免惡的結局,且又準備承受永恆無窮的幸福,該是十分積極的!

死是人的靈魂與軀體分離。不但《聖經》這樣告訴我們,目前醫學界由於臨終經驗(Near- Death experience)及魂遊體外 (Out of Body experience)等事實,証明靈魂不是人的幻覺,而是實際的存在。軀體是物質的,基本由蛋白質分子構成,死後便腐化分解;靈魂不是物質,而似物理學上的「能」,永存不滅。肉體是人的軀殼,靈魂才是真我。我們若被罵為行屍走肉,沒有靈魂的人,豈非視為莫大的侮辱嗎?

《聖經》說︰「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」接著又說︰「死後且有審判」(希伯來書九27)。審判決定人的永恆命運,有罪或有義,失喪或得救,地獄或天堂。在這世界,特別在暴虐政權統治下的國家,許多惡人有權有勢作為刀俎,許多善人則備受壓迫苦害,成為魚肉,沒有公義可言。將來上帝的審判方能擺平。審判是上帝聖潔公義的彰顯。善惡未報只是時候未到,神的最後審判未來而已。不過,人都有罪,只是在程度上的差異。死的可怕是因死後有審判。

起初上帝創造天地萬物,為人預備多采多姿的美好生活環境,最後才造人,都由於上帝的大智大能、大愛大德。惟有人直立行走,與四足的動物不同,是有智慧的「萬物之靈」,可以認識上帝、敬拜上帝。上帝的創造是宇宙中最明確也是最奧妙的事實,令人不得不五體投地,讚美祂的大智大能,感謝祂的大愛大德。若無祂的創造奇恩,便無一樣「所造之物」的存在。現在唯物進化論宣傳家卻認為萬物都由碰巧機遇而出。雖然他們自稱是聰明的人(Homosapiens),實乃冥頑不靈,缺乏做人該有的智慧。

人的始祖不幸受魔鬼誘惑,違抗神旨,以致整個人類墮落敗壞,負有罪性,站在與上帝對立的立場;在上帝的目光中,世人沒有一個是無罪的義人。「……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!」(羅馬書三10)人心都徹底敗壞,在上帝公義的審判下無地可容,前途不堪設想。因為上帝審判人不單憑外表行為,也憑人的內心意念;恨人與殺人者相同,貪色無異於姦淫。人的罪性好似一座大山重壓在每個人的身上,令人無法逃避不能自拔,以致死時被罪的「毒鉤」鉤住,陷入萬劫不復的沉淪中。

幸因上帝滿有憐憫慈愛,主動為人設法拯救,差遣祂的獨生愛子基督耶穌,降世為人,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,代人償還罪債。「看哪,上帝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!」(約翰福音一29)又因上帝的救恩寬大全備,一切誠心信靠基督,接受祂救恩的人,不但在消極方面,罪得赦免成為義人;「……上帝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……。」(羅馬書三22)在積極方面蒙上帝收納,得上帝兒子的名份。「所以,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上帝的兒子。」(加拉太書三26)人的命運因此轉禍為福,轉悲為喜。每個尚生存世上的人,若已解決靈魂得救的大事,便可坦然過心安理得的生活,不再怕死與審判。不怕死的人,什麼事情發生都不須要怕。主耶穌說︰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約翰福音十四6)我們知道這到天堂的道路,便不必因懼怕地獄而否認地獄。對基督徒而言,地獄消極的災禍被勾銷了,天堂積極的幸福前景出現了,(特別是年長者)每逢思念人生結局的大事,對上帝赦罪救贖的如海深恩,不由得俯首獻上衷心的感謝與讚美!

(整理:林禾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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