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使人活下去

白衣

看到一個真實故事:一個代表所屬大學參加全美籃球明星賽的傑出青年,在一次駕車途中,被從後面疾馳失控的車子撞壓到電燈柱上。車上,他的哥哥和哥哥的女朋友當場喪生。他自己失去雙腿。那年他二十歲,痛不欲生。

出院後數天,他接獲一通為他籌款的電話,應邀出席一所中小學舉辦的籌款運動會。會上一個十一歲的撿球僮看見他,心生憐憫,上前和他握手並自我介紹。這次僅籌得善款四百美元。男童為這事十分惆悵,告訴爸爸,他想為這失去雙腿的運動員做一點甚麼。爸爸鼓勵說:「你想幫忙他,就須有所行動。」

於是男孩四出籌款,約見公司的總裁,不斷舉辦慈善籌款運動會,終於引起了各界的注意和支持,為這運動員成立了基金。

轉瞬六年,昔日的撿球僮已長大成為熱心公益的青年。他和爸爸合力組成了一個為殘障人士服務的運動營。失去雙腿的運動員成了他們的莫逆之交,也是他們慈善團體的主要成員。這殘障運動員說:「當日若不是有他和他爸爸熱心為我奔跑,使我感到得為他們而活下去,否則我想我活不下去。我非常感謝他們。」

那位昔日的撿球僮說:「幫助他,讓我覺得人生滿有意義。」

男孩的爸爸說:「他(運動員)總以為是我們幫助他,其實他不知道他怎樣幫助了我的兒子成長為一個大好青年。」

這個故事令我十分感動,沉思良久,想起聖經上的一句話:「因(上帝)的慈愛,比生命更好。」(詩篇六十三3)生命誠然可貴,可是失去雙腿、失去一個心愛的人,甚或失去一個夢,就足以叫人痛不欲生,活不下去。愛對人原來那麼重要,只要有愛,一個活潑蹦跳的運動員,縱使失去一雙腿(一雙他賴以成為運動員、成為「他是誰」的腿),他仍能活下去。沒有愛,四肢健全的人也可能輕生。這樣看來,如果我們平日多付出一點愛,去關懷那些遭難、心裡破碎、好像被生命剝削,感到生不如死、活不下去的人,那麼他們豈不是會因為感受被愛、被需要、被重視,而得著活下去的勁嗎?

第二,施比受更為有福,原來關懷別人,幫助別人,真能令一個人自覺人生有目的、有意義、有價值。這樣看來,那些覺得人生苦悶,或渾噩不知所為何事、找不著人生目標和意義的人,是不是都太自我中心,沒有為人而活呢?假如他們肯付出,肯為人而活,他們大約就不會覺得活著不知到底所為何事了吧?

第三,幫助人,或者鼓勵自己的孩子幫助人,原來能令自己及自己的孩子成為好公民。

耶穌說得沒錯: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。」(使徒行傳二十35)這是一個人生的規律。即使許多人沒信耶穌,上帝的規律還是這樣統治著整個人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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