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人的道理

陳朝

我十二歲就對媽媽說:「這世界一定有神,不然怎麼會白白存在這麼一個世界呢?」當時我媽說我迷信。後來我一直在尋找神,旅遊景點供奉的各種偶像,只要有人告訴我說靈驗,我都要拜一拜。

隨著年齡的增長,科學知識的增多,生活閱歷的累積,我就想:「怎麼數學、物理、化學等自然科學可以依照公理、定理、公式來推理和計算?有因必有果,可是人生該怎樣推算?怎樣做才能追求到一種永恆的快樂、美滿呢?」有時覺得,我做人已做得不錯,但怎麼最終還是不快樂,不能滿足?於是我埋怨父母不教我做人的道理。長大後卻發現他們也不知道。

一九九九年我來美國,終於找到了苦苦追求認識的神;確切地說,是上帝找到我。祂早已預備了教會的團契。我到團契裡聽到上帝的話,知道人生的答案,知道了做人的道理何在。約翰福音一章第一節說:「太初有道,道與上帝同在,道就是上帝。」看來認識上帝,就能明白做人的道理。

記得我第一次聽到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。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」(哥林多後書五17)這些話時,心裡就想:「我為甚麼要變成一個新人呢?我是這麼好的一個人,再變成新人,不就是變壞了嗎?我怎麼能信這個基督教呢?」後來看見周圍基督徒很有愛心,很自然的流露愛,跟討好和要求回報的表現不同,分明有上帝的榮耀顯在他們身上。於是我敞開心門,參加團契、主日學,做禮拜,漸漸便蒙上帝的話光照。原來我一向的問題是出在自己:我是罪人,剛愎自用,心腸又硬,常講原則,講道理,是一個自認沒有缺點的「常有理」;我常講責任,講義氣,講應該做什麼什麼,就是沒有愛心--以為只愛親友便行,其實那也是有限的、一丁點兒的愛。我的確需要換一顆心。

我從上帝的話中學習了「愛」。我們的自然界多麼美,這就是上帝愛我們的證據。以前我只知道我呼吸需要空氣,口渴需要水;藍天白雲、鮮花綠草,多麼美,可卻從沒想到那是上帝的創造,更沒想到上帝多麼偉大,多麼大能,多麼愛人類。我們得這些都是白白的恩典。罪是人類偷吃禁果與上帝隔絕的後遺症,沒有一個人能夠逃脫,其中當然包括我。我們所說的義氣、行俠仗義,原來並不是上帝的義,只是血氣。我需要救恩!

上帝差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到世上來,為我們釘死贖罪,救我們脫離罪。耶穌基督成了我們的代罪羔羊。祂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如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的:「上帝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我漸漸明白,基督教不是束縛人性的宗教組織,不是單純靠神蹟奇事過日子的精神體驗,而是一種因信仰上帝、服從上帝的意旨,而有的新生命表現--即一種感恩、敬虔、充滿愛的生活方式。當我有感恩的心,承認耶穌基督為主,接受祂的救恩後,我就有了來自上帝的愛源。我的心被更換了,知道為甚麼能從基督徒的身上,看到上帝的榮耀。因一個基督徒被聖靈充滿,就能結出聖靈的果子:「…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。這樣的事,沒有律法禁止。」(加拉太書五22,23)只有我們信耶穌基督,認罪悔改,才能渡過一個完美的人生,更重要的是能進天國,得享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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