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監獄裡學到的功課
夏建國
我出生在浙江省溫州市的一個小島嶼—七都,祖母生前與父母都信仰佛教。我小時候很頑皮,脾氣特壞,一不開心就沒大沒小地亂罵人。每當閃電打雷的時候,母親就用她教養的方法嚇唬我,說是「老天爺」生氣了,要我認罪不可亂罵人。奇怪的是,六、七歲的我一下子被嚇唬住了,含淚發呆,然後哭出聲來。於是母親就勸導我,做人要有禮貌,又領我到門口,在雨天裡合手朝天向「老天爺」虔誠叩拜認錯,請他息怒。當時心中也奇怪,這位「老天爺」到底是誰!?
1985年左右,我們島上善男信女的宗教心苗開始復甦。文革時被封,改為學校或倉庫的舊廟開始重建翻新。離我家不遠處,曾被改為碾米廠與診所的基督教堂,也以西式的新貌翻新。那時我約13歲,常會對教堂尖頂上的紅色十字架感到好奇,晚上亮起的螢光令我遐想這陌生的信仰。小時候曾聽一位基督徒親人說:「上帝深愛世上每個人,主耶穌來到世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流出聖潔的寶血,救贖人類的罪惡。凡信耶穌的,都能白白得到永生,將來要去天堂,與上帝同住。」所以我對這十字架的信仰也很崇敬。那年的聖誕節,我跟一些少年朋友到教堂的窗外觀看他們慶祝聖誕的節目,看到小朋友唱歌跳舞、成年人讚美敬拜。有幾個基督徒出來請我們進去,但是我表示我父母是信佛教的,所以寧可站在窗外捱著冷風,也不敢進教堂去。
一天,一個基督徒同學的母親對我說:「我們家人敬拜的是真神,你們家人所拜的是假神。真可惜!」可是,我那時年少,生活平順,物質上不用操心,不覺得靈裡飢渴,所以根本不明白她的話。畢竟基督教信仰對我太陌生了,她的上帝我看不到也感覺不到。再說,課本上不是說宗教是精神毒藥嗎?我們不是由北京猿人進化而來的嗎?年少的我並不懂得去探究信仰的真假。直到信耶穌以後,我才了解我家所拜的是一些木雕泥塑的偶像,根本不是真神。
1991年初,19歲的我偷渡去了法國,寄居在待我如親弟的表姊家中。在巴黎認識了幾位溫州同鄉,他們是基督徒,但我跟他們約法三章:我喜歡結交誠實又有愛心的基督徒朋友,可是不會花時間研究或接受他們的上帝。現在想起來,實在是追悔信耶穌太晚了!如果我早信耶穌,遵守上帝的道,我的生命歷程就不一樣了,可免去很多因自己愚蒙而造成的惡果。
1995年,我在紐約因謀殺罪被捕,判了20年至終身監禁。在那段困難的日子,基督徒朋友對我不離不棄,使我明白之前能認識他們絕非偶然,實在是上帝的恩典,是出於上帝的憐憫,為我準備的。藉著基督徒們的愛心,我受了感動,開始了意想不到的信仰旅程。
那是1996年10月一個天氣晴朗的下午,我在紐約上州一個監獄的草坪上散步,一邊自問:「誰可信賴呢?」突然迎面走來一位西裔受刑人,滿臉笑容跟我打招呼,用英文問:「你是基督徒嗎?」我當時以為他必是逃避現實的宗教狂,隨便回答:「不是。」可是他又很親切地再問:「那麼你相信上帝嗎?」我抬頭望天,沉思自問:「管他是上帝還是老天爺,如果相信又怎麼樣?你以為他在意我這個囚犯嗎?」然後,我無奈地答:「天知道!」他微笑著給我幾張福音單張,並邀請我星期天下午去教堂。之後我們都各自回到自己的單位與牢房去了。
當天晚上,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想了好多。想到基督徒朋友對我的關心、安慰和禱告,想到方才這個基督徒受刑人自然的微笑。於是我拿起福音單張〈如何去天堂?〉來看,然後我想,耶穌是誰?基督徒的信仰與我有關嗎?人是進化來的抑或是這位上帝創造的?如果耶穌是我的救贖主與生命的創賜者,我一定要認識祂才行。反正現在有的是時間,我在監獄裡好像死人一樣,如果耶穌不是我生命的主,搞清楚了不信也不損失甚麼;若祂是生命的主,就必值得我信賴祂。想著想著,我不知不覺就睡著了。
第二天早上刷牙時,隔房的福州獄友突然大聲問我:「要不要聖經?」當時我感到又驚喜又震撼,真的「有神」啊!這個福州獄友與我隔鄰多月,從來沒跟我談過宗教,他也不是基督徒,可正當我想認識耶穌時,他就問我要不要聖經!我滿口牙膏泡沫,仍忙不迭地回答:「甚……甚麼?聖經?要,要,要!」他遞過來一本現代版中英對照的嶄新硬面聖經。這經歷使我對基督徒所信的上帝產生了敬畏,關閉的心一下子開啟了。
後來我把這經歷告訴同單位的一個巴拿馬受刑人,他是真誠的基督徒,聽後非常開心,表示這是出於上帝慈愛的旨意和恩典,然後他指導我先讀新約的約翰福音。因為我從沒有讀過聖經,心中極盼望認識耶穌,所以幾天都如飢如渴地追讀聖經。約翰福音所記載耶穌的生平言行,令我震驚不已。我好像被耶穌開了眼睛的瞎子一樣,心裡自忖:「這人若不是從上帝來的,甚麼也不能做。」於是我就信靠耶穌,承認祂是上帝的兒子,是我生命的救主與主宰。唯有祂是值得我全心信賴和敬拜的,祂與天父原為一,祂在天父裡面,天父也在祂裡面,祂的所行所言,一切都從天父而來;若不藉著祂,沒有人能到天父那裡去!
因主耶穌的同在,我在監獄裡不再感到沉悶痛苦,開始享受到從天上來的平安與喜樂。如果不認識耶穌,我很難想像餘下的18年監獄生涯是怎麼度過的!但自從認識耶穌,人生不再一樣。只要我們真誠地在上帝面前謙卑,不需要像我一樣犯了刑事罪行,也能看到自己的罪。我們都說:「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?」我們說自己沒有錯,其實只是內心昏暗,看不到自己的罪而已!我們都是罪的奴僕,受罪束縛,因為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」(羅馬書7:18-20)在上帝聖潔的光中,我看見了自己罪大惡極,只能靠主耶穌的寶血洗淨除去我的罪,將我從罪惡的枷鎖中釋放出來,得到真正的自由。因為只有「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」(加拉太書5:24)在基督裡,我們被救贖作義的奴僕,從罪裡得了釋放。聖靈因著我們的信住在我們心裡,使我們成為基督裡新造的人。
感謝上帝,從2000年到2008年,貴會不斷給我寄來《中信》月刊、《傳》與Challenger。因為中信的刊物,我在信仰上扎了根。後來雖然沒有直接收到,也常從另一個囚友手中接到刊物,可以照常閱讀。偶爾也有外面的基督徒朋友給我寄贈《中信》或《傳》,使我經歷了詩人的話:「倚靠耶和華的人好像錫安山,永不動搖。」(詩篇125:1)十多年過去了,我給中信寫過很多信,表示我願意將餘生奉獻給上帝,願上帝在我身上顯大(其中一封刊於《傳》第73期)。此後15年(2000-2014)我不但沒有吃過罰單,還與受刑的弟兄們一同在主裡溝通合作,跟不同的人分享主恩主愛。
感謝讚美上帝!經過20年的牢獄生涯,我終於在2014年8月14日下午獲准假釋。對於一個殺人犯來說,第一次見假釋官便獲通過,得到假釋,我知道這是出於上帝的慈愛、憐憫與恩典。雖然我的案情嚴重,出獄後要被遣返回國,但我相信,上帝會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我得益處。
假釋之前,獄中輔導給我做了一份優良報告。2014年8月13日中午,我去見假釋官,對他說:「尊貴的先生,今天我為自己以往的過犯深感罪疚、慚愧與歉意。我需要的是寬恕。我深信自由與寬恕一樣,都不是根據我的好行為賺到的,必須由您們賦予和批准。假如您賜我自由,我將終生感激,決定回饋社會,並過榮耀上帝造福人群的生活,使自己與鄰人都因認識基督而有豐盛的生命。」
那次假釋面談,僅用了15分鐘左右。第二天下午,監獄輔導就高高興興地給我通知書,說:「成功了!你可以回家了!」我內心無比感謝上帝,也感謝所有上帝所用的人,包括控方污點證人,使我受上帝眷顧,蒙主大恩。因為我很明白,若不是上帝的恩典與揀選,我根本不可能信主耶穌。以往我對宗教(尤其是基督教)有一種自以為是的誤解和反感,可是奇妙的上帝卻讓我經歷祂是又真又活的信實主。原來信耶穌並不是幼稚無知,也不是玄妙高深;耶穌確是真神的兒子,是世人的救主。因此我需要耶穌,你也需要耶穌,人人都需要信耶穌,離棄假神和罪惡。
假釋回國後,我立志傳揚福音。我是1995年1月4日被捕的,1996年8月15日被判刑20年至終身監禁,當時才24歲,以為一切都完了,青春沒有了,一生也沒有了……。可萬萬想不到1996年10月接觸到福音,1998年8月相信主耶穌,生命便不再一樣了,監禁生涯也不一樣了。這些年來,我靠著主耶穌用心學習,靈命長進了,英文也進步了。我在2005年4月獲得GED高中等級文憑畢業證書後,獄中幾位輔導都鼓勵我上大學課程;但我知道大學教的是人文主義,於是選擇了聖經函授課,並於2010年12月24日畢業,拿到了證書(Associate of Biblical Studies),繼而選修紐約True Vine Christian Academy學士班的聖經課程。現在我已經回到中國。我立志靠上帝的恩典,用餘生盡心盡力愛上帝,並愛人如己,領人歸向基督。求上帝的靈與我同在同工,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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