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為甚麼不聽禱告
衛沁摩/張宇理
衛沁摩
我現在不去教會了,以往曾經去過差不多大半年,聽過許多信徒述說他們信仰歷程,神怎麼應允禱告,幫助保守他們,令我這個教外人十分心儀羨慕,正待思考是否應信奉基督教時,不料傳來許多人間悲劇:某某教友的孩子生癌病死了,死前曾有很多教友拜訪,祈禱,捐血,甚至禁食,痛哭流涕,並請來了牧師禱告,能做的都做齊了,孩子還是死了。另有某個教友,他的太太也是生癌病,由於這次,我和當事人同上一個教會,聽見他們的不幸,心裡也為他們心酸,雖然自己尚未是基督徒,但也和教友們一起獻上虔誠的禱告,希望神蹟搭救。這次神也沒聽禱告,這位太太還是死了。另外我在報紙上讀過,有一個虔誠的牧師家庭,在高速公路上駕車,遇見意外,幾個孩子全部罹難身亡。我相信他們在遭遇車禍時,一定向神求救,但神沒有搭救。為甚麼呢?是否因為祂無能呢?但基督徒又說祂全能。那麼是祂不肯援手,對人間悲慘的苦難木然無動於衷了?若是連虔誠信祂,向祂呼求的人,祂都不肯應允,那麼我們能期望祂應允誰呢?若是祂反正誰也不會應允,那麼我們何必求祂?也許,還有一個理由,就是祂根本並不存在,是教徒們自欺欺人,在無方法,無力自救時,窮則呼天,聊以自慰罷了。不管是那一個理由,我都無法再信下去,所以我離開了教會。這是我的心路歷程。
張宇理
神為甚麼不聽禱告?在探討神為甚麼不聽禱告前,我們必須先弄清楚幾個觀念,除去一些思想上的路障,才能開拓心胸,接受事實。這些觀念有:
(一)人世間許多事情,是人無能為力,改變不了,也控制不了的。這些事如:世上總有天災人禍,有很多人濫用自由,為人間帶來重重災難;人會生病,衰老,受傷,死亡等等。我們都伏在一些律以下,「不是自己願意,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。」(羅馬書八20)無論我們怎麼虔誠,怎麼向神哀求,神怎麼曾顯神蹟,叫我們一度超脫這些律的轄制(如癌症末期病人不藥而愈,遭遇嚴重車禍大難不死等),我們至終還得伏在這些律以下,不會因為虔誠,哭禱,而至今生今世脫離這些律的限制,變成超人,長生不老,撞車不死等。
(二)世間有一個付代價的律。「一分勞力,一分收穫」,這一句話有相當的真實性。雖然人有上智下愚,有人生而知之,過目不忘,聞一而知百;又有人愚蠢無能,庸碌昏聵,聞三而不能反一;加上各人際遇不同,有人一帆風順,有人命途坎坷,成就不可能相同。縱然如此,無論從哪一個點上出發,速度或快或慢,人的進步與努力都成正比。神的設計是:人與神配搭,各司其職。神做人不人盡人的責任,辛勤工作,盡心竭力。上帝創造了始祖後,便派他們工作:「治理這地,」「管理海裡的魚,空中的飛鳥,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。」「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,使他修理看守。」(創世紀一28,二15)勤勞是美德,神不喜悅人懶惰不動腦筋和不肯勞動。(馬太福音廿五14-30)。好多我們祈求的事,其實並不需要神蹟,倒是需要我們努力,肯付代價,盡自己的責任。倘若凡祈求神的,就可坐著守株待兔,不勞而穫,等候天降鴻福,那豈不是上帝給自己培養一群懶惰的子民嗎?當然,我也不是說要走極端,光靠自己,而是說,我們應存敬畏上帝的心,配合祂的旨意,盡上最大的努力。結果如何,在神的手中,屬於非人力所能控制的範圍。
(三)上帝有絕對的主權,祂要給誰就給誰,這不是一個律,不是人人如此。也不是凡怎樣麼做,就會有怎麼怎麼的結果。聖經裡有一段記載:雅各、約翰兩個兄弟求求耶穌,說,「我們無論求甚麼,願祢給我們作。」主耶穌問,「要我給你們作甚麼?」他們說,「賜我們在祢的榮耀裡,一個坐祢右邊,一個祢左邊。」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。我所喝的杯,你們能喝嗎?我所受的洗,你們能受麼?」他們回答說,「我們能。」耶穌說,「我所喝的杯,你們要喝,我所受的洗,你們也要受。只是坐在我的左右,不是我可以賜的,乃是為誰預備的,就賜給誰。」(馬可福音十35-40)在這情況以下,縱使付了代價,主權仍在神的手中,就如主耶穌所說的,「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麼?」(馬太廿15)這是屬於人無力控制的範圍,神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,要恩待誰,就恩待誰。「據此看來,這不在乎那定意的,也不在乎那奔跑的,只在乎發憐憫的神。」(羅馬書九11-18)
也許,這是我們最忿忿不平的原因。但是,這也是我們無法改變的事實。任我們多麼憤世疾俗,怨天怨命,這種情況也非人力所能改變。在神旨意的巨論前,我們只如螳臂擋車那隻螳螂,無法與天抗拒。君見許多憤怒狂傲,敢與天鬥的人,至終還免不了病、老、死,而天地卻仍存在。人鬥不過上帝,只因人太渺小了。我們必須認識自己,也認識上帝與我們之間,差別其實很大。「受造之物豈能對他說的,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?窰匠難道沒有權柄,從一團泥裡,拿一塊作成貴重器皿,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?」(羅馬書九20-21)神子紓尊降貴,臨世作一個卑微貧窮的人,乃是為了愛我們,並不實際上真與我們平等。我們千萬別弄錯了。
其實,真正叫我們忿忿不平的原因,是我們不信任神,沒有安全感,我們的價值觀不同上帝的價值觀,我們所認為好的,所渴慕和所祈求的,與上帝的安排不同。於是我們以人邪惡的心思,猜疑神不公平、惡意苛待我們,還未來得及耐性細心品嚐神的恩典,便已怒火遮眼,怨天嘆命,如此成了一個懶又惡的僕人,自食苦果,還以為這正好證實了神對我們不起。這是很大的冤枉。尚若我們信任神凡事有祂的美意,無論神放我們在哪一個點上,我們就從那一個點上,朝著神善良的方向邁進,我們必要發現,如聖經所記:「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。」(羅馬書八28)
另外是我們一想到神的主權,就想到是命,是不可改的,於是就放棄努力,聽天由命。但是,這種態度是不正確的。第一我們不曉得人生哪一部份是屬於命,是不改的,哪一部分是屬於努力與祈求而可得的。神沒有預早告訴我們命運如何,我們焉能說甚麼是「命」,而不去努力呢?第二,祂要求我們的,是我們盡上自己的本分,憑信心祈求,努力工作,忍耐到底,不畏困難,不怕挫折,不屈不撓,不灰心,經得起失敗、艱苦與時間的考驗,甚至主拒絕也不在乎。馬利亞求酒,希利尼婦人求主趕鬼,寡婦求不義的官,都是信心很好的例子,激勵人堅毅不拔,堅信到底。(約翰福音二1-11;馬可福音七24-30;路加福音十八1-8)這種態度是主對我們的要求,祂並不是要求我們順利、享福。我們能管的,只是自己有否盡上人的責任,而不是去管自己無能為力的命運。
(四)上帝與人差距很大,祂是全知、永恆的神。祂對時間的看法和我們不同。我們常常只看今生,所謂「高瞻遠矚」之士,所看的「將來」,還不過是人世間。一般平凡的人只看眼前;惟心懷永世觀念的人,才思及無窮無盡的永恆。上帝和我們不同。「主看一日如千年,千年如一日。」在祂看來,「千年如已過的昨日,又如夜間的一更。」(彼得後書三8;詩篇九十1-2,4)上帝是永恆之主,不伏在時間之下。是祂管理時間,是時間管理祂。我們不同,我們生命短促,如浮雲輕煙,要得,就想現在立刻得到,潛意識中恐怕機會不再。神無始無終,祂處理事情,並不須依我們的時間。
聖經告訴們:「深哉,神豐盛的智慧和知識,祂的判斷何其難測,祂的蹤跡何其難尋,誰知道主的心,誰作過祂的謀士呢?」(羅馬書十一33–34)上帝的智慧和知識,遠遠超過我們。人的判斷符合真理與否,與他的智慧和知識息息相關。我們看到許多人知半解,以不知為知,以感情代替理性,以主觀直覺代替事實和邏輯,這類人最容易自以為是,特別武斷,因無「認識自己」的知識。我們在神面前就是這種人,不知道自己不認識上帝,還以為很認識,於是武斷歸結上帝不聽我們的禱告,不照我們的方法辦事,必是因為祂不存在,如果祂存在,就一定是因為祂無能,要麼就是不理、不肯。我們只能歸結出這幾個可能性。可是上帝說:「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,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。天怎樣高過地,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,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。」(以賽亞書五十五8-9)
上帝的意念不同我們的意念,我們看事情常只看一面,著眼點順利、享福、心想事成。上帝全知,看到廣闊的多方面,祂會用一件人以為不幸的事,成就另外一件美好的事。如主耶穌被釘十字架,為的是成就救恩;保羅身上有一根刺,他說「為這事,我三次求過主,叫這刺離開我。」但神沒有垂聽,這刺有幾個作用;免得他因所得的啟示甚大,就過於自高;另外就是顯明主的恩典夠用,神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(哥林多後書十二7-9)
但是,上帝並不是,也不須,每一件事都向我們解釋。即使解釋,我們也不會明白。約伯受苦就是這樣的例子。我們無法完全了解上帝,無法有祂的知識,無法明白祂的做法。故此,我們覺得很難了解上帝(特別在身處逆境,在神沒有照我們的方法辦事時),發現祂跟我們的看法常常不同,應該明白,這是意料中事,不是甚麼奇怪的事。可是,我們還常因上帝對是非、好壞、禍福、價值的判斷,對事情的處理方法,與我們不同,便無法心悅誠服,質問:「神為甚麼容許壞人生存?好人為甚麼被害?」卻不反省,上帝與我們的智慧之差別,是天共地的差別。這就是為甚麼與上帝相交之道,貴乎信心,即須信任祂,承認祂比我們聰明善良,而不是利用「禱告」來指揮上帝應怎麼做,限在甚麼時候完成等,然後靜觀祂是否靈驗。這不是與神相交之道,「戈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,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,必須信有神,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。」(希伯來書十一6)
(五)上帝並不是一個我們所期望的上帝。祂是祂自己,公義、聖潔、仁愛、全知、全能。祂介紹自己說:”IamthatIAm。”(出埃及記三14)祂不是個事事討人歡心,唯唯諾諾,一味順人心意,沒有自己主張的「好好先生」。祂是創造主,是我們的主宰、主人。是我們歸從祂,不是祂歸附我們。即使神子降世為人,取了奴僕的形像,自甘卑微,生在馬糟,長在窮苦的木匠家庭,沒有學位與社會地位,儘管祂背負著世人的罪孽,死在羞辱的十字架上,我們還是看到祂的主權;祂說,「沒有人奪我的命去,是我自己捨的。我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取回來。」(約翰福音十章18)祂主宰自然界,「連風和海也聽從祂。」(馬太福音八章27)祂有自己的決定,不為人意左右,那怕人再多,大家再熱烈捧祂,祂也不會就此飄飄然,甚麼事都肯幹。聖經記載,當群眾因神蹟吃飽,強逼祂作王,祂卻「獨自退到山上去了。」(約翰福音六15)當祂騎驢進入耶路撒冷,人們把衣服鋪在地上,前行後隨的喊著說:「奉主名來的王,是應當稱頌的。」(路加福音十九38)祂並不留戀沉醉,祂知道這群人不久便喊:「釘祂十字架,祂十字架。」當祂被懸掛在十字架上,經過的人嘲笑祂:「你若是神的兒子,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。」祂也不會為了證明甚麼,而照他們的方法下來。祂作事總有自己的方法和主張。「誰會測度耶和華的心,或作祂的謀士指教祂呢?祂與誰商議,誰教導祂,誰將公平的路指示祂,又將知識教訓祂,將通達的道指教祂呢?」(以賽亞書四十13-14)
祂不是「有求必應」,當有人求祂主持分家產時,祂說:「你這個人,誰立我作你們的斷事官,給你們分家業呢?」又對眾人說:「你們要謹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貪心。因為人的生命,不在乎家道豐富。」(路加十二13-15)馬大要求祂作一件很簡單的事,就是在她伺候祂時,叫她妹子馬利亞也來幫忙,別儘坐在那裡聽道。主耶穌卻說:「馬大,馬大,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,但不可少的只有一件,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份,是不能奪去的。」(路加福音十38-42)
(六)上帝用另外的方式答應我們的祈求。耶穌在客西馬利園「大聲哀哭,流淚禱告,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,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。」(希伯來書五7)奇怪,主耶穌不是死在十字架上了麼?可是這話一點也沒有寫錯,主耶穌復活了,勝過死的權勢,顯彰神的大能。有時,神答應人的禱告,是用不同我們所求的方式,祂用比我們求的更好的方式。
弄清楚了以上的觀念後,我們就比較容易了解神為甚麼不允禱告。我們禱告沒蒙允的原因很多:
一、小信,禱告不夠。例:門徒不能把啞吧鬼趕出去。(馬可福音九14-29)
二、不信,試探神。例:法利賽人求神蹟被責。(馬可福音八11-13)
三、有罪,神的責罰。例:神擊打拔示巴給大衛生的孩子。(撒母耳記下十二15-23)
四、妄求,要浪費在宴樂中。(雅各書四4)
五、神的時候未到。例:亞伯拉罕等了很久才生兒子。(創世記十二2至廿一2)
六、我們的祈禱不符合神答應的條件。例:亞伯拉罕為所多瑪求。(創世記十八20-33十九23-28)
七、神在祂的計劃裡,並不如此計劃我們的生命。例:子:參上文。(下同)
八、違背神的律的祈求。
九、神用別的,更好的方式答應了。
十、神有另外的心意。
由於本文討論的範圍是神為甚麼不答應禱告,所以這裡談到神不照我們的禱告辦事的原因。絕不是說,神有這許多的原因,所以不會聽禱告了。不是這樣,聖經花更大的篇幅記錄神怎樣垂聽人禱告。主耶穌在世上答應許多人的禱告求,治病趕鬼。祂常鼓勵我們用信心恆切禱告。祂說:「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。尋找,就尋見。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因為凡祈求的,就得著。尋找的,就尋見。叩門,就給他們開門。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,反給他石頭呢,求魚,反給他蛇呢。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麼。」(馬太福音七7-11)神不照我們所求的做,是有更好的心意,因為祂是全知的神,祂才知道甚麼對我們最好。「如聖經所記,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,是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」(以弗所書三20;哥林多前書二9)神向我們要求的,是持久的信心、遇到困難挫折、也不畏縮、不輕言灰心失望和放棄的堅韌品格。祈禱如此,作事也如此。這才是我們應有的人生態度,是我們當盡的本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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