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含怒到日落
韻婷
記得大學時,室友有時候會因某人而生氣;但是她也會用一句聖經經節:「不可含怒到日落」(以弗所書四26)來提醒自己,這樣她就停止煩惱,不再為這惹她生氣的人心懷不平。
小女兒在高中時,常會為小事生氣,淚眼汪汪,無限委屈。但是後來她會對我們這些得罪她的人宣告:「我因為這事生你的氣;但是我現在原諒你了。」說完後她就不再生氣,可以與家人相安度日。「我原諒你了」是一句有力的自由宣言,在女兒接受自己受傷情緒之時,和得罪她的人溝通了她受傷的原由;經由原諒,她把一個無形的枷鎖打開了,從苦毒的牢籠裡走出來,重新得到自由。
大部分的人都會鬱悶或生氣,尤其是當感到不公平,身體狀況不佳,或與人意見相左時更甚。使徒保羅說:「不可含怒到日落」不是說不可以生氣,他沒有討論生氣的原因,評判誰對誰錯,該不該生氣,只是勸信徒生氣卻不要犯罪,不可含怒到日落,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(參以弗所書四26至27)。氣久了會傷身體,不是惹氣的人傷身體,他可能完全不知道哪裡得罪了你,一點沒事,反倒是生氣的人氣得吃不下,睡不著,花很多時間精力生氣,甚麼事都做不成。保羅勸人日落了氣就要平息,是為了我們身心的健康。而且提醒我們,生氣時不要犯罪;因為順著血氣行事的人,可能會對惹他生氣的人做出報復舉動,甚至家毀人亡,身繫囹梏,這就中了魔鬼的計,讓牠興高采烈,又得到一個順從血氣不能掌控情緒的人!
我們需要對自己的情緒負責。一個人對事情的情緒反應依他的天生性情、家庭背景、身體狀況與安全感而不同。同樣一件事、一句話會讓有些人跳腳,但對另一些人卻毫無影響。生氣的人往往把自己當成無辜受害者,把責任歸咎於惹他生氣的人。其實大多時候他可以有所選擇,選擇與別人溝通歧異,選擇體諒別人的軟弱而定意饒恕;也可以選擇接受不能改變的事實,計劃下一步解決問題的方案。
我曾經生一位同事的氣,因我的一項工作是學期間為同事排課,排課時除了要得到同事的首肯之外,又要告訴他們怎樣上網找到自己的上課清單。而這位同事每隔一、兩週就電郵要我再告訴他有哪些課。我每次除告訴他答案以外,再告訴他如何自己查。有一次當他又問同樣問題時,我決定不給他答案,只告訴他如何一步步上網查看;但他還是頻頻電郵問我要答案。我心裡很不高興,不明白為何他不肯學著上網看。
我想到門徒彼得曾經問耶穌,若有弟兄得罪我,當原諒他幾次,七次可以嗎?耶穌回答:「七十個七次」(參馬太福音十八21至22),也就是490次。這位同事還沒有得罪我七次,我已經受不了,耶穌卻要我們,即使別人一再得罪我們,對人還是要有恩慈、原諒,接納他人的軟弱。我離上帝所要求的標準,不是相距甚遠嗎?上帝一再寬容我在許多事上的不足和不是,為何我不能寬待這位同事,體諒他對新科技的恐懼,對他耐心示範如何解決問題?我如何可以改進溝通方式,幫助他能更容易的自己尋得答案?經過這處經文的提醒,我豁然開朗。
聖經的教導對於科學家、哲學家,或心思單純的孩童,同樣有功效。「不可含怒到日落」,「原諒人七十個七次」,意思就是這麼簡單明白,照著去行,就可以開懷,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煩惱。如果我們信不過或做不到聖經所說的,也可以求這位創造天地的上帝賜信心、能力與平安,因為「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上帝卻能。」(路加福音十八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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