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
方華
某日與朋友共膳,大家盛讚她最近分享的風景照片漂亮,朋友因而笑談此次旅遊的小笑話。她難得與家中姊妹一起旅遊,委託熟悉當地的姨甥女代訂酒店,沒想到兩代真的有差距。「姨甥女是設計師,給我們訂了時尚的小旅店,我們走進去發現,乘搭電梯找不到按鈕;到處都很黑暗,房間內開了所有燈還是不大看得見。」朋友說︰「我和妹妹都覺得太黑了,地方不好住。」大家不由會心微笑,都不再年輕了,對照明的要求是必須要明亮;年輕的設計師則認為黑色、暗淡最有品味,沒想到阿姨會看不清楚,影響生活。
視力好,不需要太光亮便可以看得一清二楚;可是仍需要有光,沒有光不能過正常的生活。電燈泡是在十九世紀中葉才進入人們的生活,在此以前,當黑夜降臨,人們使用火把、蠟燭、油燈等照明工具。那個時期,光的重要不言而喻,你不用特別提醒,人人都知道要趁著有光做好要做的事。「鑿壁偷光」遠自西漢,「囊螢映雪」則是晉代了,窮家子弟想盡辦法要爭取多一點讀書時間,當然得「借光」,只是這些典故成語越來越少人提及,不是嗎?你跟青少年講這個,他們沒有半點共鳴,在他們的經驗裡,要有光,按下開關就成。他們或許會說,今天反而應該講光害,光太多了啦!
耶穌勉勵祂的門徒︰「你們是世上的鹽……你們是世上的光。」(馬太福音5:13-14)鹽和光都是人不能缺少的東西,不但對生活很重要,對健康也很重要。耶穌時代當然沒有電燈,用的是油燈和火把。祂也告誡門徒,點燈要放在高處,才能照亮家裡所有人。光的作用是照明,所以不可能收藏起來。
耶穌過的也是這樣顯露的一生,正如聖經所說︰「生命在祂裡頭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」(約翰福音1:4)耶穌在世的生命,說明了生命可以是完全不一樣的,就如光照入黑暗,人可以看清楚自己生命的真實面目。耶穌的人生是可以考查的,許多人考查以後就心悅誠服地跟從祂,並且自己也成為別人的光,在自己的範圍內消弭黑暗。耶穌談到的是照亮人的光,不是炫耀的光,不是今天那種霸凌式的強光。想像你走在黑暗的路上,或駕車在沒有照明的路上,你最期盼的,不是那種突然強力籠罩你的強光──那是追捕或監視的符號,而是遠處有人家的燈火,讓你知道自己走對了;又或是前面開始出現稀疏的路燈,讓你知道自己沒有跑到荒野去。光真正的意義是照亮,而不是裝飾;人生的意義也是從裡面活出光亮,而非擁有各種浮誇的外在成績。
耶穌就是光,祂呼召你進入光中,自己也成為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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