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想有個老伴
曉君信箱
曉君:
你好!我和老伴非常喜歡你的信箱,幫助我們認識上帝的真理。
有一件困惑的事想請教你:
我和老伴都是喪偶的老年人,因想再找個老伴能互相照應;但由於牽涉財產問題及子女反對,難以正式成婚。於是自行「同居」,對外稱呼為「老伴」。
我們感受到朋友們有著不同的反應,有的表示理解和支持,有的卻認為是犯了淫亂罪;有的認為老年人難有性行為,哪有淫亂可言。請你用聖經教導,幫助我們正確對待和理解。
願主恩滿溢!
~一位老人
敬愛的老弟兄:
我深知一切能幫助人的都是從上面領受來的,感謝上帝給我有機會服事祂,也謝謝你的賞識。從你來信我看見有兩件事是你希望我能給你提供意見的。第一是按著聖經教導,幫助你正確對待,和理解老年喪偶再婚的問題。第二是你和老伴因財產問題和子女的反對,難以正式再婚,所以現已自行同居了。這決策引起了朋友們不同的反應,所以也希望我能給你意見。
我想你明白,我的建議只可供你作參考,不可作為最終的權威。你們最終的決策應是從你們所屬教會牧者那裡徵商而來的。因為他們是上帝的僕人,蒙召牧養上帝的群羊,你們需去尋求牧者的輔助和指引。
首先,聖經有幾處提到寡婦和老年喪偶後再婚的事。最詳細的是記載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和提摩太前書五章1至16節。雖然聖經只提說寡婦,其實是包括男女雙性。只因當時社會文化背景下,寡婦一旦失去丈夫,又毫無自立能力,便需要教會特別的眷顧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39至40節特別指出喪偶後再婚的事,「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約束的;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。然而按我的意見,若常守節更有福氣……。」很清楚地說明,喪偶後再婚是完全合乎聖經教導的。她/他不再在婚約律法約束下,而是自由了,既是自由人,她/他就可以隨意選擇再婚或守寡。
因此喪偶再婚,不再是「對或錯」的事,而是當事人如何運用她/他的自由作抉擇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六章12節說:「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哪一件,我總不受它的轄。」七章25至26節說:「論到童身的人,我沒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主憐恤,能作忠心的人,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。因現今的艱難,據我看來,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。」保羅按著他的看見,提供他的建議,就是運用婚姻自由,抉擇的原則,鼓勵不停留在「對或錯」的平面上,而是運用在你們手中的自由,更上一層樓,以「榮神益人」的原則作抉擇!總結說,喪偶後再婚是合乎聖經的,是沒有錯的!
現在我與你們思想第二個問題,你說因喪偶想再找個老伴,方便互相照應,由於牽涉財產問題及子女反對,難以正式成婚。若你們真盼正式成婚,何不馬上去處理好財產的分配,找律師設立遺囑或生前信託,在文件上指定自己子女為受益人,之後通知子女們,讓他們知道已經為財產分配作了合宜的指示,這樣或可減少兒女們的擔憂和反對。我知道中國人認為立遺囑是不吉利的事;但對信主的人,應該是信心的行為,是明智的事。這不但是在晚年,更應在中年時就該開始做的事。
若沒有遺囑,人死後遺產便要由律師通過法庭進行「認證」過程,遺產分配完全由法庭根據法例執行,未必一定符合你的意願。假如擁有房地產物業,即使設立了遺囑,將來也一樣要透過律師經法庭辦理「認證」手續,既費時,又要花大筆費用,所以有些人應該考慮設立生前信託去避免認證,這方面請你務必咨詢律師或專業人士。做好了這些文件,便可減少子女們不必要的爭鬧、麻煩。只有益處,沒有害處,何樂不為!
這錢財分配的事要分配得合宜,除了立遺囑外,更是需要你與今日老伴,與你們雙方子女有很直接坦誠的溝通。因為如今你們都退休了,除了養老金,沒有其他收入了。你們的日常生活費用,誰負責?若一方有病痛,誰家的兒女來照顧?若某方先回天家,雙方兒女有甚麼責任?該怎樣處理?……這些現實的問題,若不事先說得清楚明白,讓兒女們知道他們的責任、界限、期望,他們會有一種無能的壓力,和無法認清的責任壓在身上。怪不得他們會不理你們的需要而反對了。若你們能體諒他們的處境和壓力,積極採取解決的行動,坦誠的溝通,或者可改變他們反對的態度。子女總是希望父母能活得快樂的。處理合宜,子女不但會為喪偶的父/母親尋得老伴而高興,更可同時減輕他們心理的負荷!
最後一要,就是如何處理你們朋友對你們「自行同居」的不同反應。在沒有回答之先,我想先問你的意見。假如你有個孫女,到外州讀大學,因孤單找了男朋友同居了。她的解釋是獨自一人在外太孤單了,他們並不在乎有沒有性關係,她只希望有個朋友,讀書陪伴,你做祖父母的會怎樣看待他們的同居關係呢?你會贊成他們嗎?若她是基督徒,她的行為合乎聖經教導嗎?
我知道你們的行為,不管有人表示理解和支持,或有人質疑和定論,無論有沒有性行為,都給了人談論的把柄,給年青的下一代留下不良的示範,在教會裡給人藉口破壞基督的名聲!我們信主的人,無論老幼、無論活在何種人生階段,行事為人,總要以「榮神益人」為主!你們同意嗎?請原諒我在此的率直坦言!
要挽回你們現今的環境,除了去實行前面的建議外,我建議你們去找你們教會牧師的輔導和幫助。最好的結局,就是處理好財產的分配,得兒女們的支持同意,請牧師為你們補辦一個簡單的婚禮,邀請那些有不同反應的親友參加,好止息他們以後繼續的議論。除了二人世界外,多參與教會老人團契活動。按著力量,學習多方服事主、認識主,與主同行。因為祂應許每一個信靠祂的人「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」(希伯來書十三5)唯有祂,可一直陪伴你走完今生,走進永生!
願上帝親自幫助你們,恩待你們!
~曉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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