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福之死
何天擇
一、「在主裡面」
「在主裡面」、「在基督裡」、「在耶穌裡」或「在基督耶穌裡」等在聖經中都有同樣的意思,說出一件極寶貴的事實來,便是人在上帝面前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從被定罪滅亡的地位上轉移到稱義得永生的地位上,例如:
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(哥林多後書五17)
「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裡,叫世人與自己和好,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,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。」(哥林多後書五19)
「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!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: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……。」(以弗所書一3至4)
「……你們……要以恩慈相待,存憐憫的心,彼此饒恕,正如上帝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。」(以弗所書四30至32)
「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……。」(羅馬書八1至2)
「我常為你們感謝我的上帝,因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所賜給你們的恩惠。」(哥林多前書一4)
「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上帝,上帝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、公義、聖潔、救贖。」(哥林多前書一30)
「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。」(以弗所書五8)
人「在主裡面」便是人的得救,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上帝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以弗所書二8至9)當人伸出信心之手,作出無後悔的決定,在這剎那間便可得到救贖宏恩。
二、「作工的果效」
人得救成為新人之後,上帝沒有立即將我們接去天堂,祂還讓我們在世履行祂的「職份」與「託付」(參哥林多後書五18至19),使我們帶著作工的成果,「……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。」(彼得後書一11)這些職份與託付在本質上便是行善,彰顯上帝無私的愛。「我們原是祂的工作,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,為要叫我們行善,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。」(以弗所書二10)
「所以,我親愛的弟兄們,你們務要堅固,不可搖動,常常竭力多做主工;因為知道,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。」(哥林多前書十五58)
「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,因為這樣的祭是上帝所喜悅的。」(希伯來書十三16
)
「……叫眾教會知道,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,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。」(啟示錄二23)
「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,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;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,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。無論何人,因為門徒的名,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,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人不能不得賞賜。」(馬太福音十41至42)
聖經上多處勸勉人努力為主基督的國度付出勞力、才幹、財力,因為在永恆的國裡會帶來「作工的果效」,而有永不消失的賞賜,永永遠遠地隨著。
「摩西因著信,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。他寧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,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,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。」(希伯來書十一24至26)
甚至基督耶穌,「……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,就輕看羞辱,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,便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。」(希伯來書十二2)也都給我們看見,今生的所作所為與來生的生命有密切的關聯。
結論
人因信得在主裡面得新生命,乃因上帝為我們成全的救恩。根據上帝旨意活出新生命,便該有作工的果效與未來的賞賜。人若有這兩樣,便可不懼怕死,因他的死是息了勞苦,進入永生,享受作工的果效。基督徒在世不該為己而活,都該為主而活;但二者皆有勞苦,前者沒有「作工的果效」,後者才有「作工的果效」。使徒保羅說:「因我活著就是(為了)基督,我死了就有益處。」(腓立比書一21)「有益」的死也是「有福」的死。在世若不努力為主付出,死後再無工作機會,後悔也無濟於事了。故此,真誠的基督徒在世都該以勞力、才幹、財力,盡己所能與主同工,完成上帝救贖人類的偉大計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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