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死如燈滅嗎?

困敬舍

人生在世往往會被兩個事實左右:第一,人沒有足夠的智慧、知識、時間、精力和經驗去分辨所有事情的真偽、對錯與利弊;第二,這世上總有一些以欺騙、誤導、撒謊和鼓動為目的的人和事。基於這兩個前提,不管你承認不承認,都會遇到這樣的困境:我怎麼知道我所接受、信奉的知識、信念或信息不是假的呢?

年近半百,我人生的「受騙史」很豐富。基於父母的期待和暗示,我一度覺得自己很行,後來碰了許多釘子才意識到「我很行」的信念並不成立。我出生在文革早期,雖然沒有機會參與「造反」與「革命」,但在小學還是受了為共產主義奮鬥的蠱惑。後來練氣功,意念裡覺得打通了身體的經脈,亮出掌,神秘兮兮地給人發功。因為從小沒有受過批判性思維訓練,我對剛接觸的一些佛教大師、國學大師、成功學大師都著迷過,基本上是看了幾乎都信,我的大腦真成了別人思想的跑馬場。明代思想家呂坤稱「能辨真假是一種大學問」。

那麼,「人死如燈滅」的說法是真是假?死後的人回不來,活著的人也穿越不到死後的境界,對有無靈魂、死後靈魂是否繼續存在的問題,想了想後就有了爭議,成為每個人不得不面對的一樁「懸案」。

我認為人死並不如燈滅,人肯定有靈魂,我有我推理的理由。每個活人都有類似想法:假如我死了,我並不希望我的屍體被隨意對待,比如被瘋子挖掉胸脯、割下一塊大腿肉吃;不希望被暴屍街頭,腦袋被蒼蠅叮;不希望被扔到臭河溝或糞坑裡爛掉。人雖然死了,卻還希望被好好安葬和善待。從這層意義來看,人的存在和價值並沒有在死後完全「滅」掉,人對自己生命的期待延續到了死後。

進一步講,人死後的名譽和人格更沒有滅。我死後,假如把你幹的坑蒙拐騙偷的事情都扣在我頭上,我雖然死了也不甘心。人都死了,怎樣處置屍體也在乎,名譽人格的東西也在乎,這哪裡是「人死如燈滅」呢?不滅的東西還有別的,人是具有某種永恆性的存在。

使人在乎自己死後事情的是甚麼?使人在意死後名譽和人格的是甚麼?肯定不是構成胳膊腿兒的這個血肉身體。殘疾人活著的時候也不希望被當成比健康人低一等的群體。我裡面雖然只一邊有肺,但我的尊嚴、榮譽和人格並不比左右都有肺的人有任何減少。這樣看來,人就不僅僅是肉眼看到的這部分了。人除了身體,到底還有沒有可以獨立於身體之外的靈魂呢?

有還是沒有?這是個科學問題、哲學問題,還是個信仰問題。因為,這是個真問題。

一次,我在某地坐公交車,看到車廂上面寫著給老幼孕殘留專座的指示,還畫著圖案。老人是前面拄著拐杖的人,殘疾人是側面拄著拐杖的人,嬰兒被抱在婦女懷裡,孕婦挺著個大肚子,這些圖標很容易畫出來。我想病人其實也該有專座,但是病人的形象畫不出來。你怎麼畫癌症、白血病和心臟病患者?越是要命的病越畫不出來。這種病人站在你面前,對方不說你還覺得他好好的,但裡面的癌細胞正在吞噬他的身體。越要命的病,開始越無法用肉眼看出來。

同樣,靈魂既看不見,也畫不出來,卻是人生命的一部分。人的靈魂生了重病。

人如果僅僅是身體存在,就無法解釋醫學上完全健康的人會出惡念、做壞事。文革初期的紅衛兵,十幾歲的孩子,在革命口號的驅使下,會使勁抽打他們心目中的「反革命」老人,直到老人血流滿面倒在地上。一代作家老舍就是不堪其辱,在沉思了半天後,跳進北京太平湖自殺。人格、名譽和尊嚴的東西,被這些文人看得比命還重要,士可殺不可辱。文革期間,不堪其辱而自殺的名人和普通人都很多。

身體健康不等於人健康。健康的身體是健康的身體,不是說人身體健康了就不壞。人裡面一定有甚麼東西是敗壞了的,否則就無法解釋在特殊時期所表現出來的惡。人裡面是有靈魂的,而且這個靈魂病入膏肓。正如看不見的癌細胞會吃掉健康的機體,那深深隱藏在人裡面的某種東西也牢牢抓住了人,影響左右著人。這裡面的東西,基督徒稱之為「罪性」。

以前的「右派分子」、「反革命分子」隨著文革結束,陸續被平反,他們從原來社會的「壞人」重新被定義為「好人」。我作為一九七〇年代的基督徒,在信主耶穌的那一刻,就從原來社會定義上的「好人」承認自己是「罪人」。上學的時候我被評為「三好學生」,教書時被學院四次評為「優秀教師」。我獻過血、支持過「希望工程」,捐資幫助過貧困家庭。的確,從社會意義上看,我是好人。

患絕症的病人在死前一段時間也是可以活動一下的,但並不因著他能活動就不是癌症患者了,就脫離危險了。有「罪」的人,依然可以有一定能力取得成績,依然可以偶爾做做善事,就是這樣。善行不能消除人裡面的污穢念頭、忌恨紛爭,以及邪蕩等意念。人有壞的意念,這就是罪性。

我作為基督徒,認識到自己是「罪人」的經歷是超然的。社會發出的聲音是「做最好的自己」,「我的人生我做主」,都是對人的肯定。基督徒獲得關於自己是「罪人」的知識只有一個渠道,就是聖經和教會的教導。問題是,聖經說我是罪人,我就是罪人嗎?人的情感與意志會竭力抵擋這個「信息」。

那麼,最終使基督徒從抗拒的情感與意志降服下來「認罪」的,是甚麼動力?首先,這不是基督徒忽然變得自卑,我們還是正常地生活。其次,這也不是基督徒被欺騙與洗腦。人間招搖撞騙的事,時間一長都會露餡。文革初期的紅衛兵,不久被號召上山下鄉,在痛苦與艱難中漸漸醒悟,那些高尚的革命口號與革命理想全是虛幻。然而,基督徒在越艱難困苦的環境中,信仰往往卻越堅定。

其實解釋很簡單,我信耶穌,承認自己是罪人,不是因為受欺騙操控,而是上帝讓我遇見祂,看到我裡面的靈魂。即使在人看起來多麼好、多麼善,可是在極其聖潔、完美的上帝面前,卻顯得無比的污穢和敗壞。我無法再自誇,只能俯首認罪,接受耶穌基督作我的救主,承認祂為我降世贖罪,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並且死後第三天為我復活,然後為我升天。

靈魂不滅,也永遠不會滅。肉眼只看見身體,信心的眼睛卻看見靈魂。人活著是為了追求獲救,得著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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