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禍得福

黃顯銳

無妄之災

我是一個有責任感的人,辦事認真,一旦做起事來,會忘記一切,常被人笑是「工作狂」。我做事又嚴守法紀,不敢犯法,怎料竟被某些領導人猜疑,給我扣上了貪污和疏忽職守的罪名,把我關進了看守所。

我知道我們國家的法制尚未健全,事情常會有被弄錯的可能。這一次,倒霉的事臨到我,我感到很冤屈,卻無可奈何。

無路中有出路

妻子霞姑信靠耶穌,不住的寫信勉勵我,叫我祈禱,把一切冤屈向上帝傾訴,說上帝是公義的,必為我伸冤。

我自小接受無神論的教育,對基督的道理難以相信。聽別人講《聖經》,就像聽神話故事一樣,覺得很荒唐。但這時候,我落在人生的最低點,呼冤無門,走投無路,唯有試試妻子的路:呼求上帝。

我常向上帝祈求說:「上帝啊,求你判清我的事,申明我的冤!」

上帝藉《聖經》給我答覆:「……那歡喜我遭難的,一同抱愧蒙羞;願那向我妄自尊大的,披慚愧、蒙羞辱。」「……那喜悅我冤屈得伸的,歡呼快樂。願他們常說:當尊耶和華為大,耶和華喜悅祂的僕人平安。」漸漸我忿懣不平的心寧靜下來。

看守所內的學習

我讀到《約伯記》,覺得內容真實感人:「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,患難也不是從地裡發生。人生在世必遇患難,如同火星飛騰。」(約伯記五6至7)苦難的事,自古已然,怨天尤人於事無補,幸而上帝慈愛,祂是我們的天父,祂看顧我。我漸漸明白,上帝容許這些事發生,是有祂的美意,我應該信祂,並且勇敢地面對現實。正如一首詩歌說的:「不要怕,只要信。不要看人,不要看環境與外面;要仰望主耶穌……。」

約伯的遭遇給我很大鼓舞。我的苦難還不及他的百分之一,但是他能說:「至於我,我必仰望上帝,把我的事情託付祂。祂行大事不可測度,行奇事不可勝數。降雨在地上,賜水於田裡;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,將哀痛的舉到穩妥之地;破壞狡猾人的計謀,使他們所謀的不得成就。祂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,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。他們白晝遇見黑暗,午間摸索,如在夜間。神拯救窮乏人,脫離他們口中的刀和強暴人的手。這樣,貧寒的人有指望,罪孽之輩必塞口無言。」(約伯記五8至16)我相信上帝必會為我伸冤,我的事終有完滿結局。

然而上帝要我學習的功課,不止這個,我還未能畢業,仍不能被釋放出來。上帝讓我繼續學習:「上帝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,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。因為祂打破,又纏裹;祂擊傷,用手醫治。你六次遭難,祂必救你;就是七次,災禍也無法害你。」(約伯記五17至19)是的,若非看守所豐富了我的人生閱歷,讓我明白人生無常,以及人的不可靠,我哪裡能謙卑下來,呼求上帝,以致認識並經歷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呢?要不是在看守所內,我也沒有閒心徹底反省,深入地檢討自己過去的人生。我發覺,原來我過去這麼多年來,一直沒有照著上帝的旨意做人處事。我照我自己的標準做人,我自以為是個好人,可是在上帝聖潔的光照下,我發覺我做錯了很多事,犯了很多的罪。在這人生最黑暗的階段中,我反而看見了生命的真光。我知道上帝讓我經歷這事,是要鍛鍊我,煉淨我,使我除去靈魂的污穢。

我學習反省,認罪,接受赦免,以平靜的心接受眼前的遭遇,將我心中的一切憂慮卸給上帝。不再為自己的際遇煩惱。於是,我在看守所內振作起來,不但沒有意志消沉,而且還積極傳揚福音。

含冤得雪

《詩篇》第一零三篇九至十一節說:「祂不長久責備,也不永遠懷怒。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,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。天離地何等的高,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,也是何等的大。」感謝上帝,經過五百天的折騰,終於因為「證據不足,決定撤回起訴,原開檢刑起字(一九九五)第二百二十號起訴書即行作廢,請予註銷」,我得到了釋放。

在這一年多裡,天父不但讓我學習功課,也讓我體會到人間的溫暖,不少基督徒不住為我禱告,有親朋、同事、上級為我奔走鳴冤。終於我的事情水落石出,我得到了公正的裁判,無罪獲釋。感謝讚美上帝,這次的苦難,使我得到很大益處,而最大的福氣,就是我因此認識了祂--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主,救我的上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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