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以為是

方華

今年夏天,《時代周刊》刊出了一篇專題文章,論及素食。正如其他專題一樣,一兩星期後不同的讀者就藉讀者來信欄表達了他們的意見。其中有人說,素食者給他們非素食者很大的壓力,在言談之間令他們覺得自己彷佛低人一等。也有人說,再這樣下去,將來吃肉的人或許會像今天的吸煙人士,到處讓人投以鄙視的眼光云云。

這是某些人的經驗,有其局限性,但也是真實的。有些人自覺在生活的一些選擇上,比其他人更進步、更合理、更善良、更…… 於是就流露出我比你更好、我比你高貴等等的神態。說到底,就是自以為義的表現。

有一次我在三藩市乘公共汽車,車上很擠,過一會兒有人下車了,站在最接近那個位置的那位乘客并沒有意思坐下,於是我就坐下了。誰知道旁邊一個婦女馬上開口教訓我,說另一位乘客比我先站在座位旁邊,我不應坐下云云。我突然遭責備,一時間不會回應。那位原先站得最近的乘客用中文跟我說:「我不需要坐,你不用理她。」那個自以為是的女士的確令人懊惱。

自以為義是人類的通病,聖經記載有一次耶穌遇到一個生來瞎眼的人,於是就有人問耶穌說:這個人生來瞎眼,是他自己犯罪呢,還是他的父母犯了罪?問的人早已判斷了殘疾者是因為犯罪的緣故。

耶穌卻否定了這個看法,而且治好了那個人。瞎子可以看見,本來是一件叫人驚訝又興奮的事,可是又有另一些自以為敬虔的人批評說:這個耶穌,居然在安息日去治病,他不守安息日,因此他不是從神而來的!

聖經這個故事,有如一個寫得很好的劇本,從多個角度說明人的偏見和自以為義。

自以為義的態度很令人討厭,不過我們要是批評別人的時候,最好也多多自我反省和警惕,畢竟,我們都是有所偏執的人。正如聖經所說,我們看見別人眼中的刺,卻不知道自己眼中有梁木。

有趣的是,一個自以為義的人,他所堅持或相信的道理,不一定是錯的,錯的是那個人的態度。比如那位責備我的女士,她堅持的是秩序和規矩,這個原則,一般人都不會反對。

但是惡劣的態度會引起情緒的反應,上面提及的那些自覺素食更優勝的人,我也見過,同時也聽到另一面的聲音:有甚麼了不起?我偏要作「食肉獸」!這當然是賭氣的回應,斷絕了彼此交流討論的餘地。

有一些基督徒也會給人這種感覺,彷佛他們在道德上勝人一籌,結果接觸到他們的人,先對他們的信仰十分反感。不良的態度,反而掩蓋了背後一些美好的信息和真理,真是可惜。

讓我們都反躬自問,是不是在待人接物上有自以為義的態度?同時也學習不受一些人態度的影響,公平認真去思考辨別那些令這些人覺得很重要的理念和原則。賭氣,有時會令我們錯失了真知灼見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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