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的特色(續上期#393)

黃存望

基督教別於其他宗教的地方還有:

三、教法不同:用兩個英文字代表是Done與Do(即已完成及仍在做)。聖經告訴我們,在救恩方面,神已為我們成就一切,我們不能做甚麼來換取救恩,只要信,就必得救。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。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以弗所二8)

其他宗教,則著重「行」必須這樣那樣做,或者可以得救,所以是自己救自己,不需要求主。但人不能靠己行善,如經上所說:「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,要看有明白的沒有,有尋求神的沒有。他們都偏離正路,一同變為污穢,並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。」(詩篇十四2-3)

四、實踐不同:基督教說,人不能靠行善得救,但並非反對行善;事實上,聖經用了許多篇幅教導信徒,應該有好的行為,才能榮耀我們天上的父。基督教指出,人要行善,必須生命先有改變,這種改變稱為「重生」,成為新造的人。有了新生命,自然會產生新生活、新行為。這類例子繁不勝舉。

一般的宗教,是藉修練與改良,用各種理論、方法,力圖改變自己,學做好人。但好的標準在哪裡呢?有個非洲部落,太太生孩子時,不是太太做月子,乃是丈夫留在家中休息一個月,一般人看,這真是無理。又如中國男人,以前三妻四妾,這叫福,但現在這種多妻制是被律法禁止的,是不道德的。因此「好」的標準在哪裡?人離開神,就找不到一個絕對「好」的標準。

五、結局不同:神應許信祂的人有永生(約翰三16),就是說,有神兒子的生命,因此信者被稱為神的兒女。聖經說:「敬畏耶和華,是智慧的開端;認識至聖者,便是聰明」(箴言九10)。又說:「敬畏耶和華,心存謙卑,就得富有、尊榮、生命,為賞賜」(箴言廿二4)。一般自然宗教,因是人自發的,沒有神啟示,在信仰上免不了許多的無知,無知加自信,就等於迷信。迷信就造成許多的錯誤和不幸。倒不如不信。但信得正確,有大福氣,那是至好與至壞之別。

本文鏈結:http://ccmusa.org/read/read.aspx?id=ctd19950201
轉載請註明「原載《中信》月刊第394期(中國信徒佈道會)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