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光背後人生曲:四顆星星的故事
梁小冰:我終於體會母愛
余黃國凱
梁小冰,香港電視藝員,一九九零年香港小姐季軍,曾演《孤星劍》、《大刺客》、《鹿鼎記》等二十多部劇集。
今日的我,愉快活潑,樂於與人交談。剛認識的人很難想像,幾年前我還是個「小可憐」:孤獨害羞,常流眼淚,易發脾氣,心中充滿怨恨。
那時,我的人生觀灰暗,總覺得心裡好像有一個垃圾桶,藏污納垢,沒有人要親近,也無人為我清理。我自己更築起一道高牆,不容別人闖進我的內心世界。
我生長在一個不愉快的家庭。父母親終日吵鬧打架。媽媽重男輕女,我是第三個女兒,小時像隻醜小鴨,加上媽媽把我的頭髮剃光扮男孩,樣子就更醜了。我們姊弟五人,媽媽最疼愛我下面的弟弟,常把怨氣都向我發洩。我是在責罵聲中長大的,老覺得自己一無是處,媽咪不愛我,沒有人喜歡我。於是拚命唸書,希望有好成績博取媽媽歡心。
在我眼中,媽媽把錢看得很重要。為了討好她,下課後,我就留在家中,不出去玩耍,做些散工幫補家計。我一直希望媽媽發覺我是個好女兒,能多疼我點。我是這樣重視她對我的愛,彷彿我整個人的價值,全建築在她怎麼看我上面。
長大後卻發覺,無論怎麼討好媽媽,她仍悶悶不樂。好像只有金錢才能滿足她。於是我努力賺錢,每月領薪後,就將大疊鈔票交給她數點。每次她都數得很高興,邊數邊喜孜孜的對我說:「很乖,下次也把錢都交給我。」我想,難道母女關係,就建築在金錢上嗎?
可是後來我賺了更多的錢,她仍不滿足,好像有很多煩惱,我也得不到她的肯定。我發覺,無論我給她多少錢,她仍不愛我。這叫我怎不憤怨?我私下決定,我也不再愛她了,只盡量用錢滿足她。我希望早日找到個如意郎君,離開這個沒有愛的家庭。另一方面我也努力發展事業,希望獲得更多肯定。
九年前,挾香港小姐季軍名銜,我闖入了電視圈。由於外表嬌小文靜,多被派演古裝劇。為了獲得肯定,我努力演好每一個角色,以博取觀眾、監製和導演的認同,能被公司重用。片集播映時,聽到別人說:「小冰,妳演得真好!」走在街上,路人以劇中人名字稱呼我,心中便飄飄然。可是這些虛榮,轉眼即逝,劇集播完後,再無人稱讚,甚至被人淡忘。於是情緒隨之一落千丈。八年來,拍了二十多部劇集,心情一直起起伏伏。想到「香港小姐」一屆一屆選出,心理壓力就更大,很怕有一天被淘汰。
我努力奮鬥,晝夜不停地趕戲,別的事一概不管。家人、男友、同事,我全不放在心上,與人關係疏離。別人拍完一個鏡頭,便大伙兒嘻嘻哈哈,談笑風生,我卻總是一個人獨自蹲到一旁,靠著茶几吃東西。要不乾脆躺在榻榻米上,用紙巾蒙著臉睡覺,避免與人交談。我自己知道,我的外表雖然看起來文靜溫婉,但內心卻充滿怨恨忿怒,恐怕把心裡話說出來以後,別人不知怎樣反應,還是少開口為妙。我是個沒安全感的人,當然懂得保護自己。加上覺得人與人之間,充滿勾心鬥角,最好還是保持安全距離。
忙碌拍戲的日子,每天只能睡一兩小時,有時一連幾天都沒好睡,連沐浴、回家、卸妝的時間也沒有。下班後,就在藝員休息室爭取分秒休息。回到家裡,媽也不肯聽我說一句話。多少時候,面對著四面牆壁,既孤單,又空虛。我問自己:「做藝人究竟為了甚麼?」
只有演戲,能逃避現實。只有演戲,讓我感到安全。因為那時我不是自己,我是在演另一個人。公司多派我演乖乖女或小可憐,可我卻最愛演反派,因那時我可以除下乖乖女的假面具,借角色「行兇」,發洩心頭之恨。因為不是我嘛,是劇中人,再兇、再惹人討厭,也不是我,與我無關。就好像在《清宮氣數錄》,我演慈禧,可恣意打太監、擰宮女,這實在太痛快了!不但痛快,而且大家還誇我演得傳神啦!說甚麼「光是眼神,就叫人懾服。」不過演完戲,回到現實生活裡,再演自己時,我就沒那麼棒了。我覺得很空虛,不知道自己是誰,人變得麻木。我也知道,這種心理並不平衡。
幾年前,翁杏蘭(香港小姐亞軍,藝人)帶我參加「藝人之家」的聚會。我聽到上帝愛我,主耶穌降世為我捨命,便深深被吸引了。這正是我所追求的。上帝無條件的愛我,不用我先給祂甚麼,祂早就愛我了!我覺得只有上帝的愛能滿足我。從那時起,我自己所築起,將自己與外界隔著的圍牆,便一塊一塊磚頭地被拆毀。天父醫治我創傷的心。我發覺自己漸漸改變,舊的我死去。不再害怕面對自己。並且心裡享受到空前的平靜、滿足和快樂。我願意完全信靠耶穌,向祂訴說心事,讓祂用愛把我重新塑造。
由於拍劇集非常忙碌辛苦,沒機會返教會,信主六年尚未受洗。一個人走天路,實在孤單,心中很想進一步認識神,受洗加入教會。一九九六年,蒙天父上帝的恩典,揀選了黎美嫻、楊羚、陳嘉輝(同是藝人)和我四人,一同參加慕道班。那段日子,天父沒有給我們太多工作,有時間專心研讀祂的話,努力追求靈命長進。結果四人同時受洗,有「屬靈四胞胎」的雅號。
認識耶穌後,才知道甚麼是愛。原來天父那麼愛我,視我如珠如寶,竟差遣獨生愛子基督耶穌降世,為我釘死在十字架上,救我脫離罪和永死。以後不管人怎麼看我,不管我怎麼自卑,覺得自己不中用,我仍是天父眼中的寶貝。我不再需要與人爭長短來突出自己引人注意;我不需要用甚麼世俗方法肯定自己的價值,不必終日揣度別人怎麼看我。我的心充滿安全感。
接受了天父的愛後,我想,對家人也當除去心頭的怨恨,我也當用天父的愛去愛他們,領他們信耶穌,讓他們也得著救恩。聖靈開啟我的心竅,讓我漸漸明白,其實媽咪也很愛我,不過她因為未信耶穌,又沒讀過書,所以不懂愛,不會管教。媽媽怕我們學壞,所以常常責罰。並且由於家庭不和,生活艱難,她帶著我們五個小孩,還要做三份工作,辛苦極了,當然體驗金錢的重要,於是就誤以金錢是安全保障。她有錯,我何嘗沒錯呢?既然大家都有錯,都是罪人,還有甚麼好計較的呢?天父提醒我:「妳要以我的愛,去愛妳媽咪。」於是我跪下認罪,對天父說:「媽咪對我的一切,我願意原諒她,不再計較。求天父幫助我與媽咪和好。」
一九九七年,天父激勵我帶媽咪參加「香港藝人之家」的退修會。在兩三天內,她已發覺我們所信的耶穌,跟她所拜的偶像截然不同。她感到「藝人之家」的弟兄姊妹很真誠,很關心她,與世上的虛情假意不一樣。更看到我信耶穌後,脫胎換骨似的,變成另一個人,她很高興,很快就接受耶穌。上帝的愛填滿了她的空虛,醫好了她的傷痛,她也彷彿得回五個子女。她感到上帝的愛很寶貴,絕非世上財物可比。她決志時,我抱著她說:「媽咪,其實我真的很愛您!」她說:「媽咪也有錯,以前不懂得疼愛妳。」我倆一同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。媽咪摟著我、親著我,這是第一次呢!自此,她改變了。上帝的新生命在她身上流露,不再像從前那麼看重金錢,只要我愛她,就心滿意足。
我也感謝天父,賜給我一位信耶穌的好弟兄陳嘉輝,他愛上帝,愛父母,愛家人,又以上帝恆久不變的愛來愛我,耐心聽我訴說,幫助我學習傾吐心裡的感受。因為上帝在我們中間,相交六年,情誼穩固。今年六月,我們更一同參與「星光背後人生曲」美加巡迴佈道,見證上帝的恩典,同心事奉我們親愛的主,感覺真是真、善、美。一切榮耀都歸與上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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