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是否拋棄了我?

黃孟儒/張宇理

黃孟儒

我是《中信》的讀者,貴刊使我每天清晨都能以感恩的心來面對繁忙的一天。我出生自一個基督教的家庭,家庭每一位成員都是虔誠的基督徒。我從小也受過洗禮及一切基督徒該有對神的認知。但我有時有一種被神拋棄的感覺。每當我看見別人有喜樂和敬拜的熱忱時,心裡就好嫉妒,好崇拜。為甚麼我無法有別人的熱心?好幾次,我感到神與我中止了關係。但我又感受到神在暗中幫助我。我不知道如何去接納神,如何去和神建立一個美好的關係。請指導我。

張宇理

笛卡兒說:「我思,故我在,」許多人卻是:「我感覺,故外在的世界存在。」

怎麼說呢?許多人單注重觀感和主觀感覺。認為除視覺、聽覺、觸覺、嗅覺、味覺所能接觸的世界和他自己的感覺外,別的一概不真實存在。

因此,他們看不見神,就說沒神;那時感覺有神,就認為那時有神;那時感覺神看顧(或拋棄)他們,就認為那時神看顧(或拋棄)他們。他們不知道,外在客觀世界是一個獨立的存在,他(或它)是否改變,有時或可被感覺出來,但卻不是被別人的感覺所左右的。

換言之,我們感覺神拋棄我們,並不表示神就真的拋棄我們。我們之所以如是感覺,也許是因為我們的環境和心境所使然。例如我們那時正感到孤單、沒人了解、同情、幫助我們,沒人聽我們的心聲;我們遇到難處時,自己無力處理,手足無措,又找不到人商量;我們所迫切渴求的,得不著;我們所懼怕的,卻又攫住我們,逃脫不得;我們被人拋棄,家人和朋友離開我們,不理會我們的感受……這些種種,都是我們眼看得見,心感受得到的,所以我們以為,那看不見的神,必也和人一樣離棄了我們,否則我們何以會這麼孤單無助?

錯了!神並沒有拋棄我們,祂在聖經中重複的應許我們:「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」(申命記四31,三十一6;約書亞記一5;希伯來書十三5)人間感情,一般而言,以父母為最可靠,然而,即使「我父母離棄我,耶和華必收留我。」(詩篇廿七10)

我們遭遇難處,迫切祈求,神沒速來為我們解決,原來這也並不是神不愛我們。我們須得認清一件事實:「人生在世,必有患難。」耶穌也說:「在世上你們有苦難。」祂的門徒彼得,提醒我們遇苦難時,「不要為奇怪,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。」(約伯記五7;約翰福音十六33;彼得前書四12)受苦,並不等於被神拋棄了。我們常活在一個錯誤的公式中,以為順境就等於神的同在;逆境,屢求不允,就等於被神拋棄。這公式是錯誤的!主耶穌基督就是神本體的真像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,「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。」(希伯來書一3;約翰福音一14,18)然而主卻貧困,被害,被釘死在羞辱的十字架上;十二使徒絕大部份為主殉道,按世俗的說法是「橫死」,夠不幸了吧?但是,神沒有拋棄他們,反升祂(基督)為至高。又將神國賜給門徒,叫他們坐在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。(腓立比書二8-9;路加福音廿二29-30)

在困難中,神與我們同渡,祂說:「你從水中經過,我必與你同在;你趁過江河,水必不漫你;你從火中行過,必不被燒,火燄也不著在你身上。」神藉摩西,解說祂在苦難中的心意;「神在曠野引導你,這四十年,是要苦煉你,試驗你,要知道你心內如何,肯守祂的誡命不肯。祂苦煉你,任你飢餓,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,使你知道,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」(以賽亞書四十三2;申命記八2-3)

神作事的手法怎樣,我們不全知道,但起碼可以知道一點:就是祂的心思不同我們的心思。我們願望永遠風調雨順,好花常開,明月常圓,人人生活安泰──不管人怎麼犯罪、奸詐、欺騙、自私、損人、傷天害理。我們常常聽到很多名人說新年願望:「願望天下太平,沒有戰爭飢餓。」似很有同情心、悲天憫人的樣子,這實在是,比起那希望自己「青春常駐」、「今年內找到個結婚對象」或「生個兒子」的人,他們是無私得多了。可是我們卻忽略一件事,戰爭與大部份的災禍、飢餓都是人為,由人的自私和罪惡所造成。(所以更實際的願望是:「願望人不要犯罪,不要損人利己、作傷天害理的事,要遵行耶和華的話。」就是說:「願父神的旨意行在天上。」在這個罪惡、苦難的世界,神容許我們經歷難處──不常立刻解救我們,讓我們如常人一般,似乎沒有神蹟,痛苦悲傷,甚至求死絕望,但是,神沒有拋棄我們。上帝是能點石成金,化腐朽為神奇的神,不管是別人的惡,是我們自己的罪,或由無妄之災所招來的橫禍和痛苦,都可以因著我們遵著我們守主的話,而在其中顯彰堅強、毅力、忍耐、勇氣、愛心、恩慈、良善和饒恕等等美好的德行來。故此我們在患難悲傷中,最主要的任務不是去想:「神是否離棄了我?」而是竭力尋求:「我當怎樣遵行神的話。」

人生好像一筆本錢,神交給我們用,由我們自己選擇怎麼投資,有些人投資在深仇大恨中,冤冤相報;有些人自尋煩惱,一生憂疑多慮,背負著負面的思想感情,虛渡此生。其實人生可以有更多更有意義的事做,例如認識上帝,並遵行祂的話,建立美好的靈性品格,愛人、助人、化解仇恨等。

我們如何去接納神?不是憑感覺,不是要模彷別人──別人怎麼有喜樂、平安、怎麼有一些神奇的經歷、感受,我們也想有,這不是上帝的路。主耶穌才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若不藉著祂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我們遵守主耶穌的命令,就是神的愛裡(約翰福音十四6;十五10),不在乎外在境遇和內在心境,也不必求於升天下地,「這道離你們不遠,正在你口裡,在你心裡。」(羅馬書十8)

(未完,下期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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